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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组织安排本工程施工中,要本着“合理组织,精心选择,质量优良,满足施工,减少库存,杜绝浪废”的原则组织材料供应,并考虑可能延误材料供应的各种不利因素,有计划地做好材料供应,确保材料供应满足施工要求。14.2采购计划、采购及现场管理14.2.1采购计划建立物资供应管理机构,并按施工组织的物资设备供应基点设置材料库。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早制定供应计划。本标段按照要求于每月20日前向供货厂商提供详细的下月物资设备发运计划。对于火工品购买、运输、保管均由当地公安局全过程控制安排专人24小时保管,本标段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强化安全措施,确保绝对安全。(见附表1)14.2.2采购及现场管理14.2.2.1 由于本工程项目所处地域,交通便利,可考虑利用以公路为主的材料运输方案。14.2.2.2 主材、地材供应来源:本项目物资设备实行统一管理、分类采购供应。本工程物资设备为公司材料部统一筹划并由项目部按照要求购置物资设备。 项目部建立物资供应管理机构,并按施工组织的物资设备供应基点设置材料库。一、二类物资设备均由供货厂商按照就近的原则直接发往施工项目部设置的材料厂库。根据工程的进度情况,及早制定供应计划。项目部于每月20日前向供货厂商提供详细的下月物资设备发运计划。14.2.2.3 材料组织供应(1)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进度制定详尽的月度用料计划,对混凝土、水稳、沥青、钢筋、片石、防水卷材、锚杆、钢拱架等需求量大的材料提前备料。 (2)物资供应站设置材料储备场地和存储仓库,库房设计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以保证在施工高峰期及特殊情况下的物资供应。(3)材料的运输采用社会车辆组织运输,与社会运输单位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协议,实施优势互补,统一调配,确保物资按时、保量运送至施工工地。(4)项目材料,特别是用量较大的混凝土、水稳、沥青、钢筋、片石、防水卷材、锚杆、钢拱架,项目部应对当地物资市场及物资资源进行全面调查,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适合招标采购的物资组织招标采购,选择有较强供应能力且所供物资质量符合施工设计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物资供应。14.2.2.4 主要物资材料存储及防护 1 水泥的存储及保管在拌合站内设置水泥库,水泥不得露天堆放。水泥库靠近拌合楼设置,减少场内倒运和方便投料。水泥库的容量总体上应满足最大单批次砼连续施工的需要,并留有3040%的存量。袋装水泥应按不同的厂家、不同的品种、标号、批次和生产日期等分区堆放,并根据检验状态和结果对其进行标识,标识牌悬挂于库房顶部。水泥应分层堆放整齐,底部应用支架架空离地面2030cm。四周离墙体30cm以上,最大堆放高度不超过10包。水泥库必须建立详细的水泥调拨使用台帐,具有可追溯性。砼外加剂的存放与标识同袋装水泥的存放与标识。2 钢筋、锚杆、及钢拱架的存储与标识成品钢筋锚杆、及钢拱架的存放须按使用工程部位、钢筋锚杆、及钢拱架规格、简图、名称、编号、加工制作人、受检状态、加工时间挂牌存放,不同号的钢筋成品不宜堆放在一起,防止混号和造成成品钢筋变形3 水稳、沥青的生产与供应拌合生产过程中,指派专业质检和实验人员进行现场值班,加强现场监督和管理。施工前,现场值班人员应认真核对施工配合比等,谨防出错。拌合站必须建立详细的水稳调拨使用台帐,具有可追溯性。拌合站应有可靠的备用电源可供利用。4、外加剂的管理 外加剂进厂时由原料库保管员通知质控室取样检验,质控室根据其附的理化检验报告单和公司原材料标准对其进行检验验收,检验合格后,用原材料验收报告单通知原料库保管员。原料库保管员接到通知后,应根据质控室所提供的原材料验收报告单,对其原材料进行办理入库手续。堆放时最底层应保持干燥,同时应铺设防潮设施,顺墙堆放时,应当留20-30mm的通风道,堆放要整齐,避免杂乱无章,并考虑“先进先出”的使用原则。堆放好的外加剂,保管人员应将标识牌填写清楚,插好,防止错用、混用,并做到每个月清点一次,防止生产时原料断挡和过期失效,造成浪费。原料库保管员插好标识牌,其他人不得乱动、乱插。入库后的外加剂,由技质部工艺员进行打样做小样试验,经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批量生产,否则不准使用。外加剂配单,由外加剂组长按要求领取、保管和交回,所参与的外加剂配料人员,要听从指挥,不得抄写、复印、传递。做到不该知道的事不问,不该做的事不做,对自己所做的工作保密,不向除直接上级以外的任何人员交谈与本职工作有关的事项。违反规定泄密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加剂配料时,操作人员要根据自己所配品种数量的单据,对台称和原料进行核对后再进行配料,外加剂组长要对其所称量的品种、数量进行抽查,并做好记录,保证配料正确无误。外加剂配好后应放在干燥的地方,生产用料时,由当班质检员和当班负责人根据自己所生产的品种核对后签字领取,其它人员不得代办。 因生产变动和其它原因,外加剂未用完,当班领取人员应当将外加剂交回外加剂组,任何人不得乱丢、乱放。外加剂组,应将未用完的外加剂,装入带内衬的塑料包装袋中,放入说明并扎紧袋口,并在袋上做好标识,放在醒目干燥地方,以便再次使用,防止错用、混用。外加剂仓库和生产现场要保持干燥、清洁、整齐,除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出入,下班后应将库房门锁好。5 材料标识产品标识防止误用,表明产品的接收、生产、安装、交付等各个阶段均能展示其质量保证能力及可追溯性,应认真进行产品标识。(1)对原材料、构配件的标识对原材料(如水泥、砂、碎石及金属构件等)应分类进行堆放、分别挂牌、分别建立收、发料台帐。挂牌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数量以及出厂日期和进场日期。施工机械及各种用于工程中的设备应保护好其固定在机械设备上的原有厂家的标牌,并保证其标牌在施工生产中和设备安装中不受损坏。计量、检测设备、器具等采用标签及校验合格证进行标识。(2)施工过程中的标识对投入施工后不改变其原始形态的物资(如机械设备)应加强检查,继续保持其原有标识。对施工过程中改变实物形态而形成过程产品的构配件,质检员应利用“施工日志”、“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记录其投入的施工部位以及原材料的出处。对投入施工后立即改变其原始形态或被隐蔽的原材料(如水泥等),质检员应在“施工日志”中详细记录其品种、规格、使用日期等以及投入的施工部位。(3)竣工产品的标识竣工产品采用竣工质保记录作为其存档标识。另制作金属铭牌作标识,安装在工程实体上。14.3物资现场验收质量控制14.3.1主要材料技术要求及人员安排项目部物资材料的验收由项目部专职材料员主要负责,由项目部编制材料技术交底并交由材料员签收,严格按照图纸等技术要求验收材料。由项目部专职试验员及项目质检员全程跟踪并配合材料员对购置的材料进行检化验,并委托鞍山市公路质监站检验材料原材及成品材料的验收。项目部所有材料的贮存方法及检验结果一律形成台账并交由项目总工验收并由执行经理审阅签字后方可落实生产。材料采购前,采购部门应根据技术部门提出的施工总进度计划、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要求制定材料采购计划。材料采购计划要明确物资名称、型号(或规格等级)、数量、验收标准、质量标准、交货期等事项,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采购部门依据批准的材料采购计划从合格供应商中择优订购所需物资,确保材料质量从选购、运输、装卸、贮存、保管、测试使用监控及信息反馈等各个方面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严密、周全、多层次、多方位的质控循环,严把材料进场关。对使用于施工现场的工程材料全部实行材质验收“三检制”,即发货前查验、入库前查验和进场前查验,做到材料出厂合格证、技术证件、检验试验合格证“三证”齐全,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进入现场。水稳、沥青采用的粗细骨料、钢筋、钢拱架、外加剂,应按不同的产地、规格、品种分批贮存。试验部门应提供报告单,符合者使用。14.3.2物资材料的验收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前,项目部指定质检员首先应对到场材料和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并由项目试验员取样送实验室检验,填写材料和设备报验单,详细说明材料和设备来源、产地、规格、用途及检验、试验情况等。报验单填好后,连同生产商的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和我方提交的检验合格证明报监理工程师,以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设计和规范的要求。会同监理工程师商定对用于本工程的任何材料和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除监理工程师另有指示外,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有正式证明的检验结果和原始数据。交货验收中坚持“三不”原则。凡质量无保证、证件不齐全、未经检验试验的主要物资、设备,一律不准采购、进场和使用。坚持先试验后使用原则。物资部门负责人对进场物资的数量、质量验收和物资取样试验,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试验合格且技术证件与实物相符,方可使用。我方随时按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和材料存储地对材料和设备进行现场检验,检查其型号、品种、数量、性能等指标,若对某种材料的质量有疑虑时,委托鞍山市公路质监站进行复检。对于我方检验和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各类不合格材料、设备,我方负责对其进行处置,并做好不合格材料、设备的隔离及标识,注明不合格的原因,防止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14.5应急预案与风险控制14.5.1应急组织机构 成立以执行经理为首的材料应急组织机构:14.5.2保证措施(1)制定高峰期和特殊情况下应急供应预案:成立包括物资供应站、施工单位、供应单位和运输单位主要负责人等在内的应急小组,在高峰期和特殊情况下,根据情况适时启动保障应急预案。(2)加强与供应厂家的沟通:保持与生产厂家的联系,及时掌握生产情况,根据施工计划,加强与厂家沟通,确保物资的生产与供应。(3)扩大料源:一方面要求供应厂家扩大生产能力,另一方面落实备选厂商,在供应厂家供应不足时,及时从备选厂家组织料源。(4)加大催运力度:根据用料计划,及时组织专人进行催运,根据厂商生产和运输情况,必要时安排专职材料人员驻厂进行催运。制定科学的运输组织方案,选择多种运输方式。(5)扩大库存:根据施工计划、物资市场及供应情况,适当提前进料,在供应站和施工现场增加库存,做好供应衔接。(6)加强质量控制:认真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把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物资流入,做好各种质量记录。14.5.3产品可追溯性(1)原材料、构配件从采购、进货、验收、存贮、发放、使用各环节均应有专人管理、标识、记录。(2)当原材料、构配件使用于工程实体时,要认真填写重要部位材料使用记录,且其原材料原有验证记录必须妥善保管,由技术部分类整理归档。(3)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材料应形成记录,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准确,并做好进货和施工过程中的标识。(4)对具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应提供完整的可追溯的质量记录及文件资料,这包括: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施工日记录、各种原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配合比、试块检测报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表等。(5)以上所有文件和记录,均由技术部分类整理、归档保存,以保持其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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