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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编号:应急预案版本号:*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 * 编制日期 2014年12月 / 文档可自由编辑目 录1 总则41.1 编制目的41.2 编制依据41.3 适用范围51.4 工作原则51.5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61.5.1 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级)61.5.2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61.5.3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级)71.5.4 一般环境污染事件(IV级)72企业信息82.1 *概况82.1.1单位情况82.1.2地理、气象及水文状况82.2 周围居民及敏感信息92.3 现有固体废物及处理设施92.4 我矿污水处理站情况102.5 锅炉除尘情况102.6噪声治理情况113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123.1 应急组织体系123.2 环境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123.3 工作任务和职责133.3.1 指挥部职责133.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133.3.3生产安全处职责143.3.4 保卫组职责143.3.5通讯组职责143.3.6供应组、财务组职责143.3.7宣传组职责153.3.8 救援组职责153.3.9调度室职责154 环境污染事故源与预防预警164.1 环境事故污染源164.1.1水污染源164.1.2大气污染源164.1.3固体废弃物污染源164.1.4噪声污染源164.1.5火灾164.1.6危险废物164.2 预防措施164.2.1 水污染预防措施174.2.2大气污染预防措施184.2.3固体废弃物污染预防措施194.2.4噪声污染预防措施204.2.5火灾预防措施214.2.6危险废物预防措施214.3 预警214.3.1 预警条件214.3.2 预警措施224.3.3 预警解除225应急处置235.1 公司应急值班制度235.2 先期处置255.3 响应分级255.4 应急响应程序255.4.1 内部接警与上报265.4.2 外部信息报告与通报275.4.3 事件报告内容和方式285.4.4 信息通报295.4.5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295.5 应急监测305.6 应急处置305.6.1 应急物资和设备管理制度305.6.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305.6.3 应急处置326 应急终止326.1 应急终止的条件326.2 应急结束的程序326.3 应急结束后的行动336.3.1 调查及处理336.3.2 预防337 监督管理347.1 应急预案演练347.2 宣教培训347.3 责任与奖惩348 保障措施358.1 经费保障358.2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358.3 应急队伍保障358.4 通信和信息保障358.5 技术保障358.6 其他保障358.7 环境应急能力评估369 后期处置389.1 现场恢复389.1.1 事件现场的保护措施389.1.2 环境恢复389.2 善后赔偿399.3 事件调查3910 预案管理与更新4010.1 修订预案及合作4010.1.1 应急预案更新4010.1.2 地方沟通与协作4010.2 责任追究4011 附则4111.1 名词术语4111.2 实施日期4112 附图及附件42附图1 *矿区平面图42附图2 *地理位置图43附图3 *镇交通状况图44附图4 *矸石污水处理流程图45附表1 *市环境应急专家名单46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积极应对*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煤炭突发环境事件,规范公司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机制,提高公司应对和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做到应急指挥、应急处置力量及时到位,各项处置措施得当,做到最大限度消除、减少和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保证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适合本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06年)(5)*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2013年10月)(6)*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10月)(7)*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4月)(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9)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10)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11)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发2001197号)(13)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1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1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17)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18)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19)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5085-2007)(20)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2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9年9月)(2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2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2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范围内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具体包括:(1)生产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2)因不可抗力(含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因素而造成危及环境安全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故等;(3)危险品在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发生的事故;(4)煤矿营运期间造成的次生生态破坏事故;(5)矿井污水处理站设施故障导致污水外溢,从而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6)火灾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污染事件。1.4 工作原则公司建立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应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以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故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故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的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响应。接受政府环保部门的指导,使公司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系统成为区域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加强公司各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应急系统做到常备不懈,可为本公司和其它公司及社会提供服务,应急时做到快速有效。1.5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级根据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保部令2011第17号),按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控性、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分为四级: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级)、一般环境污染事件(IV级)。预警信号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1.5.1 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城市集中是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1、2类放射性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1.5.2 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渗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突发环境事件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点区域发生的;(7)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的环境影响,或进口货物严重辐射超标的事件;(8)造成跨省(市、州)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5.3 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的环境影响;(7)造成跨市(州)界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1.5.4 一般环境污染事件(IV级)除特大环境污染事件(级)、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级)、较大环境污染事件(级)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2企业信息2.1 *概况2.1.1单位情况*有限公司*,省属国有企业,2014年全公司在册员工为1478人,其中环保工作人员8人。*始建于1966年,1975年12月正式投产,矿井设计生产能力90万吨/年,现实际生产能力为60万吨/年。矿区东西长约5.724km,南北宽约2.053km,矿区面积11.7523km2。矿井为平硐+斜井开拓,单水平上下山开采。*矿区平面图见附图1。煤矿井田位于二塘向斜的北东翼浅部,开采煤层为二迭系上统龙潭煤组。井田内含可采煤层及局部可采煤层有9层,即2#、3#、4#、5#、7#、8#、9#、11#、12#层,煤层总厚度在5.5518.48m,全区设计开采煤层为5层,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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