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7页
第2页 / 共7页
第3页 / 共7页
第4页 / 共7页
第5页 / 共7页
第6页 / 共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文档广东省工伤待遇一览表工伤保险待遇项目标准法律依据基数支付渠道医疗康复待 遇医疗费用住院费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工伤保险条例30 条,广东省工伤保 险条例25条按当地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医疗费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费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住院期间伙 食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 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 付按当地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交通、食宿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 按因公出差标准按当地标准报销器具 护理费辅助器具费国家规定的标准工伤保险条例32 条,广东省工伤保 险条例28条按国家标准报销工伤保险基金停工留薪期间 护理费按实发生工伤保险条例33 条,广东省工伤保 险条例26条按实际需用人单位停工留薪期 工资待遇工资停工接受工伤医 疗的工资待遇原工资福利(按医疗期规定执行,经鉴定 最长不超过24个月)工伤保险条例33 条,广东省工伤保 险条例26条本人工资用人单位伤残待遇一次性伤残 补助金(经 劳动能力鉴定)一级27个月工伤保险条例35、36、37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9、32、34 条本人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五级18个月六级16个月七级13个月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伤残津贴一级90%工伤保险条例35 条 广东省工伤保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 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二级85%三级80%条,丿东省工1丿J保险条例29条四级:75%五级70%工伤保险条例36 条广东省工伤保险 条例32条本人工资(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六级60%生活护理费一级60%广东省工伤保险 条例27条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跨 统筹地区户籍职工,本人要求解除 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 伤保险待遇的,护理费可一次性计 发10年)工伤保险基金二级50%三级40%四级30%死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工伤保险条例37 条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工伤保险基金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其他人每月30%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 前的工资)孤老或孤儿再加10%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一至四级工 伤职工停工 留薪期后 亡待遇丧葬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每人每月再加10%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 就业补助金 及一次性工 伤工伤医疗 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级50个月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33、34条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 支付)1、五、六级的必须是职工本人提出 或单位破产关闭。2、七至十级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 或劳动合冋到期自然终止。用人单位六级40个月七级25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4个月:一次性工 伤医疗补 助金五级10个月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六级8个月七级6个月:八级4个月九级2个月十级1个月【名词解释】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66条,本条例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单位为工伤职工缴纳工 伤保险费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 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二)原工资福利待遇,是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受工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工伤职工在本单位工作不足十二个月的, 以实际月数计算平均工资福利待遇。【实务】一、工伤认定1、工伤认定申请主体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 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2条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自事故伤 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12 条2. 工伤认定管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规定应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3. 认定申请时限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 30 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4. 工伤认定材料提交(详见社保局官网要求)填写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 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劳动能力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以及工伤医疗终结期和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复发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确认、 工伤康复确认等工作。鉴定内容级别种类劳动能力障碍程度10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4级工伤医疗终结期 停工留薪期确认 工伤复发确认 辅助器具配置确认 工伤康复确认等(范文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精选文档可复制、编制,期待你的好评与关注)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