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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合同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1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 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 原则,甲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 4、结构形式: 二、工程承包范围(一) 乙方承包范围:按 设计的 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甲方书面修改通知等)的 要求.负责 的 施工总承包;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1、土建工程(1)、基础以上土建工程(包含桩头的 清理及预制管桩的 桩芯混凝土).(2)、大 型土方开挖后的 人工修整、电梯坑及基础承台地梁土方开挖及回填,基础及室内土方回填、压实;基坑排水工程.(3)、负责配电房、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入户大 堂等配套用房的 土建施工.(4)、负责室外化粪池及排水排污管道的 施工(接至区间路的 第一个接入井).(5)、负责配合消防及其它各项专业工程的 预留、预埋,负责各专业工程施工后的 修补.(6)、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前的 所有清理:包括外墙清洗、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的 清运(含甲方分包的 其他专业工程产生的 垃圾指定堆放点并负责外运),以及由甲方完成的 所有临时设施(若存在)的 拆除.(7)、负责督促工程竣工验收前的 各专业分包工程的 分包竣工资料的 提交并与总包汇总成册.2、水电安装工程(1)给排水工程:给水系统从生活给水和商业给水市政总表后开始(泵房设备安装不包含在承包范围内),安装至末端各户内给水点;排水系统从各排水点接至室外第一个检查井(含潜污泵的 安装).以上承包范围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管道及设备的 基础、套管及洞口的 预留预埋及封堵、阀门井施工、管道设备标识及油漆等内容,不包含卫生洁具安装.(2)强电工程:专变配电系统从配电房低压柜出线开关开始,安装至末端各用电设备;公变配电系统(一户一表)从电表箱出线开关开始,安装至末端各用电设备;发电机组至配电低压柜的 线路安装;室外高低压电缆通道施工;商铺骑楼景观壁灯的 安装.防雷与接地系统从基础开始,安装至末端避雷带(针);含等电位制安及铁艺栏杆、铝合金门窗、桥架、管道、设备等部位的 防雷与接地安装.以上承包范围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管道及设备的 基础、套管及洞口的 预留预埋及封堵、电缆井施工、线路设备标识等内容. (3)弱电工程:网络、电话、有线电视、智能、安防、消防报警联动等弱电系统的 桥架、线管、线盒、分配箱预留预埋和室外通道的 施工.以上承包范围包含:土方开挖及回填、套管及洞口的 预留预埋及封堵、手孔井施工、线路设备标识等内容.(4)人防工程:人防系统管线的 预留预埋以及与人防工程相关联的 所有工程( 市人防办指定必须由人防承包单位专项施工的 分项工程除外).(5)负责承包范围内的 各种管线和箱体的 塞缝,返工造成的 二次找平抹灰,自身施工时产生的 垃圾清理;负责土建施工时混凝土内的 空调穿墙套管预留预埋,砖墙内的 空调穿墙套管预留预埋.3、其它与上述工程不可分割之附属工程.(二)、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不包含以下施工内容,但乙方必须履行总包管理与配合职责: 1、桩基工程及基坑支护;2、大 型土方开挖及地下室外的 回填;3、门窗工程(含空调百叶工程);4、栏杆工程;5、人防设备工程;6、消防工程;7、燃气管道工程;8、发电机安装工程及机房环保工程;9、电梯、扶梯安装工程;10、园建绿化工程;11、玻璃幕墙及干挂石工程;12、智能化工程;13、泛光照明工程;14、地下车库地坪漆及交通设施标示划线工程;15、二次精装修工程;16、给水设备安装工程;17、变配电设备安装工程;18、太阳能热水工程;19、电视电话网络工程;20、直饮水工程.21、儿童游乐及老年人运动器材安装工程.22、游泳池、运动场地施工及设备安装工程(网球场).23、会所设备安装工程.(三)以上所述的 工程承包范围为概括内容,具体以甲方提供的 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含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甲方书面修改通知等)为准.如本协议约定承包范围未尽详细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协议书的 承包范围界定产生歧义,由甲方书面予以明确的 工程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现场的 需要而进行施工,甲方明确部分的 工程内容,不管是否包括在本协议承包范围内,该部分结算造价均按本合同约定的 计量计价方式和取费,按下浮点率参与降点.(四)甲方有权对指定分包、指定供货或独立工程进行随时调整,有关之费用按合同条款之规定计算.乙方承诺不会因此安排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赔.三、承包方式1、包工包料(甲供主材及设备除外)、包机械、包临时设施、包临水临电敷设、包水电费、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资料(含竣工图纸)、包竣工验收、包需乙方缴纳的 保险、包保修、包税金等.2、甲方负责以下材料的 供应:石材、饰面砖、屋面瓦、电线、电缆、三箱设备等.3、除甲供主材和设备,其它在承包范围内需用的 全部材料和设备均由乙方负责.四、合同工期1、双方商定合同总工期为 日历天.2、暂定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可按照各栋号桩基的 实际完成时间调整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 开工通知书为准),工期按甲方的 基准工期计算.3、乙方承诺不因部分栋号实际开工日期的 延后而提出价款及工期之索赔.结算造价仍按本合同约定的 计量计价方式和取费,按下浮点率参与降点.4、甲乙双方在确定竣工日期及各项控制工期时,已充分考虑:(1)可能出现的 各种规模的 下雨、台风、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工地及周边环境等影响因素;(2) 甲方指定分包工程的 合理工期;(3) 政府举办大 型活动而要求的 停工.五、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工程必须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观感质量评价为良好,且必须获得 市建设工程“优质结构”奖,争创“ 杯”奖.六、合同总造价按承包范围暂定总价人民币 元整 (小 写)¥: 元(含税),乙方提供全额正式发票.七、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的 规定向甲方提交合格的 工程资料并办理完成有关工程验收合格证或逾期办理,影响甲方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每逾期一天,由乙方按壹拾万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的 5%.(2)任何情况下乙方必须保证不发生工人聚众闹事、到政府部门上访、静坐、围攻甲方,否则所造成的 损失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 工程款项中等额扣回,并按每次闹事工人的 人数以每人每天壹仟元对乙方进行罚款;若罚款金额少于伍万元,按伍万元计.情节严重的 ,除对乙方予以罚款外,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的 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的 约定执行.(3)乙方每月应及时向监理单位提供总承包管理范围内合格的 工程资料,如未能及时提供或提供的 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甲方可拒付工程进度 款.影响到下道工序验收或施工的 ,工期不得顺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按暂定合同总价的 5% 支付违约金.(4)乙方应督促其劳务分包单位与劳务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监督工人的 出勤与工资发放,劳动用工合同备案,工人工资应按时发放并公示(工资发放记录表必须由工人本人签字并按手印).乙方每月申报工程进度 款前需向甲方提供工人工资已发放证明,如未提供甲方可拒付工程进度 款.(5)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 工程转包或将承包范围内的 任何部分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由乙方赔偿甲方的 损失,并按专用条款的 约定承担违约责任.(6)合同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 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甲方有权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 费用按双倍计,并从应付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影响工期的 责任由乙方负责.八、组成合同的 文件(一)、合同包含的 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本合同专用条款及附件3、本合同通用条款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6、其他合同文件.双方有关工程的 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 组成部分.(二)、组成本合同的 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详见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有关约定.九、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 定义相同.十、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承诺会有效地和及时地协助办理好有关施工许可证和施工及竣工所涉及之政府及其他单位之许可手续,并承担政府规定由乙方承担之有关费用,无偿协助甲方办理所有有关申请房产证等手续.若由于乙方原因使甲方未能及时办理相关证件,则在工程总结算价中扣除5%作为罚金.十一、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 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 款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 全部义务.十二、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此页无正文)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住 所: 住 所: 邮 编: 邮 编:电 话: 电 话: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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