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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燃放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有效地防止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发生突发重大事件,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确保烟花爆竹燃放的万无一失,并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订本预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县委和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积极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努力防范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中的事故发生,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把危害和损失降至最低点。二、工作原则(一)服从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发生涉及烟花爆竹燃放事故,必须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妥善处置,处置工作的各项重大方针决策由县委、县政府确定。(二)团结统一、协同作战。县公安局各部门要按任务分工,做好现场保卫和现场处置,部门之间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力量,保持通信、交通畅通和救援工作的科学、顺利、及时。(三)明确职责、突出重点。一旦发生烟花爆竹燃放突发事件,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和现场实际情况,明确抢救伤员、排除险情、交通管制、疏散群众、安全警戒等救援重点,一面组织救援,一面做好安全防范。要特别加强居民区的安全防范,防止不法分子借机盗窃、抢夺财物。(四)畅通信息、快速反应。对发生烟花爆竹燃放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请示并积极开展现场抢救,保障在抢救过程中的信息畅通。三、从严审查、审批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行业标准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安全规程,对烟火晚会,包括节日庆典举办的以燃放礼花弹、组合烟花、礼炮等烟花爆竹为主的晚会,根据燃放的性质、规模以及所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种类、数量与规格分为A、B、C级。作业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参与过一般焰火晚会燃放工程的设计与作业,具有一定焰火晚会燃放作业实践经验。2、具有初级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人,有5名从事燃放作业人员。3、具有安全可靠的燃放器材。4、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任何个人不得承担燃放工程,燃放组织实施必须事先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方案必须经公安机关批准。在审查时要进行安全技术评诂,评诂的内容包括:1、燃放现场周围环境和气象环境的安全性。2、承担单位的资格审查及整体素质。3、所采用的烟花爆竹及燃放器材的安全性、可靠性。4、安全距离与安全警戒范围确定的科学性与可靠性。5、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及消防措施。6、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坚决不予审批。四、对符合要求并经审批同意的,要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足够的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加强安全警戒和维护现场交通秩序,在燃放点必须设置标志,安排警戒人员,严禁非专业人员进入警戒区,以免造成伤亡。2、燃放前设专人看管所要燃放的烟花爆竹,确保燃放的烟花爆竹不被非专业人员所动。3、对燃放现场进行清理,清除容易引起火灾的杂物。4、对风向突然改变,风力超过6级的,发生盲炮或炮底温度过高的要立即停止燃放。5、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对大型燃放烟花爆竹活动,要及时向县局主管领导,市局治安支队,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在燃放烟花爆竹现场至少要准备一台消防车,配置灭火装置。6、燃放烟花爆竹现场应有专业医生和必要救援人员,自行配备交通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保证随时执行各种紧急任务,保证一旦发生燃放烟花爆竹事故,及时妥善处置,将损失降到最低。五、工作分工及措施(一)治安部门负责组织燃放现场的安全警戒,一旦发生突发事故要及时妥善处置,并立即向县局领导和县安全部门予以汇报,封锁现场、疏散群众。(二)消防部门负责一旦发生火灾等险情的现场扑救工作,切断火源并及时参加现场伤亡人员的抢救工作。(三)交警部门负责烟花燃放现场的交通管理,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实行交通管制,疏导车辆和人群,保证抢险救援车辆畅通无阻。(四)公安刑侦、技术大队除担任现场警卫任务外,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立即投入现场救援工作,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现场进行调查取证,查明事故原因。(五)各派出所及巡警和机关各科室要听从县局的统一调动,接到指挥部的命令后,要立即赶到指定地点。(六)秘书科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七)“110”指挥中心要及时、准确地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不得有误。六、组织机构成立友谊县烟花爆竹燃放突发事件指挥中心。总指挥:县公安局长副指挥:县公安局各副局长交警大队队长成员:公安局下设各科室科长及各派出所所长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担任,成员由公安系统全体干警组成。第 页 共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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