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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先进事迹材料该同志是XX县高陂司法所所长,高陂镇、韶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怀着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无限热爱,做到那里有纠纷,那里就有他的身影。7年来,组织调解民间纠纷42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到了98%,当事人履行率达到99%,其中调解重大民事纠纷30余起,通过调解制止10人以上群体性纠纷事件10余起,得到了当地群众的由衷赞誉和党委、政府、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的肯定,被评为全市优秀调解员、全市“十佳司法所长”、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20*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是他的工作理想邹耕耘同志2003年调任XX县高陂司法所所长兼高陂镇、潞田镇、韶口乡三个乡镇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他系统地学习法律法规,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他针对基层农村的矛盾纠纷的特点,刻苦学习人民调解相关程序,勤思考,常请教,边干边学,边学边干,调解能力不断提高,在调解纠纷活动中坚持做到耐心倾听后引导,依法辩析明是非,情理交融息纷争,坚持原则不失灵活,尊重事实不拘枝末,依法办案不钻牛角,调解纠纷时得心应手,成为了行家里手。工作中善于创新。2009年,他根据新民事诉讼法有关调解的规定,与高陂法庭建立了调解衔接联动机制。一是调解骨干培训联动。联合举办培训班,对辖区内三个乡镇的调解员进行轮训,重点宣讲常用法律知识、调解文书的制作和调解技巧等业务,提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二是民事案件审理、调解联动。协助法庭在基层巡回审理多发性、常见性的纠纷案件,组织调解员参与法庭调解,做到“审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三是个案调解联动。对法律关系复杂、难度较大的民间纠纷,为少走弯路,减少调解和诉讼资源浪费,请求法庭实行基层调解个案指导,以提高调解效率。四是建立联系制度。互通案件调解、审理信息,协调解决问题,共同维护辖区稳定。一年里,高陂司法所与高陂法庭联动举办了三期调解员培训班,培训调解员50余人,培养建立了一支过硬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夯实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基础。维护稳定是他的工作目标一是把普法宣传作为人民调解的基础工程来抓。制作散发有关法律知识宣传单,开设法律知识讲座,培训基层法律宣传骨干。以年度公民普法考试为契机,宣传年度重点普及的法律法规知识,用以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他利用基层法律制宣传阵地,开设法律图书角、宣传栏,每年都要组织一至两次法制宣传咨询活动。在辖区内广泛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并在泗源村抓创建试点,开展“六个一”活动,即:一个普法、调解骨干队伍网络,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园地,一块法治教育警示牌,一个村民法律图书角,一套法治教育vcd片,每季一次全面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他与泗源村的人民调解员一道,调解村民之间的大小矛盾纠纷10余起。经过努力,泗源村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市级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受到上级表彰。二是抓好重大事件、重大活动的维稳防范工作。奥运会期间,为维护辖区稳定,他采取了五项措施。第一,主动与辖区内的公安派出所、法庭、村委会进行沟通,建立每周一次、重大情况及时通报的维稳信息互通制度。第二,与公安、法庭、交警、土管、林业等部门先后在辖区内的高陂、潞田、韶口三个圩镇闹市设立咨询台,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散发奥运知识、治安维稳内容的宣传单3000余份。组织法制宣传员到辖区内6所中小学巡回宣讲法制课,听课师生3000余人。第三,举办了三次调解员培训班,宣讲土地承包、人身损害、婚姻家庭、物权管理等法律知识,详细讲解调解的原则、方法技巧、调解协议书的制作,对辖区内的调解员进行了轮训,提高了他们的业务能力。第四,加强了刑满释放回籍人员的管理。第五,对辖区内的民间纠纷进行了一次地毯式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联合调处。这一事迹与经验在中国法制网等新闻媒体上予以了宣扬。三是抓好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2009年12月13日,XX县潞田镇寨下村郭光明与刘爱招夫妇的三岁男孩与五岁女孩独自外出玩耍时,不慎掉入建桥工地的河坑中溺水身亡,十几名家属哭声一片,抱着两具尸体要去找施工老板赖某拼命,这一突发事件眼看就要演变成群体性事件。邹耕耘得知后立即赶到事故现场,拦住并抚慰家属,表示一定会帮助他们讨公道,让年幼的生命得到安息,让受伤的心灵得到慰籍!情绪激动的十几位家属逐渐冷静下来,同意将两个小孩的遗体送往镇卫生院安放,等待政府处理。之后,邹耕耘与镇、村干部来到家属家里,真心倾听家属哭诉,细心开导安慰,用心与家属交流感情,直到深夜一点多钟才离开。第二天清早,镇卫生院里聚集了30多名家属,不容细想,邹耕耘当即立断,引领家属前往派出所,并通知施工方赖某到场,组织双方调解。开始时,家属提出施工方赔偿60万元的高额要求,施工方表示赔偿额过高,无力承担。几十名家属一听,起身就走,要将尸体扛进镇政府。邹耕耘赶紧上前劝说,有条不紊地讲理说法,指出:施工方赖某虽然有警示牌和公告,采取了一定防范措施,但两小孩进入施工现场之处没有栏杆,施工方存在过错。而两年幼小孩外出,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亦存在过错。根据死亡赔偿有关法律规定和案例,暂定死亡赔偿金等损失为30万元,双方都承担一部分。由于邹耕耘以案说法,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最后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赖某当场赔付死亡赔偿金等经济损失19万元,死者家属不再采取其他过激行为。由于邹耕耘临机处置得当,一起突发性事件就这样云消雾散了。服务群众是他的工作要求邹耕耘把服务群众当作人生的一件快事。2008年1月20日,潞田镇潞田村民钟期妙委托高陂镇下东村民郭平段雇请农民工,为钟期妙山场修建防火隔离带,约定每米4元,完工后支付劳务工资。第二天,郭平段带领18名村民来到钟期妙山场,按照指定位置修建防火隔离带,下午6时完成作业。郭平段电话通知钟期妙前来验收结帐。钟期妙以天色已晚为由拒绝。之后,钟期妙借口质量不合格,拒绝验收和结帐。18位民工找到潞田镇政府投诉,要求解决劳务工资,经调解协商未果。由于涉及的劳务工资总额不大,提起诉讼的成本又较高,所以,农民工不愿意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而调解又没有强制力,所以经过多次调解,雇主就是不出钱。此案一拖就是大半年,一些农民工除了骂骂雇主和郭平段泄忿外,已经丧失了讨薪的信心。9月16日,郭平段投诉到高陂司法所,邹耕耘接案后,通过初步调查,确认投诉属实,认为此案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涉及的人较多,如不彻底解决,终是隐患,不利于基层稳定,也有悖于公平正义。决定对这起讨薪案提供法律援助。接着,他找来雇主对话,进行耐心劝导,还特别提醒雇主,此案从受理、调解直至诉讼结案,他将为务工人员提供全程无偿法律援助。当雇主闻知此案已由政府出钱、司法所长出面讨薪时,当即表示愿意调解结案。于是,在邹耕耘的主持下,纠纷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雇主当场一次性支付18名民工劳务工资1260元。一头干练的短发,谈话时脸上不时带着笑容,话语暖暖的很贴心初次见面,王伟民让人觉得他身上有一种亲和力。今年60岁的他,八年来,凭着一份执着与坚韧,凭着敢于争先争创的精神和对人民调解员这份工作的热爱,克服了重重困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成了百姓身边的“老娘舅”。“要调解,找王老师”早已成了澥浦广大老百姓的共识,也早已成为王伟民这位人民优秀调解员的金牌口碑。调解如春风化雨,调解将干戈化为玉帛。时光荏苒,一晃8年,王伟民亲自经手的调解案例上千起,历年调解成功率都达到95%以上,有几年甚至达到99.7%,这些惊人数据的背后是他不懈的努力和辛勤的付出,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这样不行,没法谈下去了,快去找王老师!”今年3月,一名两鬓略带白发的老伯急匆匆地走进了澥浦镇调解工作室。原来,去年年底,应老伯受区大同公墓总管理处临时雇佣,在工作时,不慎受伤,导致胸7、9椎体压缩性骨折,双方就补偿事宜发生纠纷,一直谈不拢,只好求助王伟民。为妥善解决好这起纠纷,王伟民起早摸黑,连续多日赶到应某家中听取意见,掏心窝子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工作,经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最终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相互握手。这是王伟民上千起调解事件中的一个缩影。自从事基层人民调解员工作以来,他时刻不忘身为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刚开始,作为一名法律行业新手,王伟民对专业法律知识几乎两眼一抹黑,为系统学习法律专业知识和人民调解知识,几乎放弃了节假日和平时休息时间,每逢培训绝不错过,遇到疑难问题就求助科室内的同事。功夫不负有心人,王伟民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成为这方面的行家里手。“奉献不言苦,追求无止境”一直是他恪守的人生格言,艰辛的工作换来了丰硕的成果。多年来,王伟民同志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多次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被评为XX区“金牌调解员”。据悉,近两年来,澥浦镇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48起,其中成功调解1423起,调解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到98.3%。之所以能取得这么显著的成绩,离不开许许多多像王伟民这样八年如一日默默耕耘着的“老黄牛”。该同志自1986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担任基层司法所所长。时年45岁的他已经在基层工作了20多个年头,他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忠于法律,刚直不阿,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自2003年调任XX市XX区南广镇司法所所长以来,他先后指导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0起,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预防民转刑案件11起,化解群体性械斗事件7件,因成绩突出,多次被市区司法局评为“全市先进政法干警”“优秀司法所长”“调解能手”和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优秀公务员”。2005年9月份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司法所长”称号。常言道:打铁还得自身硬。罗晓彬同志刚参加工作时,深知自己法律知识浅薄,社会经验欠缺,因此,他利用空余时间孜孜不倦的学习与人民调解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拓展自己的法律知识面。坚持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掌握了过硬的调解技巧。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罗晓彬同志调解纠纷一直坚持强不所,弱不欺,他机智勇敢,面对突了性事件,敢于挺身而出,控制复杂局面,制止事态扩大。2009年3月,南广镇分水村4社50余名村民与火葬场重点工程施工单位发生纠纷,并导致斗殴,南广镇派出所接警后,立即通知了罗所长,他火速赶到案发现场,当时现场已是人头攒动,棍棒群立。罗晓彬同志抓住时机,根据错误的大小和损害后果,恰如其分的进行调处,使这起很可能酿成凶案的大型群体性。械斗得到了制止。有群众这样称道:罗所长调解纠纷,快刀斩乱麻,调解艺术似一阵春风,春风化雨、点滴入土。去年6月22日凌晨4时许南广镇太子火锅店因暴雨意外冲垮服务员的住房,造成3死1伤的重特大事件;间隔一月时间7月22日南广镇境内的丝丽雅厂区又发生清运垃圾时毒气毒死3人伤4人的特大事故。罗所长向南广镇党委政府主动请战,及时启动了“大调解”紧急预案机制,成立了3个特别调解小组,罗晓彬同志担任组长,机关干部全部参与,主动提前介入,安抚死者家属,稳定心理和情绪,一方面积极协调赔偿主体方,尽快拿出赔偿方案标准和法律依据,一边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全面了解事实真象,为今后的赔偿作出积极准备。虽然事件中的死者家属大都情绪冲动和提出的赔偿要求普遍很高,离赔偿主体出的赔偿金额相差胜远,加上“高铁事件”的赔偿标准提高至90余万,对善后赔偿带来很大难度。罗所长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果断作出了以下调解方案:1、就现行国家法律和政策赔偿依据作耐心说服和反复解释工作;2、争取赔偿主体针对各家庭困难实际情况,从道义上尽量提高补偿标准;3对个别家庭提出的无理要求和威胁言论,请公安机关进行训诫谈话。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根据两起不同性质的事件分别以人身损害标准和工伤死亡标准进行了赔偿,总计金额三百余万元,达成了双方基本满意的效果,终于使这二起震动全市的特大伤亡赔偿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近年来,罗晓彬同志为外出务工人员和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0余起,提供法律咨询人500余人次,指导基层调委会解决各类纠纷110起,亲力解决各类疑难案件50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达500万余元。正是由于他的痴情与热忱,赢得群众的拥护和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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