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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设方案(2012年8月21日)辽源经济开发区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提升承载科研项目的能力,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中小企业以及创业者对孵化平台的需要,经过考察和论证,开发区拟在兴国湖附近软件园地块建设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区。一、项目建设必要性(一)该项目建设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商品化、产业化的需要。近年来,开发区在招商引资和引进项目过程中,高度重视对大企业、大集团的联系洽谈以及对发达地区成熟产业的转移承接工作,但由于在政策、用地、环境、服务等方面的竞争优势不足,洽谈成功的科技转化项目相对较少。中国有大量的科研单位和高等学府,每年产生大量的高科技成果,但是能够得到产业化应用的却很少。吉林省的科研成果中每年获奖项目就有六百多项,而其中能转化到企业应用的不到二百项,很多科技成果没有合适的土壤和环境进行转化。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区的建立,就是致力于“转化科技成果、孵化科技企业、培育科技企业家”,通过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为科技企业和创业者提供全方位、全过程的综合服务,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二)该项目建设是承接科技成果转化、吸引人才的需要。通过提供优越的共享空间、共享服务、人才引进政策、企业扶植政策等软硬件设施,可以尽快聚集起一批新型科技企业,形成产业集群效应,进而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落户辽源、服务辽源。用有效的服务、政策、资金支持,加快项目研发、转化速度,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和发展壮大,为辽源的经济发展贡献力量。(三)该项目建设是提升城市科技竞争力、推动形成创新型城市的需要。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多次考察和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科技创业活动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没有创新的创业活动不可能得到持续稳定的发展,缺乏创业精神也同样不可能有重大的创新产生,只有创新与创业的有机结合,才能不断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建成后,将主动承接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成果转化,提早介入项目研发和转化,畅通产学研项目渠道。通过引进重点实验室,建设科研平台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将创新与创业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本市科技竞争力和吸引力,以此吸引更多投资者、优秀科技成果和企业入驻,从而改善辽源的产业基础和产业结构,更快地推动创新型城市的形成。辽源经济开发区正在努力进入国家级开发区行列,该项目建设将引领开发区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增加开发区“造血”功能,优化和调整产业结构,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幅度提高开发区科技实力和竞争力。二、规划设计(一)命名:将“辽源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及“中小企业孵化园区”一并建设,拟命名为“辽源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简称“高创中心”。(二)投资主体:实行多元化合资或合作创办,初期由开发区与麦达斯铝业合作进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逐步吸纳各相关政府部门、企业、投资公司、大学、科研机构等合资或者合作。(三)营运模式:成立辽源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对高创中心进行企业化管理。(四)选址:为了给科研及创业人员提供宽松、自由的办公环境,选定人文环境优越的兴国湖边软件园地块做为高创中心的建设场所。经过开发区、科技局与省内专家论证后,原鑫海交通所处地块存在着拓展空间不足、距离市中心较远、周边环境与新建建筑不协调、厂房的装修改造与实际需求有差距等不利因素。经反复推敲与论证,选定兴国湖边软件园地块做为高创中心的建设场所。该地块面积适宜,人文环境十分优越,可扩展性很强,便于与未来的建设工作相衔接,同时该地块紧邻303国道,距离市中心较近,交通十分便利,非常适合作为高创中心的建设场址。建成后的高创中心将与开发区软件园有机结合,成为本市高科技研发与创业的中心。优越的人文环境、便利的交通通信设施、具有时代感的现代建筑,将成为辽源市新的标志性建筑群体。(五)建设规模:占地面积50000平方米,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平台、中小企业孵化器,总投资9000万元人民币,建筑面积总计30000平方米,将建设一栋十四层的主楼和一栋五层附属建筑,预计可容纳20个科研实验室及100家左右科技创业企业。二期将建设孵化企业加速器、专业科技孵化器,占地面积约40000平方米。(六)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及附属设施建设:1、主要建设内容:高创中心将分为科技成果转化区、软件区、大学生创业区、金融服务区、商务区、综合服务区、住宿餐饮区等七个部分。其中住宿餐饮区位于五层附属建筑内,其余功能区位于主楼内。科技成果转化区是园校对接转化平台、重点实验室、科技成果展示、科技项目“一站式”服务以及科技企业孵化的区域,规划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软件区是电子信息科技企业的聚集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大学生创业区是提供毕业三年内大学生创业的区域,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金融服务区是金融机构为中心内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区域,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商务区是为中心内企业提供共享商务设施(包含会议室、培训室等)的区域,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综合服务区是管理公司及中介机构办公的区域,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住宿餐饮区是为科研人员及中心内企业人员提供餐饮、住宿、及其他必要后勤保障的区域,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配置休闲绿化场地,整体绿化达到50%,同时预留足够的物流等场地。2、附属设施建设:用电装机容量:动力电1000KW 、照明电500KW,根据实际需要上1500KVI变压器。循环水量:100t/小时。供热面积:按30000平方米设计。三、运营实施(一)领导机构:拟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的辽源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协调运转,强力推进重大事项进展和决策。(二)管理机构:高创中心实行企业化管理,聘任具有相关经验的人员,设立项目招商部、产业服务部、综合服务部、物业管理部、信息部等职能部门,全面负责中心日常营运管理和服务,目前,团队正在搭建。(三)政策支持:充分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科技成果转化及扶持中小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进入高创中心企业优先享受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市科技创新资金以及发改、工信等部门市级引导资金。将高创中心内的企业纳入政府采购名录,同等条件下赋予优先采购权。(四)体系打造:创建“高创中心(孵化区)=高创中心(加速区)=生产园区=开发区”的链式孵化体系,使处于不同阶段、有不同创业需求的企业都能得到满足,为企业提供从孵化、到中试、到产业化的创业环境和条件。对于一般性中小科技型企业,经过一段时间的孵化、培育、加速后,选择生产经营情况好的进行产业化,入驻相应产业的区内园。对于资金较为充裕、技术成熟、有重大产业支撑的大项目、大集团进行重点引进,根据开发区核心区产业布局规划,单独选址供地。(五)运营方案:1、项目引进。营运初期,高创中心将定位为综合性企业孵化器,将电子信息科技、新型环保及节能减排、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作为重点方向,广泛筛选合适的创业项目入驻高创中心,以优良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请客上门。引进筛选工作将从多方面入手:l 资源整合:目前开发区现有和即将创办的电子信息类公司有十五家,高创中心建成后,将优先迁入这部分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和专项扶持服务,既能支持企业在辽源的常驻发展,又能引领带动其他领域科技企业入驻。l 组建专家顾问团:聘请本市经济顾问、辽源籍学者专家、省内学科带头人、北京上海等地知名专家等组成专家顾问团。首批组建十人左右规模的专家顾问团,咨询和指导高创中心的建立及运营,并力争由专家顾问团推荐人才和引进项目。l 建设和引进国家级、省级实验室:包括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等。积极与建设中的辽源“一院两所”及省内外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联系,选择一批易转化的科研课题来高创中心搭建科研平台,建立各级实验室。并以此带动相关领域的科技企业入驻。目前已与吉林大学、吉林省科技厅达成合作协定,将进一步细化合作方案。l 加强与省内外高创中心横向联合,达成合作协议。目前已经与上海科技创业中心、常熟国家大学科技园、长春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吉林省万易大学生创业园、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等达成合作协议,进行信息和资源的共享。l 加深与重点行业协会的联系和沟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系广、资源多的优势,争取更多的优质项目落户。有效利用高创中心网站的信息平台,以在线咨询和资料传送等多种方式,及时对申请人员进行解答和入驻服务。在行业网站上发布创业信息,吸引优秀项目入驻。2、科研服务。围绕电子信息科技、新型环保及节能减排、新能源、新材料、医药健康、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完善产业链条,进行科技攻关,破解技术瓶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以大专院校和相关科研院所作为技术支撑,以开发区现有科技型企业和需要中试的企业作为项目支撑,建设高创中心公共研发技术平台,为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小试、中试等提供专业服务。组织申报国家、省级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资金支持。3、资金支持。市财政、开发区管委会每年拨付专项资金,用于高创中心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招商引资、提供增值服务等活动。三年内,市财政每年拨付1000万元作为基础建设投资中财务费用的补贴,市财政每年拨付300万元作为创业企业的种子基金,开发区每年拨付600万元,用于项目合作引导资金、房租补贴及日常运营。拨付资金具体应用为:l 建立创业种子基金:每年投入300万元作为种子基金,专门用于创业企业研究与发展阶段的投资。l 建立项目合作引导资金:每年投入500万元作为项目引导基金,用于企业与科研平台开展专项合作研发。l 房租补贴:每年投入100万元作为创业企业的房租补贴,做到对创办期企业实行零租金或低租金。l 服务费用补贴:对高创中心内科研平台及企业的人才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市场服务、投融资服务等增值服务予以费用补贴,实行零服务费或低服务费。4、投资回报。高创中心通过以下方面获取投资回报:综合办公用房及科研设施租金收入;住宿租金收入;投资股权收入;融资服务收入;其他收入(包括物业管理、商务服务、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咨询业务等收入)。先期主要以房屋租金作为收入来源,后期将以股权投入、增值服务作为主要收入来源,力争三年实现盈利。四、目标与规划(一) 建设期(1至2年):将高创中心建设成为省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本阶段将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入驻科研机构达到十家,入孵企业达到70户。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有:1. 交流学习:组织人员到创业中心建设比较好的地区进行考察,快速推进创业中心创建步伐。2. 人员培训:吸纳社会各界人才,加速培养专业化人才,为孵化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打下坚实基础。3. 引进孵化企业:立足本地,面向周边,拓展招商渠道。以高等院校的师生、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高科技企业的技术人员或技术团队、掌握核心技术的人员,以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个人或单位等为重点招商对象;以人才集聚度高、科研项目多的城市为重点招商区域。4. 为入驻企业提供基础服务:包括协助企业开办;协助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协助企业引进人才,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协助企业融资、信息发布、专利转让等;(二) 发展期(3至4年):将高创中心建设成为国家级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入驻科研机构达到20家,入孵企业100家。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有:1.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根据在孵企业特点,完善扩展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场地、商务设施等。2. 为在孵企业提供专业服务。重点为:一般性商务代理服务和制定战略、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市场分析、专业知识培训等;协助企业获得政府资金、申请担保贷款、企业直接融资、与风险投资结合等;3. 做好在孵企业的管理工作:每年两次分类对企业进行考核,实施“扶一批、拉一批、挤一批”的管理措施,实现“腾笼换鸟”。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为在孵企业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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