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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SY/ZG 40-2016 内部审核检查表 内审员内审组长内审时间准则条款条款要求审核内容/方法审核意见审核情况说明受审核部门 /责任人4.1依法成立并能够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1.1检验检测机构或者其所在的组织,应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对其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经所在法人单位授权。查: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否工商注册,工商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范围应有检验检测或技术服务内容)。当机构法人不是最高管理者时,应对最高管理者授权并有授权文件,同时机构法人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办公室4.1.2检验检测机构应明确其组织结构以及质量管理、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查:有无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职能分配表、质量保证框图。(组织机构框图表述是否正确;质量职能分配表是否合理;质量保证框图是否明确,技术运作和支持服务之间的关系是否明确)质量负责人4.1.3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从事检验检测活动,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承担社会责任。查:是否有公正性声明或承诺及相关的程序或制度,有无违规现象(含信用等级等行业规定)质量负责人4.1.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维护其公正性和诚信的程序。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不受来自内外部的、不正当的商业、财务和其他方面的压力和影响,确保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产、客观准确和可追溯。若检验检测机构所在的单位还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应识别潜在的利益冲突。检验检测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查:是否制定并实施保证公正性和诚信的承诺,是否有制度保证?或有规定和相应记录。如有从事检验检测以外的活动,是否进行识别,是否有制度、有措施保证不受影响。实施情况是否满足要求。查:机构人员一览表,上岗证和检验检测人员承诺书,人员是否有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情况。查:是否建立了公正性和诚实性程序,能否取得作用。查:有公正性和诚信的承诺(不受行政和商业的、相关利益的干预)。承诺是否得到有效实施。质量负责人办公室4.1.5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保护客户秘密和所有权的程序,该程序应包括保护电子存储和传输结果信息睥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对其在检验检测活动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保密措施。查:是否制定并实施保密规定或措施,进行了保密教育,是否有记录可查。查:是否建立了保护客户的机密信息和所有权的程序,是否按照保密规定,做到保护客户商业或技术产权的事项,以保证客户的利益不被侵害。质量负责人4.2 具有与其从事检验检测活动相适应的检验检测技术人员 和管理人员。4.2.1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管理程序,对人员资格确认、任用、授权和能力保持等进行规范管理。检验检测机构与其人员建立劳动或录用关系,明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任职要求和工作关系,使其满足岗位要求并具有所需的权力和资源,履行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的职责查:是否制定人员管理程序文件,对人员录用、任职资格、培训和考核做出规定。查:相关人员是否知晓和理解自身工作重要性,是否有培训、宣贯或其他内部沟通记录,应含有实现质量目标的宣贯内容及质量目标分解的内容。办公室4.2.2检验检测机构的最高管理者应履行其对管理体系中的领导作用和承诺:负责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有效运行;确保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确保管理体系要求融入检验检测的全过程;确保管理所需资源;确保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运用过程方法建立管理体系和分析风险、机遇;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查:最高管理者是否负责管理体系的整体运作,发布或授权发布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输入管理评审。查: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最高管理者履行全面组织管理体系运行和持续满足要求的承诺,包括管理体系变更时,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制、审核、批准证据。查:是否有相关沟通、培训、学习的记录,员工是否明确其重要性。查:机构在管理体系发生变更时,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正常(管理者及体系文件的变化)。总经理4.2.3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的代理人。查:机构是否配置与技术领域相适应的一名或多名技术负责人组成技术管理层,全面负责技术运作。查:技术负责人任职条件是否在管理体系文件中予以规定,并有证据材料证明满足规定要求。查:机构是否配备质量主管,该质量主管其职责和权利、任职条件是否在管理体系文件中予以规定,并有证据材料证明满足规定要求。查:质量主管是否可直接与最高管理者沟通,能保障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查:最高管理者、技术负责人、质量主管等关键管理人员是否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是否有各项工作持续正常进行的证据材料。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4.2.4检验检测机构的授权签字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经资质认定部门批准。非授权签字人不得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查:人员技术档案,授权签字人是否经机构提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并现场考核授权签字人是否符合要求。查:抽查报告,是否存在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的情况。授权签字人4.2.5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抽样、操作设备、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检测报告或证书以及提出意见和解释的人员,依据相应的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进行能力确认并持证上岗。应由熟悉检验检测方法、程序、目的和结果评价的人员,对检验检测人员包括在培员工,进行监督。查:(1)体系文件是否规定人员或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使用条件等;(2)所有从事抽样、检验检测、签发检验报告、提出意见和解释以及操作设备的人员是否有考核、评价合格证据,是否持上岗证上岗(文件或上岗证)。查:(1)是否建立了监督工作程序;(2)监督员的数量和专业领域能否覆盖能力范围,是否有任命文件,监督员是否符合条件要求;(3)是否制定了监督计划,监督的重点尤其是在培人员、新上岗人员、结果不满意的人员或操作关键项目的人员是否进行了监督;(4)人员监督计划和监督活动实施与评价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办公室4.2.6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人员培训程序,确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目标,明确培训需求和实施人员培训,并评价这些培训活动的有效性。培训计划应适应检验检测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查:是否制定人员培训和管理程序,是否分析培训需求和有效实施培训。查:(1)制定的人员培训计划是否是否合理,是否与机构当前和预期的任务相适应;(2)是否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价。查:机构人员的是否经过适应的教育、培训,并有相应的技术知识和经验,能否按机构管理体系要求开展工作。办公室4.2.7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技术人员的相关资格、能力确认、授权、教育、培训和监督的记录,并包含授权和能力确认的日期。查:机构是否建立健全人员人员技术档案,档案资料是否齐全。查:机构是否配置满足要求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他们在管理体系中是否具有相应的权力和资源,相关人员数量是否满足要求。查:机构是否建立程序,对人员职责、任职条件、权利和相互关系进行规定。查:机构是否与使用人员签订合同,是否证实使用建立了录用关系、劳动关系、聘用关系的人员。(查:社保、医保)查:使用的人员是否能够胜任(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是否满足检验检测技术工作的需要。查:人员档案及相关文件规定,其工作描述内容是否清晰。是否有相关的考核记录。办公室4.3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要求4.3.1检验检测机构应具有满足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场所,包括固定的、临时的、可移动的或多个地点的场所。查:管理体系文件是否全覆盖(固定、离开其固定设施和临时或移动设施的场所)各类场所。管理体系的运行是否覆盖到相关场所。办公室4.3.2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其工作环境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检验检测机构在固定场所以外进行检验检测或抽样时,应提出相应的控制要求,以确保环境条件满足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的要求。查:现有的设施和环境条件是否均有利于检验检测活动的正确实施;是否满足标准规范的要求。查:在检验检测机构永久设施以外的场所进行抽样、检验检测时,对环境条件和设施的控制是否作出合理安排,是否有相关记录。查:对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设施和环境的技术要求是否有文件规定。检测室4.3.3检验检测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检验检测结果时,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当环境条件不利于检验检测的开展时,应停止检验检测活动。查:结果质量有影响的场所是否有监测、控制等保证设施,是否进行了记录;相关因素是否得到重视并满足要求;当环境条件已经危及到检验检测结果时,是否立即停止检验检测;对已检验检测的数据是否按无效处理,并执行不符合检验检测工作程序。检测室4.3.4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场所的内务管理程序,该程序应考虑安全和环境的因素。检验检测机构应将不相容活动的相邻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干扰或者交叉污染,对影响检验检测质量的区域的使用和进入加以控制,并根据特定情况确定控制的范围。查:受控区域是否明确,进入受控区域是否有文件规定并按规定执行。查:对相互不相容的活动的相邻区域是否进行了有效的隔离;是否能有效地防止相互(交叉)污染的发生。查:是否有必要的内务管理程序文件,是否包括有关健康、安全和环保要求的相关规定和必要措施,实施是否有效。办公室检测室4.4 具备从事检验检测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设备设施4.4.1检验检测机构应配备满足检验检测(包括抽样、物品制备、数据处理与分析)要求的设备和设施。用于检验检测的设施,应有利于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检验检测机构使用非本机构的设备时,应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查:对设备的校准是否有程序,是否制定了溯源计划,是否能保证设备在在投入使用前均进行了校准,对校准结果是否进行了有效确认。办公室4.4.2检验检测机构应建立和保持检验检测设备和设施管理程序,以确保设备 设施的配置、维护和使用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查:是否制定并实施检验检测设备的管理程序,是否覆盖所有安全处置、运输、存放、使用、有计划维护测量设备的操作,是否能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办公室查:检验检测的设施是否能保证检验检测工作的正常开展。4.4.3 检验检测机构应对检验检测结果、抽样结果的准确性或有效性有显著影响的设备,包括用于测量环境条件等辅助测量设备有计划地实施检定或校准。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采用检定或校准等方式,以确认其是否满足检验检测的要求,并标识其状态。针对校准结果产生的修正信息,检验检测机构应确保在其检测结果及相关记录中加以利用并备份和更新。检验检测设备包括硬件和软件应得到保护,以避免出现致使检验检测结果失效的调整。检验检测机构的参考标准应满足溯源要求。无法溯源到国家或国际测量标准时,检验检测机构应保留检验检测结果相关性或准确性的证据。当需要利用期间核查以保持设备检定或校准状态的可信度时,应建立和保持相关的程序。查:是否配备了正确进行检验、检测的全部设备,其量程、准确度等是否满足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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