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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县“河长制”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今天召开的全县实施“河长制”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落实省、市有关“河长制”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研究落实“河长制”的对策措施,切实履行好“河长”责任,加强治水能力建设。_县长对抓好这项工作十分重视,会前多次召集相关同志对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等一下,_县长还将作重要讲话,请大家认真领会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就全县实施“河长制”工作,先讲三点意见。一、提高认识,把握指向,切实掌握我县“河长制”的实施要求所谓“河长制”,是由江苏省无锡市首创,实际上是一种责任制,即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所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目的是为了保证河流在较长的时期内能保持河清水洁、岸绿鱼游的良好生态环境。“河长”作为联系、包干河道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人,让本来无人愿管的、被污染的河流有人管理,有人问责。我县要大力实施“河长制”工作,首先要统一思想,明确工作指向。一要明确“河长制”的工作形势。在“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下,省、市对生态文明建设、对河道的治理管控重视程度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今年是江西省“河长制”实施的第一年,省里要求各地抓好试点示范,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试点经验。市里已经选取遂川江和蜀水河作为市级“河长制”试点。把我们万安作为试点县,充分体现了市里对我县过去工作的肯定,同时也意味着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交到了我们手中。我县地处赣江中游,水资源丰富,虽然近年来在水资源保护方面也取得了不少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垃圾乱倒乱扔、污水乱排乱放、河道乱搭乱建、山体乱采乱挖等行为造成的水污染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在今后一段时期,这是我们必须重视并切实破解的问题。可以说,把水生态利益落实好,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万安,是一项造福万安百姓的惠民之举,也是兑现我们向老百姓承诺的建设开放繁荣秀美幸福新万安的有力体现,是我们各级干部必须担负的责任和使命。二要明确“河长制”的实施范围。我县已经明确,对境内赣江、遂川江、蜀水、通津河、良口水(涧田河)、皂口水(沙坪河)、土垅水(罗塘河)、白鹭水(顺峰河)、潭背水(弹前河)、武术水、棉津水、建设水、廓埠水等13条河流,3座大中型、14座小(一)型、90座小(二)型水库全面实施“河(库)长制”,由县、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行政区域“总河长”、“副总河长”,相关县领导及乡镇场党政相关领导担任河流“河长”。三要明确“河长制”的工作目标。我县实施“河长制”既设定了远期目标,又有近期目标。远期目标是到2020年底,境内河湖水域面积保有率7.7%,境内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9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类;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维护河库生态安全,基本建成河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近期目标是到2016年3月底,境内赣江及其一级支流遂川江、蜀水、通津河、良口水、皂口水、土龙水等跨乡镇河流建立覆盖到县、乡镇、村(居)的“河长制”,万安水库、蕉源水库、芦源水库3座大中型水库建立覆盖到县、乡镇、水管单位的“库长制”。到2016年底,境内白鹭水、潭背水、武术水、棉津水、建设水、廓埠水等跨村(居)河溪建立覆盖到乡镇、村(居)的“河长制”;乡镇场所有的小型水库建立覆盖到乡镇场、村(居)的“库长制”;村组所有的小型水库建立覆盖到村(居)的“库长制”。四要明确“河长制”的工作职责。实施方案对各级的河(库)长、副河(库)长的工作职责都进行了明确,我们要认真对照要求,各司其职。我县已经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总河长”、县长任“副总河长”的万安县“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各乡镇场也要相应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总河长”、“副总河长”分别由乡镇场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并在万安县政府网站公布“河(库)长”名单。要实现源头治理,抓好履职落实至为关键,我们从一开始就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各乡镇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分工,协同配合,保障“河长制”工作顺利实施。二、强化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把“河长制”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实施“河长制”既是上级的工作要求,也是县委县政府治水的具体行动。今天会上印发了万安县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2016年万安县“河长制”工作要点等相关文件,总结表彰会上签订了2016年度“河长制”目标责任书,对实施“河长制”工作有了较为全面的部署和规划。下一步,关键是要结合实际,以创新的手段、实干的精神强化抓好“河长制”的工作落实。1.要强化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资源既是万安的资源优势、发展优势,但同样也存在旱灾频发、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在统筹做好河库保护管理规划的基础上,我们要始终坚持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把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严守“三条红线”。要不断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的水忧患意识,切实提高水安全保障能力,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在排污方面,要开展入河库排污口调查,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监督管理。要在全社会营造节约用水氛围,通过技术创新、加大宣传等手段,加强城镇、工业、农业节水。县水利局要牵头对全县的水资源情况进行一个全面的调查摸底,建立起基础数据库。2.要强化推动源头治理和生态修复。要让万安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离不开全县农村环境的根本改善,而农村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就是面源污染问题。近年来,虽然我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环境面貌得到了极大改善,但面源污染这个问题却没有得到根本的治理。要解决这个源头问题,我们还有很多功课要重点做好。一是要加大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我县境内的赣江、遂川江、蜀水河等中小河流源头和大中小型水库上游涵养水源地要加大保护力度,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库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对境内河库工矿企业污染源要摸清摸实,落实责任人,制定防止措施,限期治理。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积极争取植树造林、水土保持、涵养水源方面的项目资金,提高森林蓄积量,倡导和鼓励农民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探索生态农业发展道路。二是要加大水库水质污染治理力度。去年10月份以来,我县集中开展了水库水质污染治理60天决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结果不能让人满意,全县还有30座水库未达标,实际情况可能还不止。可以说,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还要按照万安县水库水质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开展整治工作,自我鼓劲加压,敢于攻坚克难。对划定的禁养区,要依法限期关停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规模化养殖场要实施排污许可、排污申报和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对不能达到环保要求的养殖场要限期治理。同时,要加大农村沼气推广力度,确保补助资金落实到位。年底前,要实现所有河流及小(1)型以上水库水质100%达到或优于类水,小(2)型水库水质85%以上达到或优于类水,赣江一级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三是要加大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力度。农村垃圾处理是个老话题,也是个大难题,关键是在于我们有没有去做,会不会做。通过上次全县“看特色看变化”,我们就发现,有的乡镇在清洁工程这个方面做得非常好,可以说是抓住了老问题、做出了好文章、创造了新环境,老百姓的幸福指数自然得到了提升。但在我县大部分村庄,垃圾处理基本仍处于放任自流的境地,情况不容乐观。我还是这样讲,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贵在建立制度、强化管理、常抓不懈,不能只搞运动战、突击战,而是要建立起农村垃圾处理的长效机制。我在下乡调研时看到,有的地方有了垃圾车、中转站、焚烧炉、垃圾桶和保洁工具,也落实了保洁人员,但是缺乏对保洁队伍的有效监督,管理机制没有跟上去,所以效果大打折扣。我们建设垃圾处理的基础设施不难,难的是怎样确保使垃圾进入到垃圾桶、焚烧炉。各个乡镇的同志需要认真研究一下,如何解决辖区流域沿线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如何对河漂垃圾进行清理等等这些问题。同时,要加强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3.要强化抓好行政监管和队伍建设。要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就必须要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加强队伍建设,完善相关制度。一是要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县水利局要牵头,对赣江两岸、遂川江、蜀水,以及通津河、白鹭水(顺峰河)、良口水(涧田河)、皂口水(沙坪河)、土龙水(罗塘河)、潭背水(弹前河)、武术水、廓埠水、建设水等中小河流进行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河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保障防洪安全。对涉河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不少干部群众反映,我县一些河道非法采砂、不按规划采砂现象严重,有的由于过度采挖导致水位下降影响了下游耕种农作物,一些超载的大型车辆压坏了道路桥梁,还有的河床下降产生了严重安全隐患,群众对此怨声载道。这些现象,充分暴露出了我们相关部门执法不到位,当地干部担责担当不够,对非法采砂、违规采砂的惩治手段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实施“河长制”,首先就要抓住这些问题切实加以解决。这些问题解决了,在抗旱防汛方面我们也可以减轻很多压力。今后一段时间,重点要加强和规范赣江万安段、遂川江、通津河等河道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对一些经常有信访反映的河段,要进行重点巡查,必要时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因利益驱使出现的超采滥采、非法采砂现象。二是要加快监管信息平台建设。要按照省、市要求,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尽快建立“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河库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重点加强赣江、遂川江跨界断面及万安水库、芦源水库、蕉源水库等重点水域的监测,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污染来源追溯机制。三是要扎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当前,农村占用河道乱栽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是比较突出的,我们要敢于通过实施“河长制”来“亮剑”。人都有观望、从众心理,如果不对这样的行为进行制止或执法,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其中。因此,要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安排进行专项整治,通过部门合作,重点对非法侵占万安库区河库的水域、岸线、滩涂、非法采砂采矿、倾倒弃物以及电鱼毒鱼等破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四是要充分用好各类人员队伍。各个乡镇场基本上都有水库报汛员、地质灾害预警员、农村保洁员等各种队伍,在发挥他们的本职作用的同时,还要进行培训和提高,通过他们以及村组干部、村民理事会成员带动更多的人加入到保护河流水库的队列之中。比如,有的污染水源的小作坊、“三无”工矿企业藏身在偏远的山区、林区,执法部门很难掌握,对这些隐蔽的破坏水环境的行为,就需要借助群众的力量来发现和进行打击。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实施“河长制”的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实施“河长制”、保护水安全,是一项造福子孙后代的系统工程和事业,对我县各级干部来说也是一个新课题。各地各单位一定要树立大局意识,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重视和加强水质保护,注重协调配合,抓好推进实施,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责任传导要到位。“河长制”的责任主体是“河长”,实质就是党政首长负责制。3月底以前,县里“河长制”办公室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相关制度等要全部落实到位并正常运转。各级河(库)长、水库专管责任人、保洁员或巡查员开展工作要有时间要求,不能落空。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中的要求明确职责、各司其责、各负其责。各乡镇场要参照县里做法,把责任压实,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实施“河长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当前,要立即把制度建立起来,推动各项工作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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