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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注册监理工程师案例建议必背考点第一部分、监理规范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总监任职条件: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更换要提前7天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总代任职条件:经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书面授权,代表总监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专监任职条件:由总监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更换由总监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监理员任职条件: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总监职责:(波浪线为总监不得委托给总代)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7审查工程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专监职责: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报告。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8进行工程计量。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监理员职责: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2进行见证取样。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检查工序施工结果。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监报告。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组织专监编制,总监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包括: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监编制,并应报总监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依据:1监理规划。2工程建设标准、工程设计文件。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实施细则包括:1专业工程特点。2监理工作流程。3监理工作要点。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组织设计,符合要求时,应由总监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整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开工令签发程序:总监应组织专监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应由总监签署审核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在开工日期7天前签发工程开工令:1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2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签认。3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4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等已满足开工要求。分包单位资格审查:分包工程开工前,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专监提出审查意见后,应由总监审核签认。审核内容包括: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3类似工程业绩。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总监应组织专监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后应予以签认。审查内容包括: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有关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专监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组织专题论证,审查合格后报总监签认。专监应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监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的检查、复核,应包括下列内容:1施工单位测量人员的资格证书及测量设备检定证书。2施工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和临时水准点的测量成果及控制桩的保护措施。专监应检查施工单位为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试验室的检查包括:1)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试验范围。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3)试验室管理制度。4)试验人员资格证书。旁站: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将影响工程主体结构安全的、完工后无法检测其质量的或返工会造成较大损失的部位及其施工过程作为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旁站,并应及时记录旁站情况。巡视:项目监理机构应安排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巡视。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2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工程竣工预验收程序:1)施工单位应在完成单位工程施工内容并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2)总监组织专监对工程实体质量情况及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检查。3)预验收合格后,总监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收到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收集汇总各参建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进行资料验收。2)在组织竣工验收前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3)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工程验收,参加各方签署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工程可以投入使用。4)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5)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受范围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工程计量和付款签证程序:1)专监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款支付报审表中提交的工程量和支付金额进行复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提出到期应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金额,并提出相应的支持性材料。2)总监对专监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审批。3)总监根据建设单位的审批意见,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应事先征得建设单位同意,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应在事后(24小时内)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以下情形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暂停复工: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工程变更:1)总监组织专监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2)总监组织专监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3)总监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暂定价格: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批准工程延期原则: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4)批准工程临时延期、工程最终延期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施工合同争议:1)了解合同争议情况。2)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3)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进行协调。4)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5)合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未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6)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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