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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学院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特色,加强学院与社会、教学与科研的紧密结合,建立学院与社会双向参与、双向服务的机制,更好地加强专业建设和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保证我院的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实际工作能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人才,学院成立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二条 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是专业建设和改革的指导、咨询机构。参与制订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改革与建设、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和学生就业指导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由57名委员组成。成员由本专业领域内企业一线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和学院内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实践经验的教师组成,其中企业或行业专家不得少于40。第四条 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设秘书1名,委员若干名。秘书一般由系室主任或专业带头人担任。第五条 委员任职资格:1.关心和支持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时间和精力参与指导专业建设,能够出席有关会议。2.具有本专业领域较扎实的理论知识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及相关工作经验。 3.校外委员需在本专业领域连续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校内委员需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第六条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程序1.根据专业特色,在充分酝酿、反复筛选的基础上,各系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报送教务处。2.教务处根据委员任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将拟定的名单报学院学术委员会审定。3.经学院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向委员颁发聘书。4.委员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可以连任。第三章 职责及工作制度第七条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责1.负责协助、指导新增专业的市场调研、论证、申报工作。2.负责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建设相关资料的审订工作。3.定期召开专业建设研讨会,了解社会行业对专业设置、人才培养、教学内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为教学改革及专业调整提供依据。4.指导校内实训基地建设,协助校外实训基地建设,逐步实现专业建设与产学研相结合。5.指导、推荐毕业生就业。第八条 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秘书负责组织,根据实际需要可临时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第九条 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日常工作由秘书负责,其办公地点设在各系办公室。第十条 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委员自身的专业特长和熟悉本行业发展和社会需求情况的特长,努力为我院的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提供指导,每学年进行一次工作总结,上交教务处备案。第十一条 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活动经费在学院批准的系经费中列支,聘请委员的费用可由学院公共事业费列支。 (院行政,2007年5月)关于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规定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认真实施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我院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教学质量,保障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争创示范,根据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津教委专20069号关于加强我市高等职业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院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规定如下:一、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更新教育思想观念高等职业教育院校担负着为国家经济发展建设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任,教学是实现人才培养的基本途径,以教学为中心是高校办学的客观规律,也是学校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我们要不断更新教育思想观念,不断加强教学改革,以教育思想观念的更新为先导,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主线,以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为重点,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社会竞争力。二、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1.明确教育教学管理院系二级领导机制院长是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协助院长主持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教务处是学院管理教学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协助主管教学的副院长负责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系(室)是学院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主任是本系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系(室)主任全面负责本系教学和管理的各项工作。2.建立健全教学改革领导机构与教学质量监督机构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加强专业教学计划的申报、课程改革方案、实训基地建设、科研立项等方案的审查、审定。成立由学院和企业一线专家、高级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参与制订专业教学计划、专业改革与建设、课程开发、实习实训和学生就业指导等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充实完善教学督导体系,由学院主要领导、校外专家、学科负责人等组成院级督导委员会,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院教学工作,了解教与学双方的基本状况,向相关部门反馈教学信息,为改进教学工作提供决策依据。成立由系主任、骨干教师、企业人士组成的系级督导组,会同学生评教、教师自评、辅导员评教,共同完成对教学管理、教师教学的日常监控。3.要把是否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作为衡量全体教师和行政人员工作的一个重要指标,评选先进、晋职晋级等都应有体现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的具体指标。三、加强教学制度建设,确保教育教学质量规范化管理1.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建立定期召开全院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学院每1至2年召开一次全院教学工作会议,制订教学工作发展规划,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建立院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教学工作会议制度。专题研究教学工作发展规划、各种教学反馈信息、教学工作的热点问题等。规范系主任例会制度。坚持系主任每周例会制,及时通报教学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2.坚持院领导听课制度学院领导要经常深入教学工作第一线,及时掌握和了解教学工作情况。继续落实系主任以上干部的听课制度。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每学年听课应不少于10次,教务主任每学年听课应不少于20次。3.健全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健全并落实各教学环节的基本规范,重点落实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对教师开展教学规范及教学技能培训。4.认真贯彻实施天津城市职业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对出现的问题不牵就,不姑息,切实做到实事求是,保证良好的教学秩序。5.建立教学档案管理使用制度教务处及系级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档案工作。教师业务档案是学校教学档案的重点,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估是教师业务档案的核心。对教学效果差、学生反映较大的教师,要及时督促教师采取改进措施,对于短期内改进效果不明显的教师,要暂停或取消其授课资格。对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结果,应与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优和奖酬金等挂钩,实行教师职务评聘教学质量一票否决制。6.建立和完善新生素质调研和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制度对新生素质进行调研是学院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前提和依据。新生入学后由学生处、教务处、各系(室)组织召开新生代表座谈会,了解新生思想素质和心理动态;通过口试、笔试、问卷、查阅学生成绩档案等方式,了解学生文化素质。为全面了解我院教学质量,掌握社会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的评价信息,建立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制度,由就业办负责,教务处、学生处等职能部门及各系(室)共同参与,每学年对毕业生就业情况通过访谈、问卷调查、个案追踪等各种方式,对毕业生质量实行监测与分析,根据对毕业生的调查结果,提出改进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专业结构,调整课程设置,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要。7.建立教学研究项目和教学改革课题立项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天津市的有关文件精神,完善学院教科研管理、奖励制度。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对立项的项目给予经费和政策上的支持,对各级各类获奖的教学成果给予奖励和表彰。 8.建立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发布制度教务处将定期通报能反映各系教学工作基本状态的数据,如公共英语A、B级通过率,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率,学生职业资格认证通过率、参加各种技能大赛情况、良好班集体评选情况、教师“双师”取证情况、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情况等。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1.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师德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基础和关键,教师的师德和教风,不仅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的高低,也对学生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的形成有着直接的影响。全体教师要时刻牢记:学校无小事,处处是教育;教师无小节,处处是楷模。2.根据学院事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充实师资力量。学院继续实施人才的引进工作,特别是引进高学历和有实践经验的教师,尽快改变师资短缺,知识和能力结构不合理的被动局面。3.认真实行青年教师试讲制度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采取以老带新,以强带弱,集中培训、观摩教学等措施,加快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新任教师必须进行岗前培训,重点进行职业教育理论及相关的政策、法规、教学方法、手段等教育。青年教师要担任辅导员工作,关心学生思想,加强与学生的沟通。4.制定培养方案,搭建成长平台,选拔、培养骨干教师。鼓励他们参加各类学习培训;学科带头人要通过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提高学术水平。5.完善教师社会实践制度。专业教师要实行“工教结合”,定期到企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或采取挂职、顶岗等方式培训,每年应有不少于一个月的企业工作经历,全面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实践活动的总结鉴定记入教师业务档案,与考核、评优、晋升直接挂钩。6.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专业课教师要获取相关职业资格认证或具有双师素养,其授课职业特色要鲜明,坚持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并重、学历提高与专业培训并重的基本原则。各专业要坚持专兼职结合、校企结合,特别是实训课程聘请富有经验的企业专家、技术人员担任,建立一只比例适当、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7.建立教师教学业绩评价体系,设立“教坛新秀奖”,完善“教学成果奖”的评选方法,大力表彰在教学工作第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8.教师应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研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每年要撰写一篇论文公开发表(或参与院、区级论文评选),或参与一项科研课题。五、加强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推进“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1.推行工学结合,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以新专业申报和07级教学计划调整为教学改革切入点,引导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改革。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要来源于岗位职业能力要求。要积极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课程,参照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改革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把职业资格证书课程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将证书课程考试大纲与专业教学大纲相衔接,强化学生技能训练,使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顺利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2.探索“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改革教学方法与手段探索工学交替、任务驱动、项目导向、顶岗实习等有利于增强学生能力的一体化教学模式,大力推广科学的教学方法和现代化教学手段。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要彻底革除“灌输式”等抑制学生个性发展和创造才能发挥的教学方法,积极实践和大力提倡启发式、讨论式、研讨式、合作式等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广运用多媒体教学和电化教学等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开发虚拟工厂、虚拟车间、虚拟工艺、虚拟实验,拓展教学空间,增强网络自主学习的现代功能。3.要高度重视实践教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实践教学管理体系吸收科技和社会发展的最新成果,编制实践教学大纲和实践教学考核办法,改革实验、实践教学内容,创造条件使学生较早地参与岗位实践和创新活动,增强学生动手能力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各专业要建立和完善学生实践操作能力考核制度。在教务处指导下,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合理安排和组织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工作。争取建立1至2个相关专业(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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