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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来自本人网络整理!祝您工作顺利!2021年2021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标准分为两类,一种是根据国家的标准执行,另一种就是杭州市的在国家补贴的标准上调整了比例。以下是我为你整理的2021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相关资料,盼望大家喜爱! 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为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依据财政部等四部委结合发布的关于2021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134号)、关于十三五新能源汽车充电根底设施嘉奖政策及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财建20217号)、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21877号)、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1958号)以及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发布的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进展改革委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审批责任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企20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20212021年杭州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 一、补贴对象、产品和标准 (一)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1.补贴对象。中央财政资金的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消费企业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根据扣减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展结算,中央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消费企业。 2.补贴产品。中央财政补贴的产品为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举车型名目(以下简称名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3.补贴标准。按财建2021958号文件确定的补贴标准执行。 (二)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资金。 1.补贴对象。地方财政补贴对象为消费者。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在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根据扣减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进展结算,地方财政按程序将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垫付的补贴资金拨付给销售单位。 2.补贴产品。地方财政补贴的产品是在本市购置、上牌和运行,且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名目的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3.补贴标准。 (1)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消费者在本市购置新能源汽车,微型纯电动汽车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25%赐予地方配套补贴,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1万元;其余车型根据中央财政补贴标准的50%赐予地方配套补贴,其中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每辆补贴最高不超过3万元。 (2)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补贴的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销售价格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50%,如补贴总额高于车辆销售价格50%的,按车辆销售价格的50%扣除中央财政补贴后计算地方财政补贴金额。 (3)鼓舞和支持各类资本参加建立充换电设施,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投资建立本市公用和共用充换电设备(含充换电站、桩及装置)的,由地方财政按实际投资额的25%赐予补贴。 在萧山、余杭、富阳区及四县(市)公共领域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和投资建立的充换电设施工程,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担当。 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程序 (一)中央财政补贴资金。 1.每年1月20日前,新能源汽车消费企业应准时向注册所在地区、县(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提出上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的清算申请,消费企业要供应资金清算报告及产品销售状况、运行状况、销售发票、产品技术参数和车辆注册登记信息等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由各区、县(市)牵头部门会同同级相关部门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进展审查核实,报同级政府审核同意后,于每年1月30日前结合行文将资金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市经信委,并抄送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要建立专家审核制度,经组织专家评审并履行公示等相关程序后,会同市有关部门进展汇总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于每年2月底前将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上报省发改委,同时抄送省财政厅、省经信委和省科技厅。 (二)地方财政配套补贴资金。 1.新能源汽车补贴。 由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填写杭州市购置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分别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提出补贴申请: (1)新能源汽车销售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誉代码); (2)国家质量监视检验检疫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已售新能源汽车车型的检验报告; (3)购置者为单位消费者的,供应该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誉代码),为个人消费者的,供应其身份证明材料;车辆买卖合同;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电池、电机、电控发票(价格证明);完税证明;车辆全部权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复印件; (4)销售车辆已获得中央财政补贴的相关材料; (5)个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汽车需要用法的充电桩状况。 2.充换电设施补贴。 由符合条件的充换电设施建立单位填写杭州市充换电设施工程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以下材料的复印件装订成册,分别向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建委提出补贴申请: (1)工程投资建立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誉代码); (2)指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根底设施推动小组备案确认的资料; (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工程审计报告及设备投资财务投资清单; (4)工程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5)证明充换电设施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和设计标准的检验检测或认证等资料; (6)证明充换电设施具有公用或共用属性、符合国家和地方管理要求,且已接入全市充换电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有关资料; (7)其他需要供应的资料。 杭州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条件 (一)车辆条件 1、单位和个人用户在本市购置、上牌且运行的符合要求的国产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新能源汽车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消费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举车型名目。 (二)单位和个人条件 3、单位用户是指在杭注册登记的法人组织,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 4、个人用户是指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的本市浙江省临时居住证且近两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驻杭部队(含武警警察部队)现役军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6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三)其他条件 5、非在杭注册的新能源汽车消费企业在杭销售新能源汽车,须在本市含区、县(市)工商注册登记或托付一家在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汽车销售机构。 6、参加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工作的消费企业或销售机构,应向杭州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进展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申请备案。备案内容包括:企业的根本状况,产品公告参数,产品售价,维护保养力量,售后效劳承诺,质保期,实时监控功能和根底设施建立等。 7、参加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车辆(不含个人购置新能源乘用车),应由新能源汽车消费企业或汽车销售机构向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提出推广申请,申请推广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推广数量、车型、消费厂家、售价、电池容量、本钱、用处等。由办公室和市交通运输局依据本市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方案总量和施行方案,对申请单位详细推广数量进展核定。 猜你喜爱: 12021年6月 Word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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