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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会议上讲话书记在全市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6年4月10日)同志们: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会议,其主要任务是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动员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奋勇争先,真抓实干,努力推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再上新水平。刚才,立洪同志传达了*市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方案。下面,我就抓好全市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讲几点意见。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充分认识抓好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的重大意义(一)抓好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是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当前,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我市农村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遇期”,同时也处在一个“矛盾凸显期”。说它处于“战略机遇期”主要体现在: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注重“三农”工作,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3年聚焦“三农”问题,政策、资金等优势要素都在向农村倾斜,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完善,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业生产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断提升。说它处于“矛盾凸显期”主要体现在:由于集体资金管理混乱、集体资产分配不公、集体资源流失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和群众上访案件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当务之急和刻不容缓的重要工作。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就是通过清理整顿、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从源头上杜绝“三资”管理中的违纪违法问题,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二)抓好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需要。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是改善农村政经环境、推动农村全面改革、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保障。*是农业大市,农村集体“三资”总量庞大,农村集体“三资”是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富积累,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物质基础。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可以堵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漏洞,起到“节流”作用,又可以重新整合农村集体“三资”, 充分挖掘资源增值潜力,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为农村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三)抓好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需要。农村集体“三资”问题始终是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引发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诱因。从目前的状况看,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个别村(居)仍然存在着监督管理体制和机制不完善的问题,集体资金使用混乱、资产处置随意、资源发包暗箱操作和以资谋私现象时有发生。一段时间以来,市纪委查处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绝大部分都与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透明、程序不规范有关。市委董书记高度重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在最近市纪委关于我市农村基层财务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中批示:各镇街、市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抓好农村基层财务管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可以说,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是一项事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保证农村干部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廉政工程。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就是要贯彻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方针,既给农村基层干部“提个醒”,又给监督管理“指条路”,进而有效地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突出重点,明确任务,扎扎实实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活动的通知(滕政办发201624号)要求,先清产核资摸清底数,再自查自纠全面整改,最后市级督查重点整顿。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清产核资、明晰权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难、难监管的重要原因,就是农村集体“三资”家底不清、权属不明。虽然全市2012年开展了清产核资工作,但是个别村(居)仍然没有实现动态监管,致使资产资源存在账实不符、闲置流失等问题。各街道要按照*市城市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方案要求,其他镇参照方案要求,尽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工作。以2012年清产核资基数,先账内、后账外,逐类逐项逐笔进行盘点、核实、登记、审核、造册,重点清查帐外土地、林权等隐藏资产、资源,尽快摸清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的总量、结构、分布和效益情况。清查工作中,要做到“五清”,即资金账目清、资产底数清、资源分布清、主体归属清、债务债权清。清产核资情况要经村(居)“两委”和村(居)民代表确认后,在村(居)务公开栏内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清查过程、清查结果、处理情况要同步公开。各镇街要逐步建立完善“三资”台账,纳入农村集体“三资”平台动态监管。清产核资结束后,要适时引导城中村(居)、城郊村(居)、搬迁村(居)等开展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通过改革固化农民的集体资产权益。按照市里的要求,今年要实现村(居)产权制度改革镇街全覆盖。#(二)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各镇街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对所辖村(居)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自查整改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分门别类进行整改完善。对清查出来的各种问题,按照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逐一进行处理,该补记入账的补记入账,该退赔的退赔、该清收的清收、该纠正的纠正,该立案处理的立案处理。对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占用集体资产、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要责令其停止侵权并纠正。做到在资金管理上账账相符,杜绝坐支现金、白条抵库、挪用公款和公款私存等现象发生;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折旧、出售、报废、毁损等按规定程序审批、入账,避免集体资产被个人侵占。涉及债权债务事项必须经集体决策和审批,严格控制产生新债;在农村资源对外投资业务和农村资源的开发利用上,必须由集体决策,实行招投标制度,投资收益及时入账。各镇街自查结束要形成整改报告,及时上报市检查组。(三)严格督查、重点整顿。市检查组依据镇街自查整改情况,在信访案件多发、班子不稳定不健全、资产总量较多、日常记账不及时等村(居)中抽选3-5个村(居)开展重点检查。市检查组对镇街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清理整顿走过场、整改措施不到位的要查明原因,责令立即整顿。对整改后的村(居)依然存在资金管理混乱、资产权属不清、资源侵占流失严重等问题的,要及时向各镇街、村(居)反馈意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及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作出严肃处理。5月中旬,市各检查组要形成书面报告,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三、把握关键,长效管理,切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管理工作农村集体“三资”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管理难度大,涉及范围广。因此,抓好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管理工作,必须要把握关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通过“四抓”,确保全市农村集体“三资”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一)抓监督管理。一是坚持代理监管。各镇街农村“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认真履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和资源联合协管职责,严格落实内部管理监督制度,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村(居)集体资金所有权、使用权、监督权、收益权、处置权“五权”不变,代理中心对各村(居)在财务收支、资产运营、资源开发等业务上存在的问题可以提出建议,对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拒绝办理,拉紧资金管理链条,切实帮助村(居)集体“管好钱”、“收好钱”、“花好钱”。二是坚持理财监管。村(居)必须坚持民主理财制度,每月28日为全市民主理财日,由村(居)监督委员会主任召集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对本月财务收支进行逐项审核,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单据予以退回整改。南*镇北池村,坚持“阳光议事七步法”,村里花的每一分钱都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审核。北辛街道侯王居也是坚持按月进行理财,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身清白。三是坚持公章监管。在管好“钱匣子”的同时,也要管好“印把子”。各镇街要严格公章的使用程序和权限,实行三级把关制,即:村(居)干部把好签批关、经管站把好审核关、镇街领导把好复核关。严格落实村(居)公章“双钥匙”管理模式。四是坚持审计监管。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审计工作,是经管部门的重要职责,要坚持“三年轮审”制度,确保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安全。对财务收支、凭证填写做好常规审计,坚决避免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问题;对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做好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等群众关心关注项目做好重点审计,探索建立内部移交、按月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二)抓队伍建设。加强农经队伍建设,是抓实抓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关键。要严格按照山东省纪委、农业厅、财政厅关于在全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每个镇街要明确5名专职人员负责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中心日常工作,原则上不得要求专职记账人员有包村和兼职任务,确保农经工作“有人干”。为强化集体“三资”监管力度,*镇为经管站配备了14名工作人员,级索镇为经管站配备了10名工作人员,*镇也通过统一聘任的形式为经管站配齐了10名工作人员,其他镇街要学习借鉴这三个镇的做法,进一步充实和加强经管队伍建设。农经工作人员肩负着全市村(居)的日常审计工作,审计工作量大、责任重,要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工作细则要求,严格落实农经队伍的审计补贴待遇,确保农经人员“愿意干”。要积极组织农经队伍开展技能培训和法规学习,全面提升全体农经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确保农经工作“干的好”。 (三)抓审批公开。要严格执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度,凡涉及村集体重大经济事项、集体“三资”使用、收益分配的,都要依法履行民主程序,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村(居)支出要实行预决算审核审批制度,无论支出多少钱,每张票据都要由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两个人同时签批,并加盖村(居)务监委会印章,方可到镇街履行报账手续。报账时要一级一级签批,一级一级监管,凡是资金支出出现问题,要启动倒推追责制度。要进一步强化村(居)集体收入监管,凡是村(居)集体资金都要经代理中心一个“漏斗”向下,杜绝多头支付。村(居)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购买和处置、资源发包转让、工程立项等重大事项必须经“四议两公开”讨论通过,经村(居)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签批后,报镇街把关审批,批准后方可实施。每月8号为全市财务公开日,各村(居)要严格按照财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对财务收支、资产资源变动等事项定期公开,对村(居)民关心或要求公示的征地补偿费、债权债务、救灾救济款、干部报酬、固定资产购建、资产资源招投标情况等重要经济事项,及时进行专题明细公开。(四)抓产权交易。健全和完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有利于强化村(居)集体“三资”的管理运营,是推动村(居)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村(居)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发包、工程招标和资产采购等,要按照*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滕办发20165号)文件要求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所)公开招投标,严禁暗箱操作。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所)要坚持公益性原则,拓宽流转信息渠道来源,鼓励引导产权流转双方入场交易,积极提供法律咨询、产权评估、抵押担保、交易鉴证等服务功能,推动农村产权要素合理流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进而更好的发展壮大村(居)集体经济,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健康开展。四、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取得实效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业务性很强的工作,社会影响面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严明工作纪律,确保将农村集体“三资”集中整顿工作落到实处。(一)加强领导,构建权责一致的保障机制。各镇街要尽快成立相应组织和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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