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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总结2016 年,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关心领导下,得到了正常有序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将 2016 年工作总结和 2017 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6 年工作总结: (一) 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工作。1、按照上级要求,年初完成了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的联网应用测试工作。 每月按时提取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预警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后,提交市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对预警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并书面报告核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启动至今,共处理预警信息 2847 条,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涉及 895 条;失业保险涉及 1322 条;医疗保险涉及 329 条;工伤保险涉及 300 条;生育保险涉及 1 条。 对涉及同时领取多份养老金(在成都重复参保并享受待遇)的 1人已暂停发放养老金并通知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监督软件提出的 15 日内二次住院、欠费且享受医疗待遇的人员、享受供养人员供养待遇大于规定标准、职工所在单位在其生育日期上月没缴费、缴费 月数不满一年而享受失业待遇、实际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月数超过应领取月数和金额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上述预警问题均不属实,其经办业务符合相关政策依据。通过各经办机构的认真核查,对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在网络监督系统中,对预警信息逐一进行处理,有效避免了重复领取待遇、不符合条件领取待遇、超标准待遇等情况的发生。 2、督促各经办机构按时间要求,报送 2016 年基金预算、2015 年基金决算报表、基金统计报表等。通过报表分析,对基金的运行进行全面、动态的监控,掌握基金运行状况,化解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 (二)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 XX 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检查了我市范围内所涉及的 2014 年、2015 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划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及基金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财监(2016)6 号文件要求,积极做好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及基金管理的自检工作;配合财政做好财政部专员对我市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及基金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际,于 2016 年 5 月对各乡镇范围内规模企业和高新区内所有企业开展养老保险参保自查工作。 2015 年我市规模以上企业共计 322 户,其中已参保单位 258 户,占比 80.1,实际参保人数为 23297 人。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共调查企业 208 户(其中大型、中型规模企业 103 户,工业园区内企业 105 户)。在被调查企业中,参保单位 186 户,未参保单位 22 户;应参保人数25404 人,其中实际参保人数 21623 人,未按规定参保人数 3781 人。 (五)社保基金征缴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德阳人社局关于开展保险基金征缴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及时制定了检查的工作方案,并按照方案开展工作。抽查了 15 家参保企业,查看被抽查单位五险参保登记情况、缴费人数、缴费基数申报情况等;随机抽取 15 名参保缴费 人员,查看被抽查人员登记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检查参保人员是否符合参保资格,缴费是否符合标准;抽取了 15 名参保补缴人员,检查被抽查人员被缴是否符合规定;截止 2015 年底,历史欠费累计1391.88 万元,催缴欠费累计 255.8 万元。对 2015 年征地农转非情况项目情况、资金情况、资金到位情况作了清理。截止目前,2013 年度批准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资金未到位项目 82 个,涉及未到位资金 22603.7 万元。 (六)社保基金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制定印发了社会保险基金现场监督实施方案,抽调社保业务经办局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和城居保局 2015 年 10 月 1 日至 2016 年 9 月 30 日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七)经办机构开展监督工作情况 1、医保局加强医疗保险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对两定医疗机构的监管。3 月份,根据协议管理的要求,对全市 32 家定点医院进行了 2015 年度考核检查;对全市 25家特殊疾病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专项检查。1-9 月对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巡查 93 次,抽查病历 400 余份,拒付违规费用 41 万元。二是坚持医保经办业务内部监督制度。坚持执行每星期四的办理时限监督日和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业务审核准确率稽核日制度,1-9 月稽核内部科室办理时限 36 次,稽核内部科室审核准确率 9 次。未发现超时现象,审核基本准确。 2、社保局加大对参保企业的稽核、宣传工作。社保稽核企业 43户,在稽核的同时,积极做好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参保意识,维护企业职工权益。重点对欠费企业进行稽核,督促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通过稽核,催缴欠费 150 万元,涉及企业 5 家。 (八)认真落实基金监督要情报告制度,并按照报表的要求,及时报送了我市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表,做到了有情必报、及时上报。 (九)就业资金管理工作 2014 年 4 月,对各乡镇、社区、城管局、环卫处等 40 个部门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在岗情况、灵活就业人员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人员不在岗等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期整改。9 月份配合就业局开展了就业专项资金公益性岗位资金检查工作,采取实地走访、现场询问、检查台账等方式,核实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和人员在岗情况,对各乡镇、社区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部分乡镇存在的在专项资金使用时,财务科目设置和账务处理不规范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通过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监管工作,规范了全市公益性岗位、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申报和使用,保障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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