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矿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管理, 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我矿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矿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处置、运输等活动。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 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 的废物。根据我矿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包括废机油、废齿轮油、废液压油、废黄油和废柴油 等。?含油固废:包括含油废旧棉纱、含油废旧滤芯、含油废旧钢丝绳。? 废旧电池:包括镍电池、高频电池、镍铬电池、酸铅电池。?废油漆、废稀料。?废荧光灯管、?废色带(墨盒、硒鼓)、石棉、废旧电路板等。第二章部门职责的划分第四条 物资供应科职责:负责制订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做好有 毒有害物资的管理,防止在储存、发放和运输时逸散泄露污染环境; 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并由专人妥善保管。制订本单位危险废物意外事 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演练。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转运、 处置危险废物第五条基建后勤科职责:负责全矿危险废物的综合管理,制定年度危废管理计划及总结。 监督检查物资供应科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分 类贮存的执行。负责办理转移联单手续,安全、合法处置危险废物。第六条 人事劳资科职责:组织从事危险废物工作人员的业务及 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制度的培训。第七条 保卫科职责:负责做好出入矿危险废物车辆的检查、登 记与管理工作,使其符合环保及相关要求。第八条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危险废物的收集清运工作。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第九条 各单位参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和本办法识别产生的 危险废物。如果不能准确识别某危险废物,可咨询物资供应科、基建 后勤科。第十条 对需要交旧领新的危险废物,女口:电池、乳化液、机油、 灯管、棉纱等。全矿各单位需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同时办理废旧 收料单方可领用新料。第一条 各单位在危险废物产生一周内交回至物资供应科统 一贮存、保管。并由物资供应科开具废旧收料单入库。第十二条各单位要用合适的收集工具收集、贮存危险废物。液 态危废宜用盖顶不可掀开的带有液体灌注孔的容器(桶或罐)装盛。如废矿物油可用油桶装盛。 固态危险废物可用包装容器或包装袋进行装 盛。第十三条 同一包装容器、包装袋不能同时装盛两种以上不同性 质或类别的危险废物。第十四条 包装容器和包装袋应选用与装盛物相容 (不起反应)的材料制成,包装容器必须坚固不易破碎,防渗性能良好。第十五条 所有包装容器、包装袋必须贴上危险废物标签。标签应稳妥地粘贴在容器的适当位置,确保不被容器任何部分或容器的配件阻挡及遮盖。第十六条各单位在收集时禁止存在遗漏,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 非危险废物中收集、储存、转移、处置。各业务科室要监督分管单位、 队组对危废的收集与交回。第十七条 各单位收集的危险废物要选择合适的存放场所和存 放容器,分类标识存放。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雨、防渗、防火措施,并 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同时要建立本单位危废台账。(见表1)第十七条 物资供应科要将各单位交回的危险废物与一般固体 废旧物资分开存放,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采取防 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第十八条 物资供应科要选择合适的存放场所和存放容器。存放场所要采取防雨、防渗、防火措施,存放容器要加强管理和维护, 保证能正常使用。第十九条 危险废物包装物、贮存危险废物的容器、设施、场所 必须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第二十条 物资供应科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并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 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第二十一条 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需延长期限的应报环保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二条 危险废物库保管员应每天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 检查,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危险废物要码放整 齐,保持库房清洁。第二十三条 物资供应科要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台帐(见表2),如实记载危险废物的交回时间、名称、数量、回收单位和处置时间。并装订成册,由专人管理,防止遗失。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二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堆放、抛撒危险废物。第二十五条 危险废物的管理实行月报制度, 物资供应科于每月 26号前以危险废物出入库情况月报表 (见表3)的形式报基建后勤科 处置。第五章危险废物的运输第二十六条 危险废物运输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 办法、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第二十七条 危险废物运输车辆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统一调配。第二十八条 危险废物在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洒落等防范措 施。行驶过程中如发生包装物破损及危废泄漏等,应立即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以防止危险废物带来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责任事故。第六章其他第二十九条 保卫科负责对出矿的危险废物运输车辆按规定进 行检查,未按照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危险废物不得放行出 矿。第三十条 物资供应科应制定本单位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应急预 案,并组织危险废物应急演练。第七章考核第三十一条 物资供应科负责牵头矿危险废物管理的考核工作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要认真执行本办法中将危险废物统一交回 至物资供应科管理的规定。凡发现擅自利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扣 1分;因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或没有采取必要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 漏等保护措施导致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扣 2分。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物资供应科。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