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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亚林西居住区回迁安置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环评单位: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环评证书:国环评证乙字第1023号建设单位: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二零一三年八月一、建设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丰台区亚林西居住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二)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丰台区南苑乡西铁营村,项目用地四至为:东至规划亚林西西街,南至规划亚林西南路,西至规划首都医科大学西侧路,北至规划亚林西中路。建设项目用地红线东侧距右安门外大街约630m,距开阳路约1.2km;用地红线南侧距京山铁路最近距离约50m,距离京沪高铁最近距离约60m,距南三环西路约为200m;用地红线西侧距菜户营南路约350m;用地红线北侧距凉水河约450m,距南二环约1.1km。(三)项目背景亚林西居住区项目位于丰台区玉泉营环岛东北侧,地块区域均出现房屋老化、外来低素质流动人口聚集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群众居住安全,也给当地治安管理带来极大困难,同时由于开发停滞引发的户口、宅基地、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等问题长期无法解决、群众不满情绪日益增加,对该地区的社会稳定构成了严重威胁。亚林西居住区项目涉及“三乡五村”的集体土地和六个国有企业用地,拆迁量大,情况复杂,是丰台区多年遗留项目,项目实施迫在眉睫。作为亚林西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实施方案的重要配套组成部分,尽早启动亚林西居住区回迁安置房建设,有利于亚林西居住区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拆迁任务的顺利完成;有利于加快“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探索更加符合实际的区域开发模式,产业发展机制,重点在土地一级开发、回迁房安置和农民长远利益保障机制建立等方面实现突破;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亚林西地区在辐射城乡、带动区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因此丰台区亚林西居住区回迁安置房项目的建设符合形势的迫切需要。2011年4月12日,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授权,作为亚林西居住区回迁安置房项目建设主体(丰政函2011102号),开始了亚林西居住区回迁安置房项目建设。2013年4月25日,北京京投新兴投资有限公司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2013规(丰)授字0003号)。(四)建设内容项目规划建设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项目总用地面积175959.6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规模116000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44721平方米(含幼儿园约3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324800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302602平方米,公共服务及商业配套建筑面积约21623平方米(含幼儿园约3000平方米),人防出入口建筑面积约57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19921平方米。本项目总投资13.5亿元,环保投资744.1万元,占总投资的0.55%。项目开发进度:本项目自2013年6月开始前期工作到2016年6月整体工程竣工,历时3年。目前项目正处于前期准备阶段,工程建设阶段计划于2014年1月开始。(五)与政策、规划的相符性项目的建设不仅能够改善当地人民的居住情况,而且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项目建设与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住房保障规划、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发20031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31号)相符合。同时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9号)、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7年本)(京发改(2007)2039号)项目不属于该目录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项目,符合国家和北京市产业政策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一)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北京新奥环标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对项目所在地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各监测点SO2、NO2小时平均浓度均未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2012)的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的限值,各监测点位PM2.5、PM10日均浓度均有不同程度超标。1#点位(项目地内)超标尤其严重,大气污染物PM2.5超标倍数高达72.7,主要是受施工现场扬尘及地面浮土起尘影响所致,同时也由于在监测期间丰台区受区域性雾霾天气的影响。由以上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一般。2、地表水环境现状本地区主要地表水体为凉水河上段,项目北侧约450m,凉水河为北运河系,根据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水库水体功能划分和水质分类的规定,凉水河上段规划水质均为类(主要水体功能为人类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根据收集2012年10月-2013年3月凉水河上段水环境质量公报,凉水河上段水环境质量现状为劣类,水环境质量较差,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要求,主要为氨氮、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污染因子超标,超标原因主要由于凉水河上段周边村落居民产生的污水就近排入附近地表水体凉水河所致。3、地下水环境现状根据现有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的溶解性固体、总硬度、硝酸盐三项水质因子均有着不程度的超标,其中硝酸盐超标最为严重,其余水质因子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类标准要求。随着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丰台区地下谁水位大幅度急剧下降,单井出水量严重衰减,水质较差,硬度、溶解性总固体和硝酸盐等水质指标超标。因此项目所在地地下水水质状况与丰台区地下水状况基本一致。地下水污染主要是由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及生活垃圾任意排放造成的。项目所在地及相关水体不属于北京市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4、声环境现状根据环境噪声现状监测可知:2013年5月14日5月15日监测期间,布置在项目各厂界和项目地内1#楼的6个噪声监测点(2#、3#、8#、9#、10#、11#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49.3-54.3dB(A),各个监测点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昼间标准要求;2#(南厂界)、3#(1#楼拟建位置)监测点夜间环境噪声分别为50.9dB(A)、48.2dB(A),均未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夜间标准要求,其余监测点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7.3-40.0dB(A)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夜间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周围声环境质量一般。2#(南厂界)、3#(L2#地块最南侧住宅楼拟建位置)监测点超标的原因主要受项目南侧村路(规划为亚林西南路)交通噪声、京山铁路和京沪高铁列车通过时产生的噪声的影响。2013年7月30日7月31日监测期间,布置项目地内2#楼、7#楼、9#楼和10#楼拟建位置的4个噪声监测点(4#、5#、6#、7#监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8.0-64.1dB(A),夜间噪声监测值为50.7-56.5 dB(A),各个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未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昼间和夜间标准要求。根据上述噪声现状监测结果和衰减模式预测可知,项目2#楼北侧3.3m、7#楼北侧2.5m和10#楼北侧3.8m以北区域,项目噪声环境质量现状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昼间和夜间标准要求。监测期间,各监测点超标的原因主要受项目所在地施工噪声、项目南侧村路(规划为亚林西南路)交通噪声、京山铁路和京沪高铁列车通过时产生的噪声的影响。5、铁路交通振动现状根据环境振动现状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项目L2#地块最南侧住宅楼与京山铁路的距离约为100m,与京沪高铁的距离约为120m,经过距离衰减吸收后,项目L2#地块最南侧住宅楼拟建位置振动监测平均值为65.74dB,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的铅垂向Z振级标准限值。因此,项目所在地振动环境质量现状良好。6、高压线电磁辐射现状通过对玉泉营220kV高压线产生的辐射监测结果可以看出,水平测场工频电场强度值为1.02-492V/m,低于4kV/m评价标准,最大工频磁感强度值为0.0123-0.594T,低于0.1mT评价标准,对项目周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评价范围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为三级,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相关规定,由估算模式计算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标准限值的10%,即不存在D10%。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相关规定,确定本次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以5km为边长的矩形区域范围。2、噪声环境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对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的确定原则,声环境评价范围为本项目所在区域及厂界外200m内的区域。3、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项目最近地表水为北侧450m的凉水河上段,项目产生的餐厨污水经过隔油池沉淀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均进入化粪池消解,消解后的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故本次评价仅对水环境影响做简要分析,对污水排水口水质进行达标排放分析,对废水进入小红门污水处理厂的可行性进行评价。4、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为类建设项目,项目场地包气带防污性能级别为“弱”,含水层易污特性分级为“不易”,场地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污水排放强度级别“中”,污水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评价范围确定的原则,确定地下水评价等级为三级,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75959.6m2,因此确定本项目地下水评价范围约为0.176km2。5图1 建设项目评价范围示意图2.5km200m图例项目规划边界及地下水评价范围噪声评价范围大气评价范围31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一)评价标准1、环境质量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拟建项目北侧约450m为凉水河上段,凉水河为北运河系,根据北京市水体功能与水质分类,凉水河上段规划水质为类,水体功能为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类标准。项目所在地区的地下水质量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III类标准。项目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声环境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扬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一般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拟建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项目幼儿园厨房设施的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拟建项目区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项目排放的污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其中氨氮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中45mg/L标准。固体废物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改)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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