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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篇一: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 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制度 一、为强化项目工程生产过程中的项目负责人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程项目质量安 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生产单位 三、术语、定义 项目负责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四、职责权限及工作内容: 1)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 责,项目负责人在同一时期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2)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时,要全面掌握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 关键环节的控制,及时消除隐患。要认真做好带班生产记录并签字存档备查。 3)项目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因其他事务需离开施 工现场时,应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离开期间应委托项目相关负责人负责其外出时的日常工作。 五、考核 1)公司工程部未编制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考核责任人200元。 2)项目负责人未按带班生产制度时间要求现场带班,每月考核项目负责人500元。 3)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时没有请假或未委托相关负责人处理日常工作,每次考核项目 负责人100元 4)企业负责人带班到项目检查时,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带班生产,每次考核项目负责 人200元 5)发生事故时项目负责人在现场带班的,按相关规定对项目负责人给予经济处罚。 浙江中富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篇二:项目经理带班制度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有关“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的精神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特制订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施工现场领导带班人员为项目经理、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详见附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坚持与工人同时上班,同时下班。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安全科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公司安全科。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管理人员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职能部门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由项目经理安排替班人员,并做好替班前的交底工作,同时执行替班等记制度。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要为所有作业人员做出表率。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签字确认,于每日碰头会上汇总通报、落实整改。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主管管理人员和劳务主管人员进行处罚,并对严重违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6、在执行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现场带班制度,对公司领导进行的现场监督检查要做好记录。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项目经理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项目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项目经理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时间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3:交接班和替班记录表 附表4:公司主要领导现场带班记录表 附表1: 项目主要负责人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篇三:项目经理带班检查记录 项目经理带班检查制度记录表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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