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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村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造价控制方案目 录一、工程概况2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2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3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6五、结算阶段造价控制10六、合同价款支付12 一、工程概况项目实施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管网完善工程:新建D300-D5XX市政污水管12889m和D300-D15XX市政雨水管5741m;公共管网错混接整改工程XX市政雨污水管进行错混接整改,新建D300-D8XX市政污水管共40处、1094m;公共管网结构性隐患治理工程:对仙村镇现状排水管网351处结构性缺陷进行修复;达标创建配套管网工程:对仙村第一社区、仙村第二社区2个公共排水单位进行分流达标建设,新建D300埋地排水管25060m和D100-D150的立管及出户管148962m;渠箱清污分流工程:新建D325*8焊接钢管552m和D150UPVC管295m。二、各阶段造价控制原则(一)纳入招标范围的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含临水临电费,下同)等总承包费用以及按上述费用之和的8%计取预备费(注:预备费按文件规定费率为5%-8%,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选择,且投标阶段不作竞争)。总承包费用属承包人可支配费用,预备费属发包人可支配费用。(二)招标控制价:在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手续后进行工程总承包招标的,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估算投资额对应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预备费作为招标控制价。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4377.47万元,包括建安工程费29734.23万元、工程勘察费700万元、工程设计费1248.09万元、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148.67万元、预备费2546.48万元(预备费为建安工程费、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之和的8%计算)。其中该项目投标时预备费不参与投标下浮,投标时按2546.48万元填入,由招标人支配使用。(三)中标价按以下计算:采取下浮率报价和批复的总概算作为上限价结算方式,由总承包单位编制投资估算,并采用下浮率的形式进行报价。合同结算价须按照投标下浮率执行。中标价为签约暂定合同价,并作为限额设计的依据。(四)概算造价: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后或完成方案设计审查阶段后实施工程总承包的项目,概算由承包人负责编制。工程总概算原则上不得超过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超出概算,则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概算调整手续。(五)预算造价:预算不再单独编制评审,概算建安费经下浮后即为预算价。(六)结算造价:除合同约定情况外,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和建安工程费结算价、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结算价不得超出经评审概算中的工程勘察费、工程设计费、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和临时设施费下浮后的造价。 三、设计阶段造价控制(一)方案设计阶段前期方案设计阶段对造价影响最为关键,承包人必须在该阶段结合工程中标价对工程的结构选型、基础选型、材料选型等进行综合比选、优化设计,统筹控制造价。(二)初步设计阶段 1. 初步设计阶段,承包人在满足项目的设计任务书及发包人各项要求的前提下,必须严格控制概算总承包费用不得超过对应可研价,否则初步设计概算将不被批准(特殊情况除外),初步设计需重新优化。2. 当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时:发包人调整项目规模;遇溶洞等严重不良地基(由专家组论证是否属于严重不良地质);发包人的实际需求或标准超出可研和合同要求,即使减少原有的需求或降低标准也导致费用大幅增加。承包人应先对设计方案进行优化,合理降低工程造价,概算编制按以下方式处理:2.1 经评审概算总承包费用下浮后不超合同对应项目费用,则合同价款将不作调整。2.2 经评审概算总承包费用下浮后超过合同对应项目费用,但未超对应项目可研价,须经发包人同意并按程序调整合同价款。2.3 经评审下浮后概算总价突破项目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在承发包双方同意的前提下,降低概算中预备费费率(注:根据文件规定预备费费率是5%-8%之间,应根据项目的复杂情况确定预备费费率,建议不低于文件规定的5%)和降低其它费用,控制下浮后概算总造价不超可研报告估算总投资。2.4 上述涉及合同价款调增事项应按基本建设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调整手续。3. 在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审查阶段,如有部分特殊材料设备不能定价或明显XX市场价时,首先由项目业主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再根据专家意见予以明确是否采用特殊工艺、特殊材料、特殊设备。项目业主(含代建或项目管理单位)会同行业主管部门、造价部门、监理、咨询、造价控制、设计、行业专家以及工程总承包单位,成立材料(设备)核价专家小组研究确定。4送审概算评审图纸原则上达到施工图深度。概算中若有部分材料或设备规格参数未能具体确定,导致价格不能确定时,可按暂估价处理。暂估价应列估算清单,原则上不得高于概算估计的暂估价。 5. 承包人在初步设计技术文件批复后 30 天内调整并完善概算编制及送发包人审核,发包人在收到完整概算送审资料起 7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出具初步审核意见,承包人对初步审核若有异议,则双方进行对数。因承包人概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概算送审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在概算经初步评审后承包人对初步评审若有异议,则进行对数,对数造成概算最终确定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三)施工图设计阶段1. 承包人在初步设计阶段须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概算,并结合投标下浮率计算施工图预算。当概算造价超过合同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时,承包人应优化施工图设计,优化内容须经发包人批准,并调整概算造价,直到下浮后的概算造价不超过合同对应的建安工程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的造价为止。2. 承包人的中标价为工程的签约合同价,发包人进行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时,工程量按有关规范计算,清单单价除非项目内容、技术参数发生改变外,原则上按经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核审概算的清单单价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后即为施工图预算清单单价。若经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核概算中没有的单价或开项则按有关计价依据组价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施工图预算中的各项费率参照经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核概算的各项费率。 3.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须达到施工图审查合格标准)。初步设计方案评审通过后30天内提交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概算,因承包人概算送审延迟或对数造成概算送审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在概算经初步评审后若承包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则进行对数,对数造成概算最终确定时间延误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4.施工图预算可作为建设单位审核工程进度款的依据和工程结算的基础性资料。 四、施工阶段造价控制(一)新增工程、设计变更等项目审批原则1. 工程变更审批实行事前控制、事后监督的动态管理。2. 工程变更审批应包括技术审核、造价审核、综合审批。2.1 技术审核是指对工程变更引起的合同工期、质量、进度等要素进行评审,评定工程变更是否满足技术上可行、可靠,不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满足使用功能要求和安全储备,对竣工后的使用和管理无不良影响,尽可能满足对工期、施工条件无不良影响并保证工程连续施工。2.2 造价审核是指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量及价格的增减进行审核,评定工程变更是否增加工程投资及其经济合理性,评估工程变更对合同总价、工程结算价、项目总投资的影响。变更项目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合同单价及新增单价计算规则按合同规定执行。2.3 综合审批是指在技术审核及造价审核的基础上,根据合同约定,综合考虑合同、工程目标等各方面因素,对工程变更进行审批决策。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窝工、返工等)由承包人自行承担。4. 工程变更在完成申报审批程序(发包人审批同意)后方为有效。5. 设计变更项目实施过程发生工程设计变更的,由建设单位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报批。(二)新增工程、设计变更等项目单价确定原则1. 已评审或审核的施工图预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有的项目,按清单的综合单价计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没有相同但有类似的项目,参照清单内类似的项目进行换算;分部分项清单内没有类似子目的按合同专用条款中概算编制依据计价报监理人、项目管理人和发包人审核。2. 发包人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控制所有新增工程、设计变更价款。(三)合同价款调整方式1. 由于下列因素出现,影响合同价款调整的,应由发包人承担:1.1 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国家、地方的行业标准、规范发生变化;1.2 按合同约定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材、机费用的变化;1.3 用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采取措施所发生的费用;1.4 发包人监督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监测检验费用,组织竣工验收时发生的工程质量鉴定费用,如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等;1.5 概算送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核后发包人原因造成变更;1.6 应由发包人承担的工程签证;1.7 合同约定发生调整合同款的特殊情况;1.8 其它合同约定由发包人承担的合同价款调整情形。2. 调价依据和调价方式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调整合同价款。调价基准时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对应的季度(或月份)价时期。2.1施工期间的人、材、机费用的调整以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对照投标截止时间前28天时期(对应的季度(月份)的上述价格文件,当涨落超过本合同条款约定的承包人风险幅度时,超出部分全部按实调整(含规费及税金,并下浮)(承包人每月份需将上月份完成的工作量进度报经监理人及发包人确认作为调价依据)。其中:材料价格风险幅度为10%,机械使用费风险幅度为10%;人工价格调整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3.4.2条XX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但承包人对人工费或人工单价的报价高于发布的除外”执行。2.2仅限于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中的人、材、机费用增减幅度达到2.1所述方可以调整。且可调价材料仅指构成施工实体的主要材料,次要材料、辅助材料、摊销材料等不作调整。3.在项目结算阶段,采用经审核概算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约定调整的除外,如施工期间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使用费变动超出约定范围)作为结算参考价格。结算书中若有经审核概算中没有的单价或开项则按有关计价依据开项组价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经初步设计方案确认的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变更按实结算。措施费、其它项目清单费以经审核结算的费率按实结算,有单价的措施费、其它项目清单费项目以经审核概算的综合单价包干并结合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时须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后方予结算。 五、结算阶段造价控制(一)本工程采用经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评审机构审定概算下浮后的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包干(合同约定调整的除外,如施工期间人工价格、材料价格、机械使用费变动超出约定范围),若概算中没有的单价或开项则按有关计价依据开项组价并结合投标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经初步设计方案确认的施工图及合同约定的应由发包人承担工程变更按实结算。措施费、其它项目清单费以概算的费率按实结算,有单价的措施费、其它项目清单费项目以概算的综合单价包干并结合下浮率下浮,工程量按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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