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4页
第2页 / 共4页
第3页 / 共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外国人办理上海工作签证手续流程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临时工作签证入境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许可证第一步 外国人就业许可办理参考:http:/wsbs.shwjzx.12333sh.gov.cn/info.issue.issueAction.do;jsessionid=133EBAE4C350C57996A82E1E387B05AC?method=viewPage&issueId=939办理机构:上海市外国人就业中心(上海市台港澳人员就业中心)受理地址:梅园路77号4楼 邮编:200070网址:http:/www.12333sh.gov.cn咨询电话:12333受理时间: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 下午1:305:00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3:30申办条件:1、身体健康,不患有精神病和麻风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病,以及所从事的工作不能患有的疾病;2、有确定的工作单位;3、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适应的学历以及从事相应的工作两年以上的经历;4、无犯罪记录;5、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国际旅行证件;6、男性一般18至60周岁;女性一般18至55周岁;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申请表一份(可在网上下载);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均为复印件);3、外国人履历证明(含最终学历和完整的经历,须中文打印,用人单位盖公章);4、外国人任职的相关资格证明(此证明指有关机构出具的相关技术技能证书,如无此证书,应由该外国人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从事与现聘用岗位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5、与所从事的工作相适应的学历证明(复印件);6、本人的有效护照复印件;7、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劳动合同、健康证明等。)8、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五张。办理程序与办理期限:1、用人单位应在拟聘用的外国人入境之前,先为其申请办理 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用人单位按规定递交许可申请材料后,由受理部门开出行政许可收受单;3、受理部门对所递交的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15个工作日之内,告知用人单位是否予以行政许可及具体的领证时间;4、用人单位可在15个工作日之内,登录网上办事系统查询是否予以行政许可。5、用人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到被授权单位(上海市商委52881183,或浦东新区外办28282042)办理通知签证函。收费标准:不收费。注意事项:用人单位申办以上项目,需同时携带用户卡(注1)。用人单位的直接投资人或营业执照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提供系投资人的证明材料或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可不提供“申请材料”之第4、5项材料)。在用人单位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含副总经理),提供董事会决议,不设董事会的,提供企业章程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聘书。用人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是外文的,均应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翻译件由用人单位盖公章。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自签发之日起六个月有效,过期不办有关手续的,许可证书自动失效。注1:用户卡指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此卡可在柜面办理各项境外人员就业手续、可在网上办事系统上申请各项业务、可在受理大厅所设的自助服务柜机上办理年检等就业手续。若尚未办理过新用户卡,可以携带(1)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申请表一份;(2)用人单位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3)用人单位为外商投资企业的,还需提供批准证书(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去劳动局受理大厅办理。第二步 外国人工作签证邀请函办理1.所需外国人材料1)护照复印件(盖公章)2)申请外商来访报告表一份(盖公章)3)就业证许可原件及复印件2.所需公司材料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盖公章)将邀请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寄给境外外国人。第三步 到中国驻境外大使馆或者香港特派员公署领取临时工作签证第四步 入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参考:http:/wsbs.shwjzx.12333sh.gov.cn/info.issue.issueAction.do;jsessionid=133EBAE4C350C57996A82E1E387B05AC?method=viewPage&issueId=905申办条件:1、持有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2、持“Z”(职业)签证入境;3、有指定的医疗机构确认并出具的健康证明;4、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材料:1、填写正确的外国人就业登记表二份(可在网上下载);2、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复印件);3、用人单位与被聘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境外公司出具的劳动报酬支付证明(该证明应明确:劳动报酬的支付者、被聘人员的职位和聘雇期限)(均为复印件);4、本人的有效护照及签证(正本及复印件);5、上海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电话:62688851)出具或确认的健康证明(复印件);6、近期二寸证件照片三张(其中二张贴在表格上,一张制作就业证);7、发证机关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五步 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证参考:http:/180.168.211.10/eemis_tydic/zwgk_info.do?cmd=xxcx&wjbh=54(外国人-居留许可居留许可(一年期)),另有二年期,三年期,永久办事项目外国人-居留许可居留许可(一年期)办理机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办理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时间周一-周六 上午9:00-下午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28951900行政许可条件(数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国人,可申请办理一年期居留许可: 1、来沪任职或者就业人员; 2、来沪常住记者; 3、来沪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 以上人员的随行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父母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与之相同期限的外国人居留许可。申办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交1张近期2寸半身正面免冠照片; 2、在沪住宿登记证明原件(宾馆或住宿地派出所出具)及复印件; 3、交验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原件; 4、提交市卫生检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长宁区金浜路15号); 5、提交单位申请公函; 6、提交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代表机构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总经理(含总经理)以下人员(或持上海市居住证B卡F类人员)应提交就业证和就业登记表原件;副董事长提交市外经贸委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原件;外国籍专家应提交专家证原件;常驻记者须提交记者证原件;从事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需提供文化部或市文化局批准演出的批件和市文化局颁发的演出证原件;海上作业人员提交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原件。 上述各类人员的随行家属,除提供本人的有效护照和签证外,还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复印件及相应的材料。 18周岁以下和70周岁以上申请人,以及居留许可过期后,但在3个月之内续办的,可免交健康证明; 首次申请,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申请人需亲自办理,再次申请,可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亲属代办。办理程序及期限申请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