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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论文近年来,乡镇纪委监察机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坚持有案必查,在促进依法行政,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然而,乡镇纪委在办案过程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乡镇纪委查办案件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一、问题剖析:1、基层纪检部门“无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办公设施不全。部分乡镇纪检部门没有专门的办公室和相应的办公设备,有的甚至连办公桌椅和档案柜都没有配备,更不要说电脑、打印机、空调等设备了。办公设备简陋,严重影响了乡镇纪委工作的开展。二是办案经费不足。目前,乡镇财政普遍吃紧,大部分乡镇没有预算纪委办公、办案经费,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工作经费都无法保障。外出取证解决不了差旅费,办案也没有专车。三是工作待遇不高。乡镇纪检部门看似地位颇高,实际上政治、经济待遇都很低。有些人在乡镇纪检部门一干就是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没有解决副科待遇,在提拔重用方面也不及其他部门的干部。2、基层纪检工作“失位”。主要表现在:一是怕领导不支持而不能去办案。有的乡镇领导认为查办其属下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影响了其工作成绩和单位形象,因而对纪委办案工作不重视、不支持,导致乡镇纪检干部在办案过程中畏手畏脚。二是怕打击报复而不敢去办案。现在乡镇、村党员干部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有的后台背景足,有的钱多势大,还有的跟黑恶势力搅合在一起,极大地影响了纪检人员的办案积极性。三是怕得罪人而不想去办案。乡镇纪检部门查办案件,当事人都是周围的熟人,低头不见抬头见,查办案件多了,怕同事说风凉话,怕得罪太多人而影响自己的人际关系,因而对查办案件有顾虑。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总是想把大案化小、小案化了。3、基层纪检工作“限位”。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深层次有效监督。乡镇纪检监察部门看似许多工作都参与了监督,但实际事前、事后的许多工作都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之外完成了,纪检部门只是参与现场监督,在大多数情况下,那也就是个程序问题,走过场而已,缺乏深层次的有效监督。二是缺乏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由于乡镇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要接受党政负责人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差不多也是平级关系,因此,乡镇纪委书记不敢去监督党政负责人,也不愿去监督其他班子成员。4、基层纪检干部“虚位”现象严重。一是纪检干部能力不强造成“虚位”。 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随意性大,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结构不合理,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的工作人员非常少,队伍素质不高,战斗力不强,有些案件独立查办不了。二是纪检干部责任心不强造成“虚位”。一些纪检干部错误地认为纪委监督是虚的,加之工作忙,办案环境不优,于是奉行中庸之道,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谁也不得罪,还有的认为只要管好自己不违法乱纪就行,不想去监督别人。三是纪检干部兼职太多造成“虚位”。 目前,乡镇纪委书记一般都兼职人大主席,同时还要分管其它工作,有的甚至分管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等“一票否决”的工作,由于工作量大,工作任务重,导致精力不济、顾此失彼而影响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二、原因分析:1、思想认识不足。部分乡镇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片面认识,认为乡镇管辖范围小,权力小,腐败没有什么市场,只要应付好上级检查就可以了。有的认为纪委办案得罪人,影响单位之间、个人之间的团结。因此,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远不如计划生育和综治维稳等工作。2、体制机制不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工作,县纪委对乡镇纪委只是业务上的领导,人、财、物的领导都是乡镇党委,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乡镇党委负责,在这样的体制下,乡镇纪委很难有效地履行其监督同级党委和领导成员的职责。3、办案环境不佳。从内部环境看,单位领导不很支持,同事不很理解,家庭成员不很乐意。从外部环境看,案件查办受社会环境影响越来越大,各种关系相互交织,错综复杂。关系网、说情风已成为影响办案的重要因素。4、干部队伍不优。部分乡镇纪检干部不是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毕业生,专业知识缺乏,平时锻炼和交流的机会不多,实践经验不足,缺乏办案技巧和办案经验,加之,政治经济待遇低,工作积极性不高,因此,少数乡镇纪检干部不会办案也不愿办案。三、对策探析:1、重视纪检工作,确保基层纪检工作“有位”。一是完善办公设施。要保证有专门的办公场所,要保证有必要的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档案柜、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录音笔,要保障办案有必要的交通和通讯工具。二是增拨办公经费。建议将乡镇纪检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明确专项经费额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所需。三是提高工作待遇。要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的标准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建立交流和选拔任用机制,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优先提拔重用,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2、树立正确心理,确保基层纪检工作“到位”。一要摒弃顾虑心理,要能办案。县纪委领导要加强对办案的督查和指导,要给予办案人员必要的支持。乡镇主要领导也要转变查处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纪案件就是给本单位抹黑的错误观念,积极主动支持办案,彻底消除办案人员的思想顾虑。二要摒弃畏惧心理,要敢办案。在办案过程中,政法部门要与纪检监察部门形成联动机制,要竭力支持纪委办案,对影响纪委办案的黑恶势力要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从而创造一个优良的办案环境,消除办案人员的畏惧心理。三要摒弃回避心理,要想办案。要树立办案是纪检干部的天职的意识,认识到该查的案件不查或不认真查,该查好的案件没有查好都是一种失职行为。摒弃一切外界干扰,刚正不阿执法,严肃认真办案,不回避,不怕得罪人。3、健全体制机制,确保基层纪检工作“正位”。一是加强对深层次的有效监督。不仅要参与现场监督,而且要参与事前和事后监督,要确保全程参与,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不做表面文章,真正实施有效监督。二是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机关领导体制,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同时,县级纪检监察部门也要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以增强对乡镇党委的监督。4、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基层纪检干部不存在“虚位”现象。一是提高纪检干部素质。乡镇纪检干部必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信心和决心。乡镇纪检干部必须要拓宽学习领域,增强学习实效,努力成为业务上的多面手,达到提笔能写、张口能说、放手能干。特别要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有计划地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参与上级纪委组织的有关案件的查办工作,安排乡镇纪检干部到省、市、县纪委挂职,不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水平。乡镇纪检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允许发生违反纪律的行为。二是增强纪检干部责任心。明确乡镇纪委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乡镇纪委书记述职述廉制度,建立工作月报制度。建立考核监督机制,解决“干好干坏都一样”的问题。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抓住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个环节,健全考核指标,并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使用、奖惩相结合,不断激发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热情,不断增强他们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减少纪检干部兼职。要加强乡镇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突出抓组织设置、班子建设、人员配备。我县部分乡镇街道还没有配备专职纪委副书记,因此,要选择一批优秀的干部充实到这一岗位上来。同时,党委、政府要尽量不给纪检干部增加额外工作,让他们专心从事纪检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优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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