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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完整)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同时也真诚的希望收到您的建议和反馈,这将是我们进步的源泉,前进的动力。本文可编辑可修改,如果觉得对您有帮助请收藏以便随时查阅,最后祝您生活愉快 业绩进步,以下为(完整)建设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的全部内容。工程名称考勤公示栏建设单位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总承包单位单位名称地址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劳务公司单位名称地址劳资管理员联系电话举报投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单位名称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灵川县灵钢路1号联系电话07736816769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单位名称灵川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地址灵川大道中路162号县政府大楼3楼联系电话0773-6818677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单位名称灵川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灵川大道中路162号县政府大楼3楼联系电话0773-6818635农民工维权须知致项目全体农民工:为保障你在本项目劳动期间的合法权益,帮助你依法有序维权,现将有关事项告示如下:一、劳动保障权益直接招用农民工的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建立用工花名册,并按劳动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按月公示。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应开设农民工工资卡,由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严禁将农民工工资发给施工班组长或承包人.如遇特殊情况,农民工工资需他人代领的,代领人须提供由农民工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施工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担保金、合同保证金等各种形式的押金;不得收取培训费,或者扣留农民工居民身份证.二、维权方式如果用人单位拒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以及未按劳动合同(含集体合同)约定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按月足额支付工资,请你妥善保留各种有效证据,如工作证件、工资结算单等,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1。与项目总承包单位或劳务分包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协商解决。2。到当地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3.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举报、投诉。4。对工资支付方面有争议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5。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6.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可拨打劳动保障维权咨询服务热线“12333”。三、特别提醒1。企业欠薪涉及农民工人数较多的,请推选3至5名代表进行维权。2。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依法及时维权,切勿采取堵路、围攻、跳楼、爬塔吊等非法措施或极端行为讨薪。工资表公示栏本项目所在地 最低工资标准为 元/月;本项目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 日。备注:维权公示牌规格统一要求为:宽1。8米,高1。0米,张贴于工人休息区或工人进出处。建筑施工现场农民工维权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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