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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1、 编制依据 2 2、 工程概况 22.1相关单位及工程地址 22.2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22.3塔式起重机与高压线防护原因 33、安全技术措施 34、组织保证措施 45、应急预案 6太原市纺织苑棚户区改造工程C-3#楼塔式起重机与高压线防护方案一、编制依据: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66号令】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质【2009】87号文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2005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5、塔式起重机 GB/T5031-20086、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技术规程 JGJ196-20107、山西省工程机械厂C5013塔吊使用说明书8、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DBJ04/T289-20119、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 备案号J11941-2011二、工程概况: 2.1、相关单位及工程地址 工程地址:本工程位于太原市千峰南路与纺织街交汇处西南角,纺织苑安居小区东侧。 建设单位:太原新森实业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河南惠浦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山西立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施工现场与周围环境 本工程位于太原市千峰南路与纺织街交汇处西南角,纺织苑安居小区东侧。 C-3#楼使用山西省工程机械厂生产的C5013塔吊壹台,塔机编号为1#塔,初始安装高度40m,塔式起重机起重臂长50m。1#塔西北侧为1条10KV包皮高压线,该高压线距1#塔中心40m,1#塔东侧一条10KV市网高压供电线,该高压线距1#塔中心约42m。现场变压器已做防护。1#塔平面布置图如附图所示 2.3、塔式起重机与高压线防护原因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第一部分高压线防护要求如下: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不小于46m。第4.1.4规定,旋转臂架式起重机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由于现场塔吊的起重臂回转半径距高压线及变压器最小水平距离不满足要求:1#塔中心线与10KV高压线最短水平距离为45m和40m。由于达不到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第4.1.2条和4.1.4条规定的最小距离,需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护措施。三、安全技术措施 1、1#塔防护措施在1#塔起重臂36m处设置变幅小车警报限位,38m处设置小车行走限位(同时安装太阳能荧光警示),使塔吊司机确保在变幅小车到达该部位时引起重视,以便谨慎操作变幅小车。40m处设置变幅小车缓冲块,保证小车能在该指定位置停车。 四、组织保证措施 1、建立完善的安全组织体系 组长: 副组长: 安全负责人: 应急小组负责人: 2、严格实行安全交底制度,进行岗前培训 3、在1#塔起重臂限制进入区域设专人负责进行监控,配置一台对讲机与塔吊司机、信号工设在同一频道,确保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安全管理。 4、塔吊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5、塔吊司机下班前必须把吊钩收好,确保吊钩高度,不至吊钩及钢丝绳摆动至安全警示区域。 6、在每次塔吊检修完毕后必须把塔吊大臂上物品清理干净。 7、加强联络、通讯管理,应对每台单机进行统一编号,确定每台单机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固定。现场应为塔机组操作及相关人员配备对讲机设备,每台机组对讲频率单独锁定,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人员组合,不得擅自改变对讲机频率,不得擅自指挥。 8、塔吊的起重臂上应安装起重臂的长度标识,以方便塔吊的员能看清楚塔吊起重臂的小车位置,防止相邻两台塔吊的回转交叉时发生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与另一台塔吊的起重臂上钢丝绳发生碰撞。 9、塔吊大臂旋转前,操作保员应首先观察相邻塔吊的位置,鸣笛在动作。相邻两台塔机在交叉面时,应喇叭警示对方塔吊注意。 10、夜间作业时,塔吊应打开塔吊起重臂、平衡臂及塔帽上的警示灯,使驾驶员能清楚看到临近的塔吊的起重臂及平衡臂的位置。另外,在1#塔机上安装两个1000W的投光灯,保证夜间作业时,施工场地的亮度。 11、司机在操作时必须专心操作,作业中不得离开司机室,起重机运转时司机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12、司机要严格遵守换班制度,不得疲劳作业,连续作业不许超过8小时,司机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司机的视线。 13、回转作业速度要慢,不得快速回转。 14、塔吊作业停止后,吊臂应转到地锚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并且将吊钩挂在地锚上,锁紧钢丝绳,禁止塔吊大臂发生旋转。 15、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发现违章、违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 16、加强塔机的顶升管理。塔机在顶升时,必须写书面申请,并报塔机领导小组。严格按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按时按要求完成塔机制顶升作业。派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确保顶升过程的安全,并不受相邻塔机的干扰。 17、塔机领导小组掌握24小时天气预报,遇有6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禁止运转塔机,且塔吊钩挂在地锚环内,锁紧钢丝绳,禁止塔吊臂发生旋转。 18、起重机械管理规定按照塔机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塔式起重机(GB/T5513-2008)、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的相关规定及本企业的起重机械管理制度对塔吊的安全使用和运行进行管理。五、应争预案 1、当塔吊与高压线发生碰撞时,现场操作人员应当机立断的脱离电源。如遇现场有人员触电时,也可用现场有的绝缘材料使触电人员脱离带电体。应立即通知太原市供电局、及时拔打“120”,并尽可能切断电源。 2、断电后,立即将触电者移到通风良好,空气新鲜的地方,并注意保暖,迅速检查神志及生命体征,根据伤怀的轻重,采取如下步骤救治: 3、对于神志清醒,仅有心悸乏力,四肢麻木者应就地休息,密切观察病情变化,防止休克的发生。对于呼吸心跳停止者,立即给予正夫的心肺复苏抢救,对于呼吸停止而心跳有规律者,应给予口对口呼吸,对于心跳停止而仍有呼吸者,应给予脚外按压。 4、有条件者应迅速建立静脉液路。对于心跳停止者,可肾上腺素,对于室性异位心律者可给予利多卡因,对于顽固性室颤而利多卡因和电除颤无效时可给予溴苄胺。有条件者可给予气管插管,并配合呼吸机。有条件者,应给予胸外电除颤,电能从200焦耳开始,最大可达400焦耳。 5、检查有无合并伤,如从高处跌下的颅脑、脊柱、骨及内脏损伤,并对出现的合并伤作简单有效地 处置。保护好电击伤的创面,包扎作口,避免污染,但伤品上不能涂任何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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