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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有资本进入广播电视的领域及途径 2012年2月15日,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了至2015年我国文化改革发展的十项主要目标和九大重点工程,特别提到我国文化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之一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要基本完成,并明确原定2008年到2013年的5年国有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扶持政策将继续后延5年,使得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发展能够持续向前推进。在转企改制过程中,应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参与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形成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由此可见,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将是十二五时期推进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路径之一,同时非公有资本也将在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广播电视业作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转企改制的实现形式以及非公有资本的介入路径将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广播电视产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课题。 一、我国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的政策沿革 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改革发展。党的十七届专题研究文化改革发展,作出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把文化单位分成两大类:一类是公益性事业组成部分,即为公共事业服务,隶属于国家的一些事业性质的部门,继续以事业体制进行管理;一类是经营性产业组成部分,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体制创新,它的产品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其价值。在文化体制改革背景下,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划分对于中国传媒业现有的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体制来说是一次深刻的体制创新。 2003年7月,中宣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北京、上海、重庆等9个地区和35个宣传文化单位进行试点。意见将文化企事业试点单位的改革大体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改革,一类是经营性文化企业单位的改革。前者要以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为重点;后者要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重点。2005年底,、国务院下发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规范国有文化事业单位的转制,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股份制改造,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符合上市条件的,经批准可申请上市。200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文化体制改革中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要求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工作,积极稳妥地促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规定对于国有文化资产管理、资产和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财政税收以及法人登记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至此,我国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具有了明确的指导性政策意见。 2009年4月,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出关于深化中央各部门各单位出版社体制改革的意见。此次深化改革的目标任务是:推动经营性出版社全部转制为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重塑文化市场主体;整合出版资源,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导向正确、主业突出、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型出版集团公司,使之成为出版业的骨干文化企业和战略投资者;走内涵式发展道路,推动联合、兼并、重组和技术改造,把改革、改组、改造紧密结合,形成一批专、精、特、新的出版企业。 2011年4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宣部联合下发关于81家中央所属转制文化企业名单的通知,这81家企业中,包括1家网络公司(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1家音像出版社(北京航宇音像出版社)、1家杂志社(国际航空杂志社)、1家媒体集团(中国体育报业总社)、1家书刊进出口公司(中国国际图书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其余76家均为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中共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在文化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广播电视业同样也正在进入制播分离与企业化转制的快车道。 2009年8月底,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认真做好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的意见,这是第一次专门针对制播分离改革发布的指导性文件,标志着制播分离改革进入了快速发展期。意见指出制播分离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电台、电视台的节目质量,降低节目成本,丰富节目内容,转换运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调动社会力量制作节目,改变各台自制自播节目的模式。此后,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表示,可以多种形式实现制播分离改革,例如委托制作、联合制作、社会招标采购等形式,引入市场机制;也可按照先台内、后社会的办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组建面向市场的影视剧等节目制作公司;推进电台电视台经营性的节目制作单位和部门转企改制也是一种形式。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制作公司除向本台提供节目外,还可以积极面向其他电台电视台,面向网络、音像、移动等多媒体市场,面向海外市场开展节目营销。电台电视台所属节目制作公司可积极吸纳社会资本,条件成熟的节目制作公司经批准可上市融资。积极鼓励节目制作公司联合、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跨区域发展1。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深化国有文化单位改革。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重点,加快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科学界定文化单位性质和功能,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推开,推进一般国有文艺院团、非时政类报刊社、新闻网站转企改制,拓展出版、发行、影视企业改革成果,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支持其吸引社会资本进行股份制改造。推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进一步完善管理和运行机制。推动一般时政类报刊社、公益性出版社、代表民族特色和国家水准的文艺院团等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增强面向市场、面向群众提供服务的能力。从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政策沿革来看,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的转企改制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从理论层面的认可到实践层面的推进逐步深入的,且新闻出版业的转企改制步伐更快,广播电视业的转企改制则紧随其后。#p#分页标题#e# 二、广播电视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具体实践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按照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关于推进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工作要求,我国广播电视媒体也展开了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的具体实践。从广播影视行业的转企改制实践来看,主要的转制方式有两种:剥离转制和整体转制。 (一)剥离转制 剥离转制是文化体制改革层面进行制度创新的第一步,其核心是如何实现新闻宣传与产业经营的分离。剥离转制总的原则就是按照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把事业性广播电视媒体中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剥离出来,由原有的事业法人转制为企业法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通常的做法是将集团具有经营性质的部门例如广告、发行、影视制作等业务剥离出去,分别组建公司,吸收社会化资本,然后对部分栏目实行公司化运作,同时广播电视媒体的采编、播控等职能等保留在事业单位内部。同时在相关的政策框架下,力争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进行公司化改造。目前我国各级广播电视媒体已经不同程度地实现剥离转制。以天津为例,2008年,天津广电集团进一步深化制播分离改革。其中天津电台交通频道剥离可经营性资产,以频道所属交广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公司化运作;天津电台相声频道整体实行准公司化运作,引入社会资金,推动节目制作走向市场;天津电视台少儿频道以频道控股天视阳光影视传媒公司为载体,实行播出管理与内容制作分离,宣传功能与经营功能分离;天津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进行企业化改制2。而剥离转制更为全面、彻底的则是安徽模式。 2010年2月,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成立,此举标志着安徽广电系统转企改制进入实质性的阶段。安徽广电传媒产业集团在调整、划转省广电局及省电台、省电视台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和产权及部分经营业务的基础上组建。具体是将省广电局及省电台、省电视台持有的安徽广电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全部国有资产和产权,安徽电影制片厂转制后的全部资产和产权,划归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同时承担安徽电视台部分广告业务,合作经营省电视台购物栏目及家家购物数字频道经营业务;并在移动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方面与省电视台以股份制方式进行合作运营。而安徽广电转企改制的实质性推进也要归功于其自2006年便在台内推进的制播分离改革试验。自2007年以来,安徽广电的影视剧、动画、综艺娱乐、体育、生活、少儿等制作业务、广告经营业务和其他衍生业务与新闻业务和传统播出平台逐步剥离,4年的制播分离改革实践让安徽广电从一个比较单一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逐步成长为一个融合多种媒体业务和文化产业形态的综合性传媒集团3。剥离转制主要的思路是循序渐进地推进制播分离的改革,在此基础上,可在更大范围内进行广播电视产业链不同环节的资源整合,组建产业经营集团。 (二)整体转制 随着我国文化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整体转制应该是我国广播电视媒体下一步改革的方向。2009年8月,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批复了上海广播电视制播分离改革方案,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更名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并出资组建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其中上海广播电视台保留新闻采编、编播管理、播出总控等职能,作为政府出资主办的事业单位,履行广播电视运营的管控职责;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则整合了集团旗下的影视剧、动漫、娱乐、时尚、体育、纪录片、财经商业资讯服务、少儿等制作业务及其他经营性资产。上海文广成为国内首家完成制播分离、集团整体转企改制的广电机构。 上海文广转企改制后,很快迎来了一系列新的市场化改革举措。上海文广旗下第一财经借道宁夏卫视正式登陆卫星,开创了广播电视台跨区域整合的先例。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将继续保持以新闻报道为主的综合频道定位,利用上海的优势,增强财经宣传报道,通过各类节目和多领域合作服务宁夏建设。第一财经则将努力探索制播分离的改革新模式,为宁夏电视台综合频道制作高品质的专业财经节目,为投资者、商界人士和经济决策者创造价值。2011年12月,上海广播电视台、东方传媒集团旗下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上市,正式登陆A股资本市场,也是国内第一家实现广电新媒体可经营性资产整体上市的公司,被称为广电新媒体第一股。而一向走在中国广播电视改革前沿的湖南也于2010年完成了整体转制。2010年6月,湖南广播电视台与芒果传媒正式挂牌成立。新组建的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湖南人民广播电台、湖南卫视、湖南经视等省级广播电视媒体,同时控股管理湖南电广传媒有限公司以及潇湘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芒果传媒将成为湖南广电全新的市场主体,整合湖南广播电视台下属的经营性资产以及快乐购公司、快乐阳光公司等新业态进行市场运作。目前,芒果传媒已经成为整合包括内容生产(潇湘影视)、艺员经纪(天娱传媒)、动漫(金鹰卡通)、新媒体集群(芒果TV网络视频、芒果网络游戏、电子商务快乐淘宝、手机电视新广传媒)等多种业务类型的大型传媒公司。上海和湖南的转制模式几乎如出一辙,其共同思路都是引入市场机制,集团及下辖子公司将从为播出而制作转成为市场而制作,进而从一个地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转变为一个面向全国乃至海外的内容提供商、发行商和服务运营商,发展到一定程度再上市融资,作为纯粹的市场化主体开展运营。 三、广播电视非公有资本的进入许可规制 长期以来,我国广播电视四级办的体制使得广播电视行业投融资渠道主要依赖政府,民间资本与境外资本进入障碍过多,投资渠道不畅,影响了非公有资本进入广播影视行业。自2004年,我国相关部门便制定相关政策,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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