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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物价上年工作总结及下年工作安排2021年上半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以稳定价格总水平为首要任务,建立健全稳价安民的长效机制,扎实做好价格调控、价格服务和价格监管等各项工作,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价费环境。一、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全县物价形势上半年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7,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7%,比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目标低0.8个百分点。分类价格指数为:食品类104.6,同比上升4.6%;烟酒及用品类106.5,同比上升6.5%;衣着类104.5,同比上升4.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类100.9,同比上升0.9%;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类99.9,同比下降0.1%;交通和通讯类达103.9,同比上升3.9%;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指数为100,与去年同期持平;居住类价格指数100.6,同比上升0.6%。(二)物价工作情况1、抓价格调控,积极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1)价格监测服务机制日臻完善。一是加大价格监测力度。继续实行“天天监测、一日一报、一周一分析、一月一专报”的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制度,及时反映价格走势和市场行情;二是每周编报县价格监测分析,及时向政府提出价格调控监管建议;三是进一步完善价格预测预警工作机制,落实市场巡查、预警报告、应急值班、跟踪监测等制度,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节等重大节日和高考、中考期间,我局加强了31种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的重点监测,每天对六大超市、四大农贸市场,开展市场价格巡查工作,采取措施稳定市场价格。(2)价格监控措施更加得力。一是加大对市场价格的检查、巡查力度,组织有针对性的检查和巡查;二是落实明码标价。针对部分商家标价不规范的情况,我局告诫各商场、超市,尤其是价格诚信单位,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发挥其模范带头作用。上半年我局组织了两次明码标价整治规范活动,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依法从严查处;三是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进万家”与价格举报、农村价费监督网络三位一体的价格监控服务体系,畅通价格权益诉求渠道,及时化解价格矛盾,遏制价格违法行为。(3)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建设明显加强。为了加大价格调节基金征管力度,我局于3月4日向县政府呈报了关于调整价格调节基金部分征收单位与征收标准的请示,已经县政府批准自4月1日起执行。经过多方努力,上半年共征收基金68.5万元,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市场价格的能力。(4)价格宣传工作有所突破。把“三送”工作与价格宣传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举办价格咨询服务、开展价格宣传进农户(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借助政府网、新闻媒体等渠道及时准确地发布重要价格变动情况和发展趋势,宣传政府在稳物价、保民生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正确引导社会各界客观理性地对待市场价格变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抓价费政策运用,全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1)发挥价格职能作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从进一步落实国家惠农价格政策入手,认真搞好价格服务,加强涉农价费监管。上半年我局组织精干力量,加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材价格监管,开展砌砖价格监督检查活动,努力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2)构建惠企政策平台,助推企业经济发展。我局从政策扶持、控涨治乱、服务保障等方面实施减负举措,切实支持企业发展:一是严把收费关口,上半年未出台涉及企业收费的新项目。在重点企业建立“涉企收费联系点”,了解企业负担情况;二是严格执行涉企乱收费“一日查办”制度,对涉企举报案件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开展调查、当日反馈信息。3、抓改善民生,着力构建惠民、利民、为民的服务平台(1)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我局以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加强基础建设,改进服务方法,有效增进价格工作与社会的沟通。一是完善价格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对农村(社区)价费监督站成员的价格业务知识培训,使之成为乡村、社区履行价格监管服务的骨干;二是以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为载体,围绕“政策宣传、定点帮扶、百姓维权、职能拓展”的服务定位,在巩固价格公共服务“七进”成果的基础上,上半年着重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银行、进电信活动,完善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公示制度,促进银行收费行为的规范,同时建立与辖区内电信网络业务经营者价格公共服务联系制度,并争取电信网络业务经营者主管部门的理解与支持;三是拓展价格认证服务。上半年开展了涉案、车损、国有资产处置等方面的价格评估68件,评估鉴证金额202157万元,其中涉案价格评估62件,评估鉴证金额64.56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方面的价格评估2件,评估鉴证金额128.59万元;车损价格评估4件,评估鉴证金额9.42万元,充分发挥价格认证工作的服务功能,在调解价格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积极作用。(2)构建价格诉求平台,切实为民维权。从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投诉与价格咨询着手,及时解答价格咨询或办理价格投诉案件,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上半年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和价格咨询13件,立案查处关于客运票价和砌砖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案件5件,没收违法所得2.2万元,退还用户0.054万元,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4、抓价格监管,优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价格环境(1)加强了对重要商品价格与收费的监管。价格管理方面:一是从严监管客运票价和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材价格;二是3月19日,核定了“安惠园”保障性住房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三是6月份开始,对部分小水电站成本进行核算,为9月份向省、市物价部门呈报小水电上网电价做好准备工作。收费管理方面:一是开展收费审验工作。5月份,对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进行审验,共审验了148个单位,年审项目68项,年审率100%,审验收费总额13624.46万元;二是颁发了收费许可证89份;三是强化教育收费管理。根据省、市有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核定了我县公立高中春季收费项目及其标准。(2)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维护正常价格秩序。上半年,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春运票价、教育收费及砌砖销价检查,共查处各类价格违法案件12件,查处违法金额10.05万元,其中退还用户0.054万元,上缴财政9.996万元,有力打击了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群众利益,优化了价格环境。5、抓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价格队伍服务能力和水平今年3月起,我局开展了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三送”工作为抓手的“加快发展、重塑形象”教育实践活动,并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和做好本职工作及“三送”工作结合起来,促使干部职工履职尽责、依法行政,使我局工作作风更为务实,联系群众更为紧密,服务能力更为增强,发展环境更为优化,进一步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6、抓中心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发展做贡献一是扎实开展“三送”活动,真心实意为民办实事:在洛口镇高排、麻田、球田三个驻点村落实了“三送”工作联系户共计235户,通过走访农户,开展助困解难活动;了解驻点村的春耕备耕情况;帮助驻点村抓好防汛防灾工作;局里在办公经费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11000元拨付驻点村,其中2021元已用于麻田龙下小组便桥改造;积极参与驻点村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工作和新农村建设活动,取得很好的效果;二是继续抓好计划生育工作,按要求定期组织计划生育管理对象进行环孕检,未发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纪行为。上半年,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农村价格管理薄弱,农村价费监督网络还需进一步完善;二是价格行政执法的方法和手段创新不够;三是宣传力度不大,不少群众对价格形势、价格政策与价格工作职能了解不多;四是对群众各种消费心理预期缺乏行之有效的引导方法;五是价格调节基金储量不够,其征收面有待拓宽。二、下半年工作打算一、多措并举,完成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目标通过采取加强监管、有效监测、稳价安民等一系列措施,遏制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过快上涨,确保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一是加强价格监测。健全完善价格监测网络,继续实行周、月、季物价形势分析制度,为政府宏观调控和经济决策提出科学建议;二是强化基金征管。完善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办法,逐步提高运用基金调控价格的能力,增强政府调控物价的经济手段;三是完善价格监测预警机制,对可能引发价格异动的苗头性、倾向性情况,做到预警及时、反应迅速、应对有效。二、抓好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材价格监管及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1.加强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建材价格监管。一是加大对建材价格监测、预警力度,健全监测网络,实行监测信息定期定时上报及发布;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通过提醒、告诫、劝阻、约谈等形式,加强政策宣传,要求生产和经营企业做到不断档、不脱销、不乱涨价;三是加大价格违法行为打击力度,防止因建材价格非正常上涨而增加建筑成本,抵消政策优惠现象的发生。2.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一是做好试点总结。结合全县范围内的平价商店试点建设情况,认真做好试点经验总结,为在全县推开平价商店建设奠定基础;二是全面推开平价商店建设。按照县开展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和配合,共同做好规划布局,健全完善平价商店优惠措施、补贴办法等;三是做好平价商店的引导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季节变化确定公布平价农副产品目录,指导各平价商店经营者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明码标价、经营台账等制度。三、强化价格管理、价格监督、价格服务工作1.强化价格管理。一是疏导价格矛盾。重点控制公交运输、停车收费、水电、公共服务等群众关注价费项目;二是清费治乱、降价惠民,及时根据政策调整并公布收费项目标准,切实减轻消费者不合理负担;三是落实惠民政策。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准确测算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合理确定价格补贴,运用价调基金帮扶困难群体。2.强化价格监督。一是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在抓好日常市场价格行为巡查的基础上,对经营服务单位进行价格政策宣传和提醒告诫,规范价格行为,加强价格自律,做到诚信经营。重点推行商贸零售企业明码标价和规范商业银行服务收费明码标价;二是切实开展好专项检查。集中力量开展涉企涉农收费、资源性产品价格、教育收费、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收费、商业银行收费、房地产收费明码标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专项检查;三是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在做好专项价格监督检查的同时,强化日常特别是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市场价格的巡查和监管,并利用“12358”举报TEL平台,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牟取暴利等扰乱建材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3.强化价格服务。一是继续推进服务活动。在巩固价格公共服务“七进”活动成果的同时,继续开展价格公共服务“进银行”和“再进商场”活动;二是树立价格诚信典型。扎实有效地抓好价格诚信单位的培育、评审工作,树立一批价格诚信典型,同时对不符合县级价格诚信(AA)标准的单位坚决按照退出机制予以撤销;三是加大举报受理平台建设力度。健全以TEL、信件、电子邮件为主要支点的价格举报接收网络,完善举报案件的登记、受理、办理、告知、回复各个环节,将其打造成完善的价格服务平台,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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