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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进一步促进城乡教育全面协调、优质均衡发展,根据全国、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围绕“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一、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地位(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家、省、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围绕着力打造走在前列的经济强县、转型升级的示范基地、宜居乐业的幸福水乡、现代开放的魅力新城、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惠及全县人民的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突出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坚持育人为本,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公平为重点,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增强教育适应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支撑绍兴县经济转型发展、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和谐发展作出更大贡献。(二)总体目标:推进学前教育提档升级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高教育多样特色发展、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率先成为全国学前教育示范县和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率先建立起结构协调、布局合理、功能完备、优质均衡、富有内涵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的现代教育体系和现代学校制度。到2012年,提前基本实现教育均衡化;到2013年,提前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到2015年,提前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届时发达国家平均水平。(三)主要任务:率先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校(园)舍抗震安全达标率100%,省等级幼儿园覆盖率100%,标准化学校创建率95%以上。率先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100%,义务教育巩固率100%,高中教育入学率100%,高等教育毛入学率7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4年以上。率先构建覆盖城乡的优质教育。城乡教育布局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科学合理,创建15所左右省内外名校,省市级特色示范学校创建率达到95%以上,城乡优质教育资源覆盖率达到95%以上,教师素质大幅度提升,教育质量核心评价指标省内领先。率先实现各类教育公平普惠。率先实现免费学前教育,充分保障贫困家庭子女、外来人员子女、残障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民族教育和外籍人员子女教育发展。率先形成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不断创新公办教育管理机制,规范发展民办教育,建立健全学校自主办学、政府依法管理的现代教育体制和现代学校制度,提高教育对外开放度和国际化水平。二、率先实施免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四)分步推进免费学前教育。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学前教育七项工程,加大投入保障,加快学前教育提升发展。 强化镇(街道、开发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主体责任,大力发展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高标准高质量普及学前三年教育。2011年起,率先对本县户籍的低保、低收入、孤儿、残疾、特困家庭在园幼儿给予补助;2012年起,对平水、富盛、王坛、稽东四镇户籍的在园幼儿给予补助;2013年起,免费学前教育实施办法另行制订。建立县、镇(街道、开发区)二级财政共同分担的公办(集体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保障机制。2011年、2012年分别由镇(街道、开发区)财政按生均550元、570元标准进行补助。2013年起,结合免费学前教育实施办法另行确定。(五)实施园舍安全改造和提档升级建设。2011年起,用两年时间,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投入1200万元,完成园舍抗震安全加固改造;用三年时间,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示范幼儿园,促进全县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档升级。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幼儿园、新农村(新社区)幼儿园、城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与建设按照绍兴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执行。(六)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待遇。规范提高师资准入标准,严格控制自聘教师数量,实行县考园聘,2012年起幼儿教师准入学历提高到大专及以上。拓宽师资来源,鼓励高学历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每年面向省内外招聘5-10名市级以上名师。加强培训考核,鼓励学历进修提高。由教育、人社和财政等部门制定统一规范的幼儿园自聘专任教师定级定薪、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差别化工资标准。三、着力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七)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十二五”期间,县、镇(街道、开发区)两级每年投入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学校建设。全面加强信息技术、图书仪器、体艺等设施设备建设,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标准化食堂创建率达到100%,镇(街道)中学、中心小学拥有一个体育馆或风雨操场,12班以上学校建好塑胶田径场。(八)推进义务教育小班化。坚持高水平普及、高质量普惠的原则,分步推进小班化教学。到2012年,小学、初中班额分别控制在40、45人以内,到2015年小班化率达到100%。(九)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覆盖,加强城乡教育联盟和紧密型教育共同体建设,大力实行设备、师资、管理、教研等共享共用,实行中心小学、完小一体化管理,加大捆绑考核力度。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6年定期区域交流,推进支教跑教,选派优秀干部教师到山区、偏远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继续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和山区教师补贴,到2015年,实现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基本均衡。(十)推进教育管理规范化。强化教学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规范备课、上课、作业、辅导、评价等教学环节,深化学区教研活动和备课组建设。实施课程设置标准化建设,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推进专职教师任课标准化,到2015年,专职教师任课率达到95%以上。四、大力促进普高优质多样发展(十一)加快精品高中建设。强化柯桥中学、鲁迅中学精品部建设,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确保教育质量核心指标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十二)鼓励特色多样发展。加强五大重点学科和金牌基地建设,鼓励扶持特色基地、社团建设。推进办学模式多样化,扩大分层分类差异选择,探索英才教育,尝试综合高中办学模式,争创一批特色教育成果。到2015年,全县所有普高形成办学特色,80%创建为特色高中。五、切实增强职成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十三)突出职业技能培训。紧贴产业转型升级,创新调整专业设置,加强校企合作,突出学生创业能力和专业技术培训。加大各类专业实训基地建设,市级以上实训基地和示范专业建设经费按11标准奖配。每年设立总额100万元的专项奖补资金,对获得高级技师、省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学生进行奖励,对外聘高级技师进行经费补助。(十四)完善城乡社区成人教育网络。统筹城乡教育培训资源,强化区域性成教中心统筹培训职能,加强对新型农民、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的素质技能培训,创新实施轻纺城市场经营户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完善城区社区教育工作机制和培训网络,进一步发挥社区教育学院功能,满足全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需求。六、积极创办高等教育(十五)尽快创办高等院校。加强与省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尽快引进创办一所与绍兴县经济建设、产业结构相适应的高等院校。七、扎实推进城区名校创建(十六)加快城区优质名校创建。加强城区教育统筹协调管理,加快推进城区中小学、幼儿园配套建设。扩大名校创建面,通过升格管理、竞争办学、品牌嫁接、引导激励,培育一批省内一流、全国知名的城区优质特色学校。重点扶持精品特色、重点学科、竞赛金牌基地建设,建立一批高层次教改实验基地和体艺特色基地,每年举办大型体艺特色展示活动,扩大城区教育影响力。(十七)扩大教育开放交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教育合作与交流。高度重视外籍人员子女教育,办好涉外学校。八、全面完善各类特殊群体教育(十八)扩大外来人员子女教育受益面。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员子女和优秀外来人员的子女就学享有同城待遇。在柯南、柯西、柯北、滨海、钱清等地规划新建改建一批符合规范标准的公办非营利性民工子女学校,率先实现外来人员子女100%进公办学校就读。(十九)完善帮困助学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的从幼儿园到大学(研究生)的22年帮困助学机制,率先实施残障儿童少年从幼儿园到高中的15年免费教育。办好县特殊教育学校,提高特殊教育的普及率,到2015年适龄残障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九、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二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树立素质教育为导向的质量观、人才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面向全体、全面发展,对学生终身负责, 为幸福人生奠基,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深化课程改革,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切实转变育人模式,努力构建“优质轻负”为特色的县域素质教育模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考试评价制度。推进中考招生制度改革。强化社会实践、研究性学习和社区服务,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扎实推进教育改革试点,认真实施“素质教育质量监测体系”等5个省级教育改革试点项目。(二十一)创新现代学校制度。加大各类教育统筹力度,完善学区教育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完小、幼儿园管理,加强督导评估,深化完善学校办学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发展性评价,促进区域统筹、有序竞争、均衡发展。推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促进社会、家长参与学校教育。(二十二)深化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探索多种形式的社会力量办学。进一步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格局。积极鼓励企业、个人、社会团体举办面向大众、收费低廉的规范性民办幼儿园,举办各类职业教育、成人培训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扶持办好选择性、高质量的民办中小学。十、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二十三)落实省定编制标准。严格按照省定标准落实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中小学新增编教师主要用于农村偏远薄弱学校,配齐配足配好农村完小的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等专职教师。(二十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以职业精神引领专业发展,以师德建设统率队伍建设,牢固树立“敬业爱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核心价值观,每年评比表彰一批先进示范学校和名优教师,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务实创新、奋发向上的教师队伍。(二十五)加大名师培育力度。健全教师培训激励机制,落实财政专项教师培训经费,每年培训2000名骨干教师,五年内对全体教师轮训一遍。大力鼓励学历提高,对在职获得硕博学历的教师进行奖励。拓宽师资来源,招聘“211”、“985”工程等知名高校优秀毕业生;大力引进名优教师,5年内面向全国引进特级教师、省市级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学科竞赛金牌教练等100人。(二十六)保障教师待遇。改善教师工作条件,切实提高教师生活待遇,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制度,确保教师绩效工资与公务员标准同步增长。十一、不断强化政府统筹保障(二十七)优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深化义务教育“全县统筹、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全县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和学校布局建设的统筹规划,科学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统筹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镇(街道、开发区)要积极承担起本地教育发展的相应责任,积极筹措本地学校建设维修的相应配套资金和其他有关费用,负责学校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校舍建设资金由县补助50%(平水、富盛、王坛、稽东四镇补60%)。成人教育人员经费和办学经费由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学前教育经费根据绍兴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分担。镇(街道、开发区)、村(居)共同负责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维护校园治安,确保师生安全,组织和动员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二十八)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实施绍兴县“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完善学校网点布局,对学校建设项目优先纳入城镇建设规划体系,优先立项选址,优先安排投资计划,优先落实建设用地。高中向县城集中,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成人教育要适应中心镇(小城市)、新农村(新社区)建设,超前规划,合理布局,留足空间。(二十九)优先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制下的教育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增加教育财政投入,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教育投入比例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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