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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耕作层剥离利用技术方案 耕作层剥离利用实施方案简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厘米、万元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 一、综合说明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属于浙江省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批文号:浙政办发【2016】44号)。项目起点位于温岭市新河镇上应村石松一级公路,经滨海镇,终点为伍佰屿,线位设计起讫桩号:K0+000K12+870.898,路线全长12.9公里。由于工程K4+064.633K7+990.773区域已由台州湾大桥及接线工程(滨海连接线)实施了单独选址建设项目报批,为此,本工程实际建设里程约 8.98公里,项目用地总规模42.0118公顷,耕地面积32.8330公顷。 工程于2013年1月11日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3】6号项目建议书批复;于2013年11月11日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规选审字第【2013】129号规划选址批复;于2014年1月23日经台州市国土资源局台土预字第【2014】001号用地预审批复;于2015年8月26日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5】256号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于2016年5月27日经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设计【2016】62号工程初步设计批复。 二、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5)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6)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 2、规范性文件 1)关于进一步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8)200号文件; 2)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占用耕地优良耕作层剥离和再利用工作的通知台政办发(2012)185号文件。 3、技术标准 1)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2008); 2)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 3)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 4)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NY/T 1634); 5)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TD/T 1031-2011); 6)高标准农田建设 通则(GBT30600-2014); 7)土地整治项目制图规范(TD/T10402013); 8)土地整治项目工程量计算规则(TD/T10392013); 9)浙江省土地整治项目预算定额(2016)。 4、相关资料 1)温岭市土壤调查成果; 2)温岭市耕地质量等别成果; 3)项目前期批复文件等; 4)项目区土地勘测定界成果; 5)台州造价信息(2016年第10期 台州温岭); 6)其他与本项目编制工作相关的资料。 三、目标与原则 1、耕作层剥离利用目标 1)剥离率不应低于90%。该值与剥离区面积和剥离工艺有关。 2)回覆率不应低于85%。当出现三个以上剥离片区时,回覆率不应低于80%。 该值与剥离回覆区面积和整个剥离、运输、储存和回覆过程的施工工艺有关。 3)回覆后的土壤容重一般宜在1.351.50g/cm3之间,偏砂性土壤取大值,偏粘性土壤取小值。超出限值时,应在耕作层土壤回覆后采用压实或翻耕等改良措施。 4)回覆土层厚度应不小于GBT30600-2014的规定值。 2、耕作层剥离利用原则 1)坚持科学规划的原则。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规划、土地整治规划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等,根据建设项目拟占用耕地情况,从当地资源条件出发,在一定区域上对耕作层土壤做出空间上的调整布置。即统筹有关规划,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应按照当地自然资源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结合建设项目实施计划,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方案,合理安排剥离、运输、储存、回覆等工作。 3)坚持生态保护的原则。应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防止水土流失及其他生态安全隐患,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风险,注重保护和改善耕地资源的生态环境。 4)坚持统筹实施的原则。应与土地整治项目相结合,保证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活动在时间、空间上的衔接,并尽量做到“应剥尽剥,即剥即用”。 四、项目基本情况 1、剥离区基本情况 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位于温岭市东部新河镇和滨海镇境内,项目用地总规模42.0118公顷,占用耕地面积32.8330公顷,其中:水田32.3546公顷、旱地0.4784公顷。按照公路工程设计线位可分2个区域,即:西段起点为石松一级公路新河镇上应村至山金线东楼村(起讫桩号:K0+000K4+064.633),东段起点为75省道南延东林村至终点伍佰屿(起讫桩号:K7+990.773K12+870.898)。沿线途径区域以村庄、农田为主,无工业厂房。 经温岭市耕地质量等别数据库成果分析:工程建设用地耕地质量等别分为6等、7等,表层土壤质地为壤粘土/砂壤土,土壤有机质含量30g/kg,基础肥力7080。详见附件1。 经温岭市农林部门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果分析:剥离区土壤无污染,剥离厚度为30cm。 为科学编制工程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利用方案,我院利用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提供的土地勘测定界成果提取了132个耕地图斑,用地面积32.8330公顷。为方便今后工程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工程施工,在实地踏勘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将剥离区分为11个区块,设置17个剥离临时堆放点。在剔除不适宜耕作层剥离条件的29个地块后,工程建设用地需耕作层剥离面积31.8739公顷(水田31.5131公顷、旱地0.3608公顷),耕作层剥离量95621.7立方米。详见附件2。 2、利用区基本情况 在前期实地踏勘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堆放安全、回填便利与运输成本低及远离村庄、集镇等人群密集地方等因素,经温岭市交通运输局、温岭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温岭市新河镇人民政府、温岭市滨海镇人民政府协商:本工程建设用地耕作层剥离回覆区位于团结塘片的2个土地整治项目回覆区面积13.1802公顷,在综合考虑土壤压实度的基础上,回覆区回覆量为65901立方米;对于剩余部分不能做到“即剥即用”的土壤,暂时存放在储存区,储存区位于温岭市滨海镇东片农场场部闲置存量建设用地区,储存区面积1.5477公顷,根据剥离量和回覆量的计算结果,参照土方量平衡的原则,储存区的储存量约为29720.7立方米。详见下表。 利用区耕作层利用量统计表 单位:公顷、立方米 五、运输线路选择 1、总体要求 1) 当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直接一一对应时,按照运输线路最短的原则,设计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的土方运输线路,确定土方运输方案。 2)当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不能一一对应时,应开展不同区域之间的运输线路优化设计,设计不同的运输线路,选择运输成本最低的土方运输线路,作为土方运输方案。 3) 当剥离区土方暂时不用于回覆区时,可在剥离区和回覆区之间就近选择储存区,堆存多余的土方,分别设计由剥离区到储存区、再由储存区到回覆区的土方运输方案。 2、运输线路方案 经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温岭新河至伍佰屿公路工程线位与回覆区、储存区实地踏勘,按照线路最短、成本最低的原则,综合确定运输线路与方案如下: 1)西段(K0+000K3+235)第01、02、03、04部分区块耕作层剥离总面积 9.7702公顷,耕作层剥离总量29310.6立方米,设置了8个耕作层剥离临时堆放点,主要利用村间道路及摆五线运输至位于温岭市滨海镇东片农场场部闲置存量建设用地区内的储存区,运距在9.332km与10.638km之间。 2)西段(K3+235K4+064.633)第04部分、05区块和东段(K7+990.773K12+870.898)第06、07、08、09、10、11区块耕作层剥离总面积22.1037公顷,耕作层剥离总量66311.10立方米,设置了10个耕作层剥离临时堆放点,主要利用村间道路及摆五线运输至位于温岭市新河镇团结塘的温岭市新河镇肖家桥等五村造地改田项目和温岭市新河镇良种、蔡施桥村造地改田项目的回覆区,运距在2.091km与 8.628km之间。其中第10区块(K11+264K11+808)耕作层剥离面积1.4787公顷,耕作层剥离量4436.1立方米,由于离温岭市新河镇良种、蔡施桥村造地改田项目回覆区仅375m,直接利用挖掘机表土剥离,推土机推至堆土点,然后铲运车铲土后运输至回覆区的施工工艺。 3)耕作层剥离利用运输与方案详见土方运输路线图和概算编制说明附表7。 六、施工组织方案 1、土壤剥离 1)总体要求 a)在耕作层土壤剥离之前,应按规定做好土壤调查工作,视土壤评价结果再安排剥离区域和厚度,选择合理的施工工艺。耕作层土壤剥离应尽量与土壤回覆同步进行。 b)在耕作层土壤剥离中,应考虑分区、分层剥离措施,并减少对土壤结构的破坏。 c)禁止在雨天实施剥离工作。在雨后实施剥离时,应严格控制土壤的含水量。 2)施工方法 a)应根据剥离区土壤类型、质地的不同,划分土壤剥离单元,分开进行剥离和堆存;当一个剥离单元内土层结构变化较大时,也应分层剥离和堆存。 b)当剥离区地面较平整且土层较厚时,可采用机械施工;当剥离区面积较小、地面起伏大且剥离土壤的土层较薄时,可采用人工施工。机械施工可选用小吨位的推土机、挖掘机、铲运机等,推荐使用反铲挖土机配合自卸翻斗车进行剥离、近距离运输。 c)土方剥离后的临时堆放和储存,优先选用封闭容器或编织袋进行封装;当剥离区土层较厚(大于30cm)时,可直接用自卸汽车运输至回覆区或储存区。 3)施工技术要求 a)放线。将不同的剥离单元进行划线,标明不同单元土壤剥离的范围和厚度。当剥离单元内存在不同的土层时,应分层标明土壤剥离的厚度。 b)清障。实施剥离前,应清除土层中较大的树根、石块、建筑垃圾等异物,并运输到剥离区外堆存。 c)剥离。在每一个剥离单元内完成剥离后,应详细记载土壤类型和剥离量。在土壤资源瘠薄地区,需进行犁底层、心土层等分层剥离时,应增加记载土壤属性。 d)临时堆放。剥离后的土壤在运出剥离区之前,需要临时堆放时,应选择排水条件良好的地点进行堆放,并对堆放的土壤进行薄膜或草栅遮盖,并在四周开挖排水沟,实施保护。 e)其他要求: (1)当剥离过程中发生较大强度降雨时,应立即停止剥离工作。在降雨停止后,待土壤含水量达到剥离要求时,再开始剥离操作。因受降雨冲刷造成土壤结构严重破 坏的表土面应清除。 (2)禁止施工机械在尚未开展土壤剥离的区域运行。在每次开展土壤剥离之前,应采取措施,确保待剥离单元内或施工区内没有积水。 (3)剥离后的土壤应利用纸薄进行登记,详细载明运输车辆、剥离单元、储存区或回覆区、土壤类型、质地、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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