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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代理记账的会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二条、财务会计管理基本要求 (一)会计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要求:所有会计从业人员持有深圳会计证,并在本公司所属财政局注册、年检和接受继续教育培训管理。 (二)会计机构设置及岗位要求: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1个,由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担任; (2)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收入、支出、债权债务岗位,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资金、基金核算岗位,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总帐岗位,稽核岗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会计档案管理岗位,出纳岗位)若干个,由初级及以上会计从人员担任; (3)客服岗位一岗多人,主要负责与客户的联系和咨询工作。 (三)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会计科目和核算方法以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为主; (4)原始凭证是记账的依据,财会人员必须认真审核各种原始凭证,要求一切原始凭证必须手续完备,合法,内容真实,数字正确,日期和印章齐全,大,小写相符等,不得有白条报账,不得有涂改.一切原始凭证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填制记账凭证,据以记账; (5)财会人员应对一切原始凭证记账负责,账簿的记载不得挖补,涂改或用褪色药水消除字迹,记账应使用钢笔,不准用铅笔或圆珠笔,发生错误应根据性质,采用划线更正或红线更正.凭证,账册应根据专人列册登记,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有关会计报表,账册,会计凭证保存年限按规定办理,使用财务软件电脑记帐的应将所用财务软件版本及模块内容报税务主管机关备案。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除抵补现金库存外,不得将业务收入坐支留用,严格分清收支两条线; (2)做好库存现金的保管工作,有关证券和现金必须放在保险箱内,确保安全.对指定使用备用金的人员必须进行定期检查,核对,做好备用金的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 建立健全现金账目,做到日清月结,钱账相符,杜绝白条抵库或账外现金; 对超过现金收付限额以上的收付款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 (3)不得对外开具空头或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四条、往来账目管理要求。做好结账收付款的工作是保证管理正常运转的重要环节。财务人员要及时结账收款,摧收应收账款。过月未收的账款,要上门催收,对月终尚未清理的债权债务,应查明原因,列出清册.财会人员不能解决的事项应及时上报领导。 第五条、会计报表的管理会计报表是经营收支执行情况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书写报告是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了解管理部经济状况和领导工作的重要信息资料,也是编制下半年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所以,要保证报表的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手续完备.对年度结算报表,应附有分析收支计划执行情况的说明. 第六条、财会人员的岗位职责 1.总审复核岗位(会计机构负责人) (1)向企业领导人负责,组织公司的财会管理工作,当好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参谋; (2)每月,每季审核各种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写出财务会计分析报表,送企业法人审阅; (3)检查,监督管理各项费用的及时收缴,保证企业资金的正常运转; (4)审核会计核算操作员岗位填制的会计凭证的正确和完整; (5)根据行业的具体特点,依据财会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文件,制定财会管理具体制度和操作程序; (6) 组织拟定各项费用标准的预算方案,送企业领导审核,修定; (7) 研究熟悉和实施相关的工商,财会及税务,物价等管理制度,运用法律,行政处分和经济手段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主管会计(会计核算操作员) (1)向部门经理负责,具体组织好本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 (2)每日做好各种会计凭证和账务处理工作; (3)每月,每季按时做好各种会计报表,定期公布费用收缴及使用情况; (4)负责检查,审核各下属的收支账目,向公司领导及时汇报工作情况; (5)检查银行,库存现金和资产账目,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6)按照行业特点和需要,分类记账;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财会工作。 3.出纳 (1)遵守公司员工守则和财务管理制度; (2)管理好公司的现金收付,银行存款的存取,保管现金,有价证券,银行支票等; (3)及时追收企业各种应收款项,保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失; (4)编制有关现金收付记账凭证,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的工作; (5)及时办理各项转账,现金支票,按月将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并交会计作账。 第七条、本制度从XX年9 月 1日起执行。 篇二: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代理记账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 1.爱岗敬业。要求会计人员热爱会计工作,安心本职岗位,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诚实守信。要求会计人员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执业谨慎,信誉至上,不为利益所诱惑,不弄虚作假,不泄露秘密。 3.廉洁自律。要求会计人员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4.客观公正。要求会计人员端正态度,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 5.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始终坚持按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 6.提高技能。要求会计人员增强提高专业技能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勤学苦练,刻苦钻研,不断进取,提高业务水平。 7.参与管理。要求会计人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努力钻研相关业务,全面熟悉本单位经营活动和业务流程,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领导决策,积极参与管理。 8.强化服务。要求会计人员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努力维护和提升会计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管理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司核算应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二)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1、筹集资金和有效的使用资金,监督资金的正常运行,维护资金的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2、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3、有加强财务会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监督公司财产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公司管理部门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5、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财务会计管理的基本内容 1.财务会计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对财务会计管理负有组织、实施检查的责任。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会计法,坚决按财务会计制度办事,并严守公司的秘密。 2.加强原始凭证管理,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原始凭证是公司发生的每项经营活动不可缺少的书面证明,是会计记录的主要依据。 3.公司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内容必须具备:填制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填制人、复核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收款和付款记账凭证还应由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 4.健全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账薄。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处理方法应前后相一致。 5.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务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由专人复核,重大事项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6.会计人员根据不同的账务内容采用定期对会计账薄记录的有关数据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来账的单位或个人等进行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 7.建立会计核算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者应建立档案,并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8.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应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三、业务规范制度: (一)、签订代理记账委托协议书 委托人委托本公司进行代理记账时,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除具有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外,还要包含以下内容: 1、委托人、受托人对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应承担的责任。 2、会计凭证的传递程序和签收手续; 3、编制和提供会计报表的要求; 4、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5、委托人、受托人终止委托合同应当办理的会计交接事宜。 (二)双方的义务责任及权利 1、代理记帐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者编制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 (4)对本公司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2、本公司应履行的义务 (1)遵守会计法律和法规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依法履行职责;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3)对委托人示意做出不当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始问题负有解释的责任; (5)承担代理记帐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责任。 四、代理记帐的操作规范 1、根据会计业务需要配备专业会计人员,非会计专业人员,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工作。 2、代理记帐人员未得到客户认可,公司必须根据客户要求另行委派至用户满意为止。 3、定期向客户了解代理记帐人员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加以改进。 4、依法制止客户示意作不当的会计处理或提供不实的会计资料,如阻止无效即向公司汇报或向主管财政部门汇报。 5、代理业务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册、财务会计报告等资料应按约定的时间提交委托单位。 6、承接代理记帐业务时,必须向客户说明代理范围、代理责任、双方权利义务和收费标准,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接业务或擅自收费。 7、不得在委托单位或通过委托单位获取代理收费以外的任何利益。 8、代理记帐人员定期参加会计业务的培训。 9、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理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五、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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