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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法规科重点的工作计划范文一、进一步规范全市国税系统税收行政立法机制认真贯彻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执行税收法律规范遵循原则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若干意见,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要严格遵守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原则,要符合上位法的立法目的和原则;要切实履行征求纳税人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发布等重要程序,各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便函制发税收规范性文件,县、区局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必须上报市局进行合法性审查。要站在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高度,将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与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工作相结合,规避由于立法不周引发的税收执法风险。组织开展第三批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重点对文件规定冲突、与上位法相悖或者不具有可操作性等易引发税务干部渎职、失职类的文件进行清理,对于本级规范性文件,进行修订或废止;对于上级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逐级上报。同时,要自觉接受地方人大法制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拓展反馈工作的信息渠道,市局将利用内、外网的“法后评估”专栏,直接征集基层和社会各界对税收政策执行的评价意见,各县、区局要在系统内和纳税人中做好宣传工作。二、研究规范税务行政审批管理和执法层面的风险将税务行政审批作为防范税收执法风险的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运用依法行政理念原则,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税务行政审批管理情况调研,对目前实施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依据、条件、权限、方式以及办理程序、文书材料等进行梳理分析,组织调研分析,明确存在税收执法风险的重点环节和岗位,总结归纳执法风险的表现形态,探索防范执法风险的意见和措施。三、研究探索税务案件取证行为,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进一步着力规范税务案件取证和税务行政处罚行为。在税务案件查办的过程中,要重视证据的取得和运用。证据不仅要在取得程序上合法,同时还要完整,要行成证据链条。年内,根据税收征管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行政案件证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研究探索规范全市税务案件的取证行为,并与市稽查局配合制作典型案例。实施税务行政处罚不仅在形式上要合法,而且在实质上要合理,合乎法理、合乎情理。一是对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管理需要的,应当采用避免损害或最小损害纳税人权益的方式。二是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遵循公平公正、过罚相当的原则。三是对纳税人作出不利的行政行为之前,必须履行告知程序,重大事项还应进行听证;对纳税人陈述申辩中的合理部分,应当予以采纳。四是税务案件的定性应按照法理的通行规则来认定,既要考虑违法行为的客观结果、又要考虑纳税人的主观过错。根据省局部署,组织开展全市重大税务案件审理专项检查,抓好对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指导,积极发挥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作用,对税务案件在适用法律依据、定性处理原则上带有普遍性和争议性的问题,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并形成指导性意见。四、进一步做好税务行政复议工作积极主动的做好复议工作,并将复议的功能延伸到执法投诉的办理上来,力争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行政程序中。一是正确认识税务行政争议和纳税争议的关系。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不仅限于纳税争议,还包括税务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及其所依据的规章以下规范性文件,由此引发的行政争议都应当依法受理、公正解决。二是正确把握形式与实质的关系。对形式上不符合复议条件的申请,不能简单地予以拒绝受理。要主动调查了解情况,对情况属实的,积极加以解决。三是正确把握“不告不理”、“逾期不理”等复议制度与“有错必纠”这一法治原则的关系。对确实存在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要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主动纠正问题,防止争议升级,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落实税收执法重大事项专报制度,预防和化解税收征纳矛盾及其败诉风险。五、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教育推进依法行政,必须以人为本,注重税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的主体作用。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市局将组织全系统法规工作人员进行模拟听证和到法院旁听行政审判案件,灵活开展税收法制教育培训。一是组织系统内法制工作人员或县区局相关领导在适当时机到法院旁听行政审判案件。旁听结束后,组织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讨论,并集中学习行政诉讼法的相关内容。二是组织开展模拟听证活动。以部分县、区局为试点,组织模拟行政处罚听证活动,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按照省局要求,围绕税务案件审理变更、行政复议变更撤消、行政诉讼变更败诉、行政执法渎职失职、法律依据适用冲突等5种案例进行收集整理和风险分析。注重税收执法案例积累工作,各县区局每年向市局报送1篇典型案例分析。六、认真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总结2008年税收执法检查的创新做法,采用“市县两级自查,市局下查一级”的方式,组织开展全市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突出检查重点、细化检查要求、抓好检查培训,加强对县区局自查的组织督导,市局对下一级所属单位的检查面要达到50%。同时,市局要结合实际,选取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问题,直接组织人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七、进一步强化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20xx年责任追究工作要紧密围绕税收管理,突出追究效果。要客观分析形成问题的原因,正确区分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对属于个性的、局部性的重大问题,要自下而上地追究,首先追究直接责任并对其他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追究;对属于共性的、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要自上而下地追究,首先追究领导责任并对其他有关人员进行适当的追究。2009年1月,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在做好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的基础上,做好人机结合的考核工作,对于机外发现的税收执法过错的追究要录入到系统中。继续做好对追究情况的统计分析,加强对追究工作的督导。-文章说明-本文是经过精选整理后的精品文档,具有很强的实用性,下载后可对文档进行重新编辑,可按您的想法稍作修改直接套用,标题或正文中所有带(*)处可自行修改为需要字词,以便更好的为您所用!精挑精选精加工的精品文档,感谢您下载使用,希望使您的学习办公更便捷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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