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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绩效激励制度版 本第 1 版版 次第 1 次 修订版页 码共 11 页受控状态受控编 号PRZ-HR/W-003执行主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监督主体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考评主体总经理办公会 绩效激励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本机制以调动个人主观积极性为原则,旨在建立科学合理的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互惠 共赢机制;第二条 以员工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在确保集体利益的前提下,实现奖优罚劣,公平竞争;第三条 经营业绩以财务中心数据为准,员工评价以人力资源中心数据为准;第四条 所有绩效奖励,涉及资金部分的,须按政策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章 提成激励方案第一条 直营业务直营业务专指非政府公开招投标项目,政府公开招投标项目奖励在综合投标奖励中予以体现。直营业务分两部分,一是由公司直营业务部门带来的直营业务;二是由非直营业务部门人员(含公司非直营业务部门员工和非公司员工)带来的直营业务。一、直营业务部门开发的直营业务奖励:1、激励对象:公司经营中心、招投标中心及其他协助部门的员工。2、提成基数与比例: 公司根据企业状况及年度市场情况对营销中心各级管理人员下达联营业务年度任务指标,该指标每年会根据企业状况及市场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任务指标逐年递增。年度目标任务内不予提成,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部分,按比例享受提成。 2.1 依托公司原有资源引进的项目: 依据单项直营业务合同标的为基数,以实际到账金额按比例提取,提成比例为0.5%。 2.11项目来源于公司自有的新老客户以及公司已有的合格供应商平台,承接人积极协助公司按正常投标流程中标的项目;2.12 客户主动邀标,承接人积极协助公司按正常投标流程中标的项目; 具体提成见下表:提成方式总提成比例分配方式团队或个人按到账工程款比例计提0.5%集体或个人分配(扣除相应业务费用)2.2 自行开发项目:依据单项直营业务合同标的为基数,以实际到账金额按比例提取,提成比例为0.5%5%。具体提成比例的确定视承接人员(或团队)在项目开拓中所起作用及根据公司对项目成本核算的具体情况而定。2.21 提供相关有用信息和资源,全过程由公司持续跟进成功签约,在承接过程中起辅助作用。 提成方式总提成比例分配方式团队或个人按到账工程款比例计提0.5%-1%集体或个人分配 2.22 不仅提供相关关键信息和资源,还在项目承接过程中起到促进作用,并取得较好利润的,按作用大小予以提成。提取比例见下表:提成方式总提成比例分配方式团队或个人按到账工程款比例计提1%-3%集体或个人分配 3、提成兑现与分配:在项目开始施工后以实际收到的工程款按比例分年中和年末二次兑现提成,具体以财务核算数据为准。营销中心拟订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核,最终由董事长裁定。二、非直营业务人员开发的直营业务奖励1、 激励对象: 公司非直营业务部门的员工和非公司员工。2、提成基数与比例: 依据单个直营项目的合同标的为基数,以实际到账金额按比例提取,提成比例为1%3%,或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提成比例视提成人员(或团队)在项目开拓中所起作用及根据公司成本核算的具体情况而定。 2.1 提供相关有价值信息和资源,全过程由公司持续跟进成功签约,个人或团队在承接过程中起辅助作用:提成方式总提成比例分配方式团队或个人按到账工程款比例计提1%集体或个人分配 (扣除相应业务费用)2.2提供相关关键信息和资源,在项目承接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并靠个人关系资源促成项目签约,在项目前期商务阶段起主导作用,由公司配合完成投标过程:提成方式总提成比例分配方式团队或个人按到账工程款比例计提2%集体或个人分配 (扣除相应业务费用)2.3提供相关关键信息和资源,信息的来源、招投标,中标全过程由个人主导完成,并在合同履行中起关键作用,公司仅提供资料、资审、合同签约等辅助性工作。提成方式总提成比例分配方式团队或个人按到账工程款比例计提3%集体或个人分配 (扣除相应业务费用)3、提成兑现与分配在项目开始施工后以实际收到的工程款,每批按比例兑现提成,具体以财务核算数据为准。营销中心提出申请提案,报总经理审核,最终由董事长裁定。三、项目的标书制作团队(投标中心除外,该部门已在部门奖励中体现)通过技术实力中标的,应给予一定提成奖励, 比例为中标价的0.3%。以上奖励在项目开始施工,收到第一笔工程款后一次性计提兑现提成,具体以财务核算数据为准。具体比例及分配方案由制作团队负责人提案,报总经理审批发放。第二条 联营业务 一、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分为三大类:一类是公司专门开展拓展市场业务的部门,即营销中心,成员含主管经营的高管、中心各级管理者及部员等;二类为公司非营销中心的员工及非公司人员。以上人员的业绩包括介绍公司成功签订合同并开始施工的单项联营业务(项目),或介绍成功签约的分支机构。 二、奖励办法: 个人提成奖金部分计提10%奖励联营配合部门,包括行政中心、营销中心。 1、营销中心员工: 公司根据企业状况及年度市场情况对营销中心各级管理人员下达联营业务年度任务指标,该指标每年会根据企业状况及市场评估结果进行适当调整,原则上任务指标逐年递增。年度目标任务内不予提成,超额完成任务指标的部分,按比例享受提成。 1.1提成基数及比例 超额完成任务指标(以年终财务数据为准)的一倍部分按公司实际收款到帐的管理费总额(含分支机构)的15%给予提成;二倍部分按20%提成,三倍部分25%提成,以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0%。服务性收费,按10%奖励中心员工。1.2 提成兑现: 以当年度年终结算为准,以实际到账的管理费按比例计提,分年中(7月)和年末(春节前)二次发放。 2、非营销中心成员的公司员工或非公司人员: 2.1 提成基数及比例:以公司实际收取的该项目的管理费为基数,在管理费不低于1%的前提下,按20%比例提成。2.2 提成兑现:非公司员工依据公司每笔实际到帐的工程款提取出的管理费分别按比例提取,该款由营销中心提出申请,经财务中心审核后由总经理批准直接按批付款给当事人;公司员工以实际到账的管理费按比例计提,分年中(7月)和年末(春节前)二次发放。综上所述祥见下表:激励对象提成奖励基数提成奖励比例备注任务目标内超出任务目标部分营销中心成员以收到的新客户的单笔项目管理费为基数无15-50%超额完成任务指标(以年终财务数据为准)一倍部分按公司实际收款到帐的管理费总额(含分支机构)的15%给予提成;二倍部分按20%提成,三倍部分25%提成,以此类推,但最多不超过50%。非经营部成员的公司员工以实际收到的管理费为基数20%按实际到账管理费比例分年中和年终二次提取公司外部人员以实际收到的管理费为基数20%按每笔到帐的管理费分批提取 3、其他事项说明: 3.1 营销中心成员开拓的直营业务(项目)按“直营业务激励方案”中有关直营业务(项目)的提成办法执行,但业绩指标隶属直营业务。 3.2公司营销业务人员不得充当业务介绍人或假手他人假冒业务介绍人以骗取项目介绍奖励。 3.3 公司自营转联营项目,业务介绍人享受介绍费奖励,但业绩指标隶属联营业务。第三条 营销中心激励 一、激励对象 营销中心服务人员。 二、提成办法 1、预审文件制作:以收费金额为基数,提取10%奖励制作者; 2、其他服务性收费:按收费总额的10%奖励团队。 三、发放: 营销中心依据工作统计申报分配方案,经财务部核对数据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财务部分年中、年末二次发放。 第四条 工程施工管理 一、激励对象: 工程中心、招投标中心、风控中心、设计中心等与项目施工相关的部门。 二、提成基数: 以工程项目最终实现的纯利润(工程纯利润系指除却工程直接费用产生的直接成本以外的利润所得,直接费包括材料费、采购费、人工费、工程税收及现场管理费用等)为基数确定提成比例。三、提成比例及计算方法,分下列两种情况: 1、工程项目完成利润指标(以工程责任承包时公司核算的项目成本及保底纯利润为准,即实现纯利润=责任纯利润)者,在已确保质量、安全、进度的前提条件下,全额发放项目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 2、工程项目超额完成任务指标(即:实现纯利润责任纯利润)者,在已确保质量、安全、工期的前提条件下,超出责任纯利润额部分的纯利润给予项目部30%的提成奖励,其中项目经理占40%,与工程施工相关的配合部门,如工程管理、采购、预结算、质安等)各占其中2%的奖励。奖励分配方案由项目部编制,报总经理审核,最后由董事长批准发放。 四、事故处罚:1、特大责任事故(造成5人以上轻伤;或者造成2人以上重伤(医院评定)或人员死亡;或者30日以上进度损失;或者有损公司企业形象的收到甲方严重警告或退场;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以上):项目如果发生特大责任事故,项目部成员当月绩效奖金予以全部扣除,并扣发60%的项目提成,公司解决该项事故所花费的费用列入该项目成本开支中。2、重大责任事故(造成5人以下轻伤;或者造成2人以下重伤(医院评定);或者30日以下进度损失;或者有损公司企业形象的收到甲方警告、处罚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3万元以下的。):项目如果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项目部当月绩效奖金予以全部扣除,并扣发项目40%的项目提成,公司解决该项事故所花费的费用列入该项目成本开支中3、一般责任事故(造成1人以下轻伤;或者15日以下进度损失;或者有损公司企业形象的收到甲方投诉的;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的):项目如果发生一般责任事故,项目部当月绩效奖金予以扣除50%,并扣发项目30%的项目提成,公司解决该项事故所花费的费用列入项目成本开支中。 以上处罚,除责任人外,工程管理中心及风控中心负相关管理责任,在项目部的总罚额中按奖励比例扣罚相应罚款。五、提成兑现与分配方案:工程完工验收后,以工程项目结算超额利润部分为基数, 以工程中心的统计核算为依据,由项目部按提成标准制定提成方案(包括项目部总提成、项目部内部分配、配合部门奖励等)报总经理审核,最终报董事长批准发放。其中奖金先行支付30%给项目部,余下提成待工程款全部到账后(保修金除外)再行发放。第五条 招投标奖励方案 一、激励对象: 招投标中心员工及辅助人员。 二、提成办法: 1、自营项目 1.1提成比例以单个项目为单位独立计算,与中标项目合同签订的工程总造价挂钩。 1.2 各岗位提成比例如下:提成方式总提成比例分配方式分管副总中标管理奖0.05%个人分配部门经理中标管理奖0.05%个人分配预算小组中标业绩奖0.1%集体分配其他协助部门(盖章、封标)按招投标中心提成总额10%集体分配 1.3 预算小组的中标业绩奖金为集体分配方式(集体指所有小组成员),即按项目提成比例核算后分配给集体。集体内部的分配由中心总经理拟定分配方案,报总经理审核,董事长签批。 1.4依据年度目标,超额完成中标业绩的给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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