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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一、洞口工程 (一)洞口工程1、洞口开挖前,应先清理洞口上方剂侧方可能滑塌的表土、灌木及山坡危石等,疏通排水沟渠,排除积水。洞口边、仰坡上方的天沟应及时施作,对土质天沟隧挖遂作,不使水冲刷坡面。2、仰坡开挖应自上而下分层开挖分层支护,严禁掏底开挖或上下重叠开挖,洞门端墙处土石开挖应结合地层稳定情况、施工季节和隧道施工方法进行。3、洞口开挖的土石方应避免因弃渣堵塞造成排水不畅、过大土压力引起山体滑坡、坍塌和对桥梁墩台的偏压,以及对其他建筑物的危害和交通运输安全的影响。4、处于陡峭、高边坡的洞口应增设安全棚、安全栅栏或安全网,危险地段应采取加固措施。5、当采用大管棚、抗滑桩、注浆、地表锚杆等措施进行洞口地层加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管棚施工时应遵循钢管吊装和使用时的起吊安全规程,并严格按钻机操作规程程序进行作业;抗滑桩使用打桩机施工时应采取措施加固和稳定重型机械;采用人工挖孔作业时,应设置人员上下升降设施、通风设备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坠物伤人。注浆作业时,应加强对注浆软管和接头的完好性和可靠性检查,施工人员应有完好的保护用品,堵管处理应采取先减压再处理的措施。地表锚杆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卡钻,注浆人员要佩戴好防护用品。施工脚手架和作业平台应搭设牢固,设扶手栏杆,并有安全检算。(二)、明洞施工1、明洞应避开雨天施工,当确需在雨天过施工时,应制定严密的施工方案,同时应加强对山体稳定情况进行监测、检查。开挖前应采取洞顶四周的防水、排水措施,防止地面水冲刷造成边、仰坡落石、坍塌。2、明洞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根据地形、地质条件、边仰坡稳定程度和采用的施工方法,确定全段或分段开挖及边仰坡的坡度,开挖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石质地段开挖应控制爆破用药量,减少爆破震动的影响,开挖后应立即进行边仰坡防护。在松软地层开挖边、仰坡时,应遂挖遂支护;开挖的土石不应堆弃在危害边坡及其他建筑物的地方。3、明洞的基础应设置在稳固的地基上。4、明洞衬砌施作应符合下列规定:模板及支(拱)架的刚度、强度、稳定性必须进行检算;模板及支架安装必须稳固牢靠,模板及支架与脚手架之间不得相互连接;脚手架和工作平台应搭设牢靠,并设有扶手、栏杆;衬砌钢筋安装时应设临时支撑;衬砌端头挡板应安装牢固,支撑稳定,并设有防止模板移动的措施;起重吊装作业时应符合起重吊装安全规定。5、明洞防水涂抹沥青,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口罩、手套、按等防护用品,卷材铺设应严格遵守作业程序,不应上下同时作业。(三)洞门施工1、洞门应避开雨天和严寒季节施工,应及早完成。2、基础必须置于稳定的基础上,当地基承载力不能满足时,必须结合具体条件采取加固措施。3、洞门脚手架不应妨碍车辆通行。洞门完工后,其周围边、仰坡受破坏的地方应及时处理。二、超前地质预报1、超前地质预报作业时应防止:工作面坍塌、找顶不彻底、高处作业台架失稳、安全防护失效、突水、突泥等。2、超前地质预报工作必须纳入现场施工组织统一管理,并应编制超前地质预报的安全保障措施。3、对于地质复杂和较复杂的隧道工程,应选择有经验的队伍承担超前地质预报,4、对位于区域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应根据区域地质勘探资料,选择以钻探法为主,结合物探法、地质调查法的多种不同原理的预报方法,并对所测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达到相互补充、相互验证,提高预报准确率。5、超前地质预报人员必须经过隧道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并掌握安全操作技术和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6、特殊地层及存在高地温、地应力的隧道进行地质预备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含有可燃气体、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特殊地段的隧道及存在高地温、地应力等地质问题的深埋隧道,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分析判断。对含有瓦斯和天然气的隧道,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隧道地质预报时,必须先检测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时应加强通风,符合标志要求后方可进入作业面。7、通过煤系地层、金属和非金属矿区中的采空区时,应查明废弃矿巷与隧道的空间关系,分析评价其危险程度及对隧道的影响程度。8、地质预报工作应在找顶作业结束后(高应力区隧道应待工作面支护完成后)进行。开始工作前应观测空间上方、周围有无危险,特别是钻探工作面有无危石存在,确保预报人员安全。9、超强地质预报当使用台架时、高空升降设备时,设备应安装牢靠,操作人员应遵循高处作业的有关规定。10、采用钻探法预报时,钻孔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编制钻孔作业指导书,开钻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采用电动驱动的钻机,施工用电由持证上岗的电工负责;孔口管必须安设牢靠;钻机使用的高风压、高压水的各种连接部件应符合要求;钻机前方应安设挡板,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11、在可能发生突水突泥的地段,进行超前地质预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在斜坡和反坡地段施工,当其处在富水区时超前预报应做好钻孔突涌水处置方案,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必须安装孔口安全装置,并将孔口固定牢固,装上控制阀门,进行耐压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钻孔;当地下水压达到一定数值后,应在孔口管上焊接法兰盘并应锚杆将法兰盘固定在岩壁上;对软弱围岩破碎带,应设置止浆墙;钻探过程中发现岩壁松软、掉块或钻孔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时,必须停止钻进,立即上报处理并排人监测水量;当发现情况紧急时,必须立即撤离人员然后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2、严禁在残孔内加深炮孔进行探测。三、洞身开挖1、隧道开挖前应编制开挖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包括开挖方法、工艺流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内容。隧道开挖应根据地质情况、断面大小、施工设备、工期等条件的变化,选择开挖方法;2、开挖应采用光面爆破和预裂爆破技术,控制循环进尺,减少对围岩的扰动,并不应对初期支护、衬砌结构和施工设备造成损伤。3、开挖完成后,找顶要彻底,开挖作业平台防护措施到位;爆破作业防护按有关规定要求执行。4、两座平行的隧道开挖时,其两个同向开挖工作面应保持合理的纵向距离,间距小的隧道,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后行洞开挖对先行洞产生不良影响。5、隧道双线开挖接近贯通面时,两端施工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当隧道开挖工作面距离接近15米时,必须采取一端停止作业并撤走人员和机具的措施,在安全距离处设置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6、隧道开挖使用的作业台架应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检算,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台架四周必须设置安全栏杆。7、隧道找顶必须在通风后进行,并有专人进行指挥,照明应有充足的光照度,找顶后必须进行安全确认,合格后其他作业人员方可进入开挖工作面作业。8、隧道在开挖下一循环作业前,必须对照设计检查初期支护施作情况,确保施工作业环境安全。9、采用全断面开挖隧道时,应控制一次同时起爆的炸药量,减少爆破对岩石的影响10、在地质条件较差地段采用全断面开挖隧道时,必须对围岩进行超前支护或预加固,并控制循环进尺。当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根据情况及时变换适宜开挖方法。开挖爆破后,先用机械找顶,然后用人工找顶。11、采用台阶法开挖隧道时,应根据岩石条件,合理确定台阶长度。12、当围岩地质较差、开挖工作面不稳定时,应采用段进尺或三台阶错开开挖或预留核心土措施,必要时采用喷射混泥土或玻璃纤维锚杆对开挖工作面加固。台阶上部开挖循环进尺应根据围岩地质条件和初期支护钢架间距合理确定,并不的大于1.5米。13、当围岩地质较差、变形较大时,上半断面开挖后立即施作锁脚锚管(杆)、扩大脚、临时仰拱等措施,控制围岩及初期支护变形量。台阶下部断面一次开挖长度应与上部断面相同,不得超过1.5米。开挖后必须及时喷射混泥土进行封闭。当有钢架时,必须及时安装钢架并喷射混泥土,严禁拱脚长时间悬空。14、仰拱应控制一次开挖长度(不超过5米),开挖后应立即施工初期支护,封闭成环。15、采用分部法开挖隧道时,应选择机械开挖、人工配合,特殊情况采用弱爆破开挖时,必须严格控制用药量;应根据地质条件、隧道断面等情况合理进行分部,开挖进尺应控制在1.0米。分部开挖的各部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初期支护并尽早封闭成环。16、采用分部法开挖,各部钢架基脚处应施作锁脚锚杆(管)或采样扩大拱脚等措施,减少拱脚下沉量。17、采用中隔壁法、交叉中隔壁法开挖隧道时,同层左、右两侧沿纵向应错开一定的距离,错开距离应控制在1015米,范围内,同侧上、下开挖工作面相距35米。18、采用双侧壁导坑开挖隧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侧壁导坑形状椭圆形,导坑宽度不应大于0.3倍隧道宽度; 侧壁导坑中槽部位开挖应采用短台阶,台阶长度3-5米,必要时预留核心土. 侧壁导坑应超前中槽部位10-15米18、采用分部法开挖的支护应根据监控量测结果逐段拆除,每段拆穿长度不得大于15米.19、钻孔前,必须由专人对开挖作业面状况和作业人员安全防护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钻孔作业过程中,必须采用湿式作业,严禁在残孔中继续钻孔.钻孔作业中应注意工作面有无异常漏水、气体喷出、岩石变化等情况.凿岩台车工作前,必须检查泵、空压机、管路与接头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确认各部位操纵杆、控制装置机仪表处于正常状态;20、装药作业前应对钻孔情况逐一检查,并检查开挖工作面的安全状况;装药时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和机具撤到安全地点,作业人员禁止穿戴化纤衣物;使用电雷管时装药前电灯及电线应撤离开挖工作面;装药时应用投光灯、矿灯照明,开挖工作面不得有杂乱电线;严禁钻孔与装药同时进行;装药作业完成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清点火工品数量,剩余的炸药和雷管必须由领取炸药、雷管的人员退回库房;爆破前应明确指挥人员、警戒人员、起爆人员,并统一指挥;所有人员、设备撤离到安全地方并设置警戒标志.21、爆破后必须经充分通风排烟,15分钟后安全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主要检查有无盲炮、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板及两帮有无松动的岩石、支护有无变形火开裂灯,当发现盲炮、残余炸药及雷管时,必须由原爆破人员按规定处理.四、装渣与运输1、隧道内装渣与卸渣作业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围岩失稳坍塌;洞内照明光度不足;找顶不彻底;作业区机械、车辆对人的伤害;出渣车留车、倾翻、挂碰;粉尘及有害气体含量超标.2、隧道爆破后应及时进行通风排烟、照明、找顶和初喷混泥土等工作,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进行装渣作业.3、装渣作业应遵循下列规定: 装渣机械作业时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通过;装渣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开挖面围岩的稳定情况发现松动的岩石或有塌方征兆时,必须先处理再装渣; 装渣时发现渣堆中有残留的炸药、雷管应立即处理;向运渣车辆中装渣时应避免偏装、超载;用扒渣机装渣时,若遇岩石卡堵,严禁用手直接搬动岩石,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接触传送带;机械装渣的辅助人员应随时观测机械的运装情况,防止挤压.4、弃渣场应按设计进行施工,满足安全作业及环境保护要求,有轨运输弃渣场线路应设安全线并设置1%-2%的上坡路卸渣码头应搭设牢靠并设有挂钩、栏杆及车挡,防止留车装置;电平车牵引梭矿车或渣车卸渣时必须用铁楔将车轮两个方向楔紧,不得采用石渣或木条代替;自卸汽车卸渣时,必须将车辆停稳制动,不得边卸渣边行驶,不得在坑洼、松软倾斜的地面卸渣; 卸渣后应及时复位,严禁举升车厢行驶,5、运输作业应考虑下列危险源、危害因素:隧道运输最小行车限界不能满足或临时设施、支撑侵入限界;警示标志、联络信号设置不当,或有缺陷;进出洞人员不走人行道,不遵循有关规定;运输线路不按规定设置和维护;车辆装载不合理,超限、超载、偏载、捆扎不牢,人货混装;车辆运行时发生碰撞、檫剐、挤压等车辆伤害事故;载人车辆缺乏安全保护措施车未停稳上、下人员.6、应在洞口、台架、设备、设施等位置设置信号和标志予以警示.7、运输车辆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不得人货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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