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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电力集团公司2012年第六批集中招标运检技改服务类项目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第一册(通用部分)招 标 人:山东电力集团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九月目 录第一册 通 用 部 分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评标办法第三章 通用合同条款及格式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二册 专 用 部 分第五章 招标公告第六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第七章 评标办法资料表第八章 专用合同条款第九章 工程量清单第十章 投标文件格式资料表第十一章 技术条件、要求和图纸 第一章 投 标 人 须 知1总则1.1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1.5 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2 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2.3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3.3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条件: 1、电气施工内容为1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应具备三级施工资质;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应具备二级施工资质。(2)业绩要求:开标日前3年内,具有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50万元)10个及以上;(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在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4)安全质量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工程质量事故;2、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3、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4、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发生一般安全事故;5、开标日前半年内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电网事故、火灾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之一的;6、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7、开标日前一年内在招标人其他工程中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工程无法实现工程建设的质量目标。(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4.2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款和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包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本标包的监理人;(4)为本标包的代建人;(5)为本标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包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2)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5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文件资料以中文以外的其他语言书写,投标人应译成中文,如有差异以中文为准。1.8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偏差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偏差应填写在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十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料表”规定的偏差表中,若未在偏差表中列明偏差,则视为投标人未对招标文件提出偏差。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投标文件格式;(6)工程量清单;(7)技术条件、要求和图纸;(8)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澄清问题,并按招标文件中注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招标代理机构。2.2.2 招标代理机构对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出的澄清问题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予以答复,该答复将告知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但不标明问题来源。2.2.3 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答复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2.2.4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潜在投标人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2.5 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都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6 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推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含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该潜在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格式见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如果负责投标、谈判、签约、执行等具体工作的投标人代表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否则,应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如有);(4)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如有);(6)项目管理实施规划;(7)项目管理机构;(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如有);(9)偏差表;(10)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3)款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投标人应按投标函价格表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同时填报投标报价具体金额。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变更报价,明确费用变更的项目和分项变更的原则和金额;对于未明确变更原则和金额的,以折扣系数方式变更报价的,招标人将视此让利系数同时适用于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招标人指定的费用项目除外);若以绝对值方式变更报价的,除投标人另行说明外,由招标人按让利绝对值与投标人投标总价(招标人指定的费用项目除外)比例折算为让利折扣系数,招标人将视此让利系数同时适用于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各项费用。投标人若多次修改报价,必须注明最终有效的报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3.2.3投标价格编制原则。(1)投标报价包含的费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和保修期内,完成招标文件的工作内容的各项费用,应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设备、施工管理(包括编制声像资料等相关费用、安全文明施工策划等)、建设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各种施工措施费、维护、利润、税金、包干预备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文明施工、安全措施、建设周边环境协调等所有风险、责任各项应有费用。同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还应包括按规定办理的各种施工手续,为开展上述工作根据规定(包括地方文件规定)所缴纳的各种税费;工作协调费;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预验收、竣工验收配合费;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配合费;达标投产及评优、后评估工作配合费;由于工期、设备供货等客观因素增加的成本;需多次进退场所发生的增加费用;由承包人自行组织或受益的协调会所需费用等。(2)取费标准。投标人的工程投标报价应以电网检修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试行)、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国能电力【2010】256号)及其他相关行业标准为计费依据。(3)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的取费招标人供应的设备、材料不计入投标报价,若由投标人负责安装,则仅计取安装费用;由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其费用列入投标报价。投标人应认真测算,并结合以往工程和自身经验,充分考虑进行该项工作的风险,全面计取相关的费用,同时应依据规定在报价书中以单项表示,若未计列,则视为已综合含在其他项目中,结算时不再调整。(4)外部环境变化引起的费用变动。投标人应考虑自项目开工至竣工验收为止期间物价上涨、政策性调整及一般设计变更等诸多因素以及由此引起的费用变动并计入报价(分别计入总价承包和综合单价承包中)。按照电力行业现行规定,计入电力概算定额的各种材料价格为取费价格,高于上述取费价格的部分按照价差处理。总价承包部分的价差计入报价总表,仅可计取税金;综合单价承包部分的价差计入综合单价,仅可计取税金。(5)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应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做明确说明,也视为综合包含在投标报价的各项报价中。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时(若有)将考虑到此项费用的影响。3.2.4 投标报价方式。(投标报价时需同时填报报价具体金额,具体规定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1)总价承包部分报价说明。总价承包为一次性包干固定不变价,并计入合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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