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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烟物流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6仓库消防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2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方案25卷烟物流仓库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卷烟物流中心的仓库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烟草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卷烟物流中心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三条 卷烟物流中心的仓库作为公安消防监督机构消防保卫重点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仓库使用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卷烟物流中心的各类仓库。 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五条 物流中心主任是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火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面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仓库使用部门是库房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部门,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管理库房的消防安全工作,应至少配备专职或兼职防火管理人员一人负责落实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考核。第七条 卷烟物流中心必须建立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应占职工总数的20%以上,百人以下的卷烟中转站不少于职工总数的50%;卷烟仓库贮存物资价值在一亿元以上的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企业应建立专职消防队,队员不少于18人。 第八条 卷烟物流中心应当制定系统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含以下内容:(1)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2) 安全教育制度;(3) 火源管理制度;(4) 电源管理制度;(5) 消防设施、器材装备维修管理制度;(6) 库房安全管理制度;(7) 卷烟仓库火源、火种收缴制度;(8) 隐患整改制度;(9) 检查评比和奖惩制度;(10)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 卷烟物流中心应当明确部门及人员的消防职责:(1) 单位主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2) 单位分管领导防火管理职责;(3)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防火管理职责;(4) 专(兼)职防火管理人员职责;(5) 专职(或义务)消防队职责;(6) 卷烟仓库负责人防火管理职责;(7) 卷烟仓库保管员防火安全职责;(8) 特殊岗位工作人员防火安全职责。第十条 库房使用管理部门应当把防火安全教育纳入到职工教育计划,做到内容、人员、时间三落实。对新上岗的各类人员实行三级教育,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项防火教育和岗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第三章 防火检查第十一条 物流中心每月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对防火责任区每周应不少于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岗位每天班前和班后应当对所属防火责任区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第十二条 卷烟仓库应当配备足够的警卫力量,严格值班、检查、巡逻,严格执行库区火源、火种收缴制度,落实防范措施。第十三条 检查发现的火险隐患,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逐条登记存档,并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被检单位或部门应当认真整改。第十四条 一般火险隐患和重大火险隐患整改率应分别达到90%和100%。火险隐患整改要落实计划、落实资金、落实负责人,并规定整改时限。 第四章 建筑防火第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厂房和仓库等工程时,其防火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技术法规的规定,报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工程竣工后,主管部门应会同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工程进行验收。第十六条 卷烟物流仓库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如因生产、储存确需搭建时,应当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批。第十七条 卷烟物流仓库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库房内的吊顶、隔墙不准采用可燃材料。第十八条 消防通道、疏散楼梯、电梯间内禁止堆放物品,安全出口必须保持畅通。第十九条 物流中心主要交通通道宽度不小于8米,一般交通通道不小于4米,道路上空的架栈桥等障碍物,其净高不应低于4米,不得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停放车辆、搭建建筑物,必须保证消防交通道路畅通。第二十条 库房内卷烟及物资堆放要整齐,并分类、分垛储存。(1) 传统卷烟仓库卷烟堆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0.3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电器设备间距不小于1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每个卷烟堆垛垛高不得超过八件。(2) 自动化立体仓库货架上只能堆放卷烟,不得与其他烟用物资混堆,货架与墙及电器设备间距不小于1米。第二十一条 卷烟仓库防火标志要醒目。占地面积超过500平方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库房应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卷烟仓库应保障与公安消防队通讯畅通。第五章 电源管理第二十二条 卷烟分拣场所、库房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随意增设电器设备,高、低压线不得架设在同一根电线杆上。第二十三条 卷烟分拣场所、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严禁在堆垛上方架设电源线路,严禁在库房闷顶内敷设配电线路;电器设备应保持清洁,配备箱(板)不得有积尘,立式配电柜周围一米内不准堆放物品,应保持干燥并挂牌专人管理。各电气设备的导线、接点、开关不得有断线、老化、裸露、破损。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施严禁超负荷运行。第二十四条 卷烟分拣场所、库房不得使用碘钨灯和超过60 w以上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照明灯具应加装防护玻璃罩,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照明设备悬挂应当牢固,线路和照明灯具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应小于0.5米,做到人走灯灭;库房内未经批准禁止使用移动式照明灯具;移动式照明灯具应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或电池供电灯具。第二十五条 卷烟分拣场所、仓库的电气装置、电源线路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规范的规定。卷烟分拣电源线路应当安装在架线支架内,与各设备连接的动力线必须采用穿管连接方式;卷烟分拣场所、仓库禁止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第二十六条 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线路。库区的电源应设总闸,并有防潮、防雨等保护措施。第二十七条 电器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装置。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下方禁止堆放物品。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应当设置防护罩。第二十八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到当地气象部门进行检测,保证其有效。第二十九条 配、发、变电房内,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酒精等易燃物和堆放其他物品。第三十条 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操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第三十一条 配、发、变电房内严禁明火作业和使用电炉。室内通风要保持良好。 第六章 火源管理第三十二条 应将相关制度上墙公告,严禁流动吸烟。应设立专门的吸烟室,吸烟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室内要通风良好。吸烟室周围30米内不得存放易燃和可燃物品,吸烟室应有专人管理。第三十三条 卷烟分拣场所、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特殊原因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 临时动火必须向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动火证,方可动火。并在有防范措施和专人管理的情况下完成动火作业,时间一般不超过二十四小时。(2) 固定动火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经企业分管领导批准后,办理固定动火证,同时,库房管理部门还应明确动火人防火职责,采取的安全措施和配备相应灭火器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经常检查和加强管理。第三十四条 库区严禁存放各种油料、香精、酒类等易燃物。香精、酒类等易燃液体不得与卷烟原辅材料、成品混同储存。第三十五条 进入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堆垛。在库区作业的电瓶车、铲车、吊车等必须安装防止喷火或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修理和加油。第三十六条 仓库周围100米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露天堆场周围的杂草等可燃物应经常进行清除。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三十七条 应按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及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和配备消防器材。消防供水不足的库区必须修建消防池、水井或水塔,确保消防用水。第三十八条 消火栓应有明显的标志,室外消火栓周围20米内不准堆放物资和停放车辆。第三十九条 各种消防器材要分布合理,摆放在便于取用,通风良好的地方。室外消防器材应摆放在防雨、防晒的箱、架、柜内,严禁与油类、酸、碱等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接触。第四十条 消防装备、器材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保养和更换并挂牌管理,任何人不准挪作他用,确保完好能用。在寒冷季节,应适当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采取防冻措施。第四十一条 消防器材维修、更换、添置经费,应优先给予保证。库房管理部门每年应根据消防设施、装置、器材使用情况和火灾隐患整改需要编制预算,报物流中心审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认真审核,提高预算的有效性,保证按消防设施能运转,配置逐步到位。消防经费不得擅自挪用。 第八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未作明确的,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00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编制目的为提高*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对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快速、有效组织火灾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地减轻火灾事故造成的危害,保证*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员工的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根据*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第二条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前程远大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标准等制定本预案。第三条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发生的达到*公司级及以上应急响应级别的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第四条 与其他预案的关系本预案为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现场预案,在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的基础上制定。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前程远大有限公司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使用。当事故中发生人身伤害时,按需要启动相应的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第五条 工作原则在危险品仓库火灾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防止和控制火灾事故蔓延、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第二章 单位概况第六条 应急资源概况(一)应急力量的组成部成以及各自的应急能力及分布情况运行、检修、安全生产管理等部室的人员都是事故应急处理的力量。现场仓库人员主要负责巡视危险品仓库着火源、在厂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组长的指令下进行着火源的隔离、检查以及监视情况和影响范围、对火灾初期进行控制,同时应做好现场汇报联系工作。在现场的厂义务消防队员听从厂火灾事故应急处理组长指挥负责灭火。党群工作部、安全监察部负责现场保卫。(二)重要应急设备、物资的准备情况(1)已配备在现场的足量的应急资源:已在消防重点部位配备足够的灭火器、火灾报警装置等。(2)已在危险品仓库配应急设施,各类安全工器具、通信工具等。(3)应急个人防护用品保障主要有: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等。(4)应急物资保障主要有:泡沫灭火器、干粉灭火器、1211灭火器、干沙、警示绳等。(5)应急工具保障主要有:固定(便携)移动照明工具、手机和对讲机等。(三)上级应急机构或社会的可用应急资源情况当地医院、派出所、消防特勤中队。第七条 危险分析前程远大有限公司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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