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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拟升省道225线许昌段改建工程S225XC标段“平安工地”管理制度1、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S225XC标段项目施工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本项目施工人员的安全意思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参照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特制订本培训制度。(1)项目经理每月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学时。(2)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由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组成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3)人力资源部(总工办)每月组织一次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机械操作工及指挥人员)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个学时。(4)各分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期超过一年的还应每年组织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5个学时。(5)新调入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才可上岗。(6)施工中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型机具,工人调换工种等,必须进行适应新岗位、新的操作方法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必要的实际操作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7)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员,由主管安全部门下安全学习通知书并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安全教育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学习期间停发工资、奖金)对于在岗人员的培训,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现场考问、技术问答、事故预见等现场急救方法,使职工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生产知识。(8)利用广播、宣传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安全施工规程等有关内容,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2、安全检查制度目的:安全检查是S225XC标段项目部加强安全管理,保证安全制度贯彻落实,发现事故隐患,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安全检查制度包括定期检查和随时抽查的两种安全检查制度,并根据季节特点或时性工作的需要进行专项安全检查。(1)安全检查次数:项目部定期检查为每月一次,不定期检查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并由安全员每日进行安全巡查制度。安全员在每日进行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周组织一次班组间的交叉检查,记录要详细。不定期的日常监督与检查。(2)检查形式:基础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几种形式可以结合也可分别进行。安全检查要有明确目的和要求,有检查提纲和检查表并有记录。检查人和被检查人签字确认。安全检查负责检查单位的领导带队,相关人员参加。(3)安全检查的内容: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查制度:应建立的台账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查管理:查安全目标管理,查安全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查安监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隐患:查事故现场的事故隐患,查违章,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4)实行工序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检查。(5)安全检查出的问题处理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填写“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分送有关单位处理,对重大的或涉及全局的问题应及时抄报上级主管领导并备案。“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由存在施工隐患的施工单位的领导负责接收组织整改,应由存在事故隐患的施工单位的领导负责接受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写明原因和制定措施防止问题扩大。同时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期限并报检查单位。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明确安全专项费用的使用范围,加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本公司、员工社会公共利益,结合本项目安全生产费用实际需要,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管理制度。一、总 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省道225线许昌段改建工程S225XC标段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费用提取标准的通知(豫交文【2013】2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许昌市管理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许昌市管理管理局关于印发普通干线公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许公路安委【201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省道225线许昌段改建工程S225XC标段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在省道225线许昌段改建工程S225XC标段项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管理原则)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投入”的原则。二、 费用的组成第四条(费用计取)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对“提取投标价的1.5 %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并且在清单中予以单列。第五条(费用使用范围)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费用应当在以下范围内使用:(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施工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费用。1、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费用。包括:临边、临口、临水急弯、陡坡等危险部位防坠、防滑、防溺水等设施;防人员和物体坠落的安全网(棚)等,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风、防汛、方地质灾害、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2、警示、照明等灯具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照明灯具主要指施工车辆、机械、构造物的示警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施工区域内夜间警示灯、照明灯等灯具。3、警示标志、标牌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警示标志、标牌主要指各类警告、提醒、指示等标志、标牌。4、安全用电防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安全用电防护设施主要指各种用电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与插座外装防水箱、高压安全用具、漏电保护等设施。5、施工机械、设备安全检测费用。主要指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定期的安全检测。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后的首次安全检测、标定等费用不在此列。6、施工现场维护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施工现场围护设施主要指改、扩建工程施工围档;施工现场高压电塔、杆围护;施工现场光缆的围护等。对施工围档有特殊要求路段的围档费用不在此列。7、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指未包括在以上范围之内的,但发包人与监理人认为应计入安全生产费的其它安全防护设备与设施的完善、改造和维护等费用。(二)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主要包括:1、应急救援器材、设备配备费用。应急救援器材、设备主要指灭火器、消防斧等小型消防器材;急救箱、急救药品、应急灯具、救援梯、救援绳等小型救生器材与设备。消防车、救护车等大型救援设备不在此列。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用。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主要指为保护施工人员安全与身体健康,根据有关规定在日常施工中必须配备的安全帽、安全绳(带)、手套、雨鞋、工作服、口罩、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安全防护物品。(三)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与标准化建设费用。主要包括:1、日常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专职安全员日常安全巡视所发生的车辆、照相、摄影器材使用费。车辆与器材的购置费用不在此列。2、专项安全检查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特殊部位、特殊工艺、特别设备的施工安全进行检查所支付的相关费用。3、安全评价费。指承包人聘请专业安全机构或专家对项目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进行讨论、论证、评估、评价所支付的相关费用。4、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费。(四)、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用1、安全防护物品配备费。安全帽(带)、反光衣、手套、雨鞋、口罩、工作服、防毒面具、防护药膏等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费。2、安全防护物品更新费。(五)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桥梁作业面远程监控系统等费用。(六)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用。1、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费2、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费(七)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主要包括:1、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费。指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或者施工单位委托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对项目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评估所发生的相关费用。2、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费。指根据发包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安全评估单位出具的评估报告对项目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发生的相关费用。3、重大危险源的监控费。指对项目重大危险源进行日常监控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八)安全技能培训及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主要包括:1、安全技能培训费用。包括承包人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安全知识教育等支出的课时费;安全报纸、杂志订阅或购置费;安全知识竞赛、技能竞赛、安全专题会议等活动费用;安全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费用;安全标语、条幅制作费等费用。2、应急救援演练费用。依据应急预案,模拟应对突发事件组织的应急救援活动中应由承包人分担或由承包人自行负责的部分或全部费用。(九)其它直接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指不在以上范围内,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列支的相关安全生产费用。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在投标书中从以下范围内列支:1、办公用品费。专指专职安全员办公用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等办公设施配备费用。2、奖励费。指对专职安全员工资以外的安全目标考核奖励所支出的费用。3、雇工费。指为保障施工安全,对施工现场进出口部位进行交通管制而雇佣交通协管人员进行看护所支出的人工费用。4、其它费用。指在招投标时不可预见的,在施工过程中经发包人与监理人认可,可在安全生产费中列支的其它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费用。(十)在以下范围内发生于安全生产相关的的费用,均不列入安全生产费用,按正常工程费用渠道列支。1、为职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医疗保险费。2、工地临时办公、宿舍、食堂等现场办公生活设施为达到安全要求所需费用。3、按正常施工作业所设置的基坑防失稳支撑、支架等设备费用。第六条(其他安全费用)除第五条和第三条所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以外,项目部应当将其他用于安全生产方面的费用计入工程量清单其他相应综合单价中,不得在安全生产费用中计取。第七条(特殊情况)根据本规定第五条,属于安全生产费用范围,但单项金额较大的工程项目,项目部应当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将该项费用在工程量清单中单独计列,可以不受安全生产费用比例限制。三、 管理职责第八条(使用原则)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克扣、挤占或者挪用。第九条(承包人职责)承包人应当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计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承包人应当在规定范围内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严禁采用虚报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第十条(监理人职责)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理。监理人发现承包人在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或者未落实安全生产费用的,应当提出要求其改正,承包人拒不改正的,监理人可暂时停止工程款的计量支付,并及时向发包人报告。第十一条(发包人职责)发包人应当定期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并且及时公布检查结果。四、 费用的使用第十二条(计量支付原则)安全生产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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