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页
第2页 / 共8页
第3页 / 共8页
第4页 / 共8页
第5页 / 共8页
第6页 / 共8页
第7页 / 共8页
第8页 / 共8页
亲,该文档总共8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资料来源:来自本人网络整理!祝您工作顺利!青少年犯罪的原因与对策 近几年来,青少年犯罪呈上升趋势,预防和防止青少年犯罪,是一个特别紧迫和重要的任务。那么,青少年犯罪的缘由与对策是什么?下面就由我告知大家青少年犯罪的缘由与对策吧! 青少年犯罪的缘由 (一) 青少年个体构造的缘由 1、青少年个体生理构造的改变 青春期最重要的生理特征是身体发育急速进展和趋于完成,性成熟所产生的性差明确化和性本能发动。青春期标记着人体发育进入顶峰期:身高、体重、胸围、骨骼明显增长,肌肉日益兴旺,内脏器官及其功能都发生了较大改变。随着身体发育,脑垂体和生殖腺等内分泌也开头了急剧活动,其次性征也随之出现。其次性征的结果是性差明确化和性本能发动。然而,伴随性成熟而产生的性要求在青少年时期大多受到抑制,社会伦理道德和法律标准限定了青少年满足性欲的时间和途径。在我国,只有到达法定最底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才有资格登记结婚,只有通过这样的途径满足性欲才被认为是合法和道德的。在两性交往较为自由、性刺激广泛存在的现代社会,加剧了性欲得不到满足的紧急感觉。这无疑是青少年性犯罪的挺直缘由。国外青年心理学讨论说明,青春期是违法犯罪的危急期,这或许就是青少年犯罪问题比其他年龄层的人更为严峻的缘由。 2、青少年个体心理构造的改变 (1)青少年的认知构造。认知构造是指学问程度、认知力量、观看力量、分析力量和推断力量的总称。进入青春期后,随着青少年身心两方面的显著发育,他们的认知构造也发生了根本改变。青少年认知构造的改变,突出表如今自我意识的增加,产生了剧烈的独立性意向,遇事不想依靠成年人,不想根据父母和教师的指导办事,剧烈要求按自己的想法、爱好去自由活动,心理上不稳定,表现出冲动和盲目。特殊是当他们的行为和想法遭到父母反对而受到压抑时,就可能出现造成消极的抵抗心情,我行我素,当面俯首听命,背后自行其是,养成扯谎习惯。影响独立性的进展,养成依靠性。拥有这些不良心态的青少年假如遇上坏人引诱,投其所好,很可能一步一步地偏离正轨,走向犯罪。 (2)青少年的情感构造。情感是因人对客观事物的一种好恶倾向、确定或否认看法而产生的喜怒哀乐等心理表现,它是一种较深入而长久的心理体验。青少年的情感特征表现为:情感的剧烈与细腻的共存,易变性与偏执性的共存,内向性与表现性的共存等。青少年的情感包含冲突性,这种冲突性是青少年情感活动的根底,也是一些青少年进展违法犯罪活动的相关因素。违法犯罪青少年的情感特征是:情感的低级性;情感倾向性的倒错;情感剧烈;喜怒无常;待人处事感情用事。 (二)家庭的影响 家庭影响,即家庭环境对个体人格的进展产生的原发性影响。既包括对健全人格形成所产生的良好影响,也包括对不良人格甚至是犯罪人格所产生的影响。家庭训练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根底。家庭训练并不都是根据社会要求的行为标准来进展的,每个家庭的状况不同,家庭训练的内容和方法千差万别,但从性质和效果来看只有好与不好两类,不好的家庭训练是青少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一个缘由。进展违法犯罪训练的家庭到底为数极少,不好的家庭训练主要是不正值训练和放弃训练。父母离异家庭子女犯罪率是健全家庭的 4.2 倍,一份调查青少年犯罪缘由的报告指出:不健全的家教可能导致孩子犯罪,不良的社会环境、有严峻缺陷的家庭训练,是造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缘由。 (三)学校训练的影响 当前,有些学校对青少年同学的思想和法制训练不够,很多青少年同学缺乏正确的抱负信念。在训练制度方面存在以下五个缺陷。 1、重视不够,法制训练流于形式化。在校同学是青少年的主流,学校是青少年法制训练的主阵地,但在学校训练中,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训练倾向,法制训练得不到足够的重视。目前,虽然社会各界都认识到素养训练的重要性,但应试训练的影子仍旧挥之不去,升学率还是家长、社会以致学校自身对训练成果的评判标准,虽然有些学校指导自己也认为法制训练特别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训练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支配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 2、形式简洁,训练方法缺乏多样化。近年来,大多数学校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法制训练,增设了法制课程,但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训练往往局限于课堂教学,且教学方法简洁,常常是实行单一灌输的方法进展教学,缺乏直观的训练,使法制训练达不到好的效果。 3、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标准化。详细表如今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支配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支配法制课。即使是有支配上法制课,在时间支配上也往往视情形而定。在教材上,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学问)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训练正式教材,因此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训练流于形式。 在这样的训练制度下,青少年同学不知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缺乏一般的法律常识,头脑中没有区分是非的标准,不懂法、不知法,也就谈不上遵纪遵守法律,这是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又一重要缘由。 (四)社会影响 社会上的腐化现象、不良风气给少年造成极大的腐蚀和影响。 1、文化糟粕的影响。主要是一些黄色书刊和新闻媒体播放的暴力等影视制品的影响,其传播速度快、毒害大、遗毒深,而青少年辩别是非力量弱,好奇心强、模访力量强,一些青少年效仿而犯罪。文化糟粕不仅对青少年产生消极影响,还能毒害人的心灵,使人堕落,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心理学讨论告知我们,行为动机产生的两大前提条件:一是内在需要;二是外界刺激。糟粕文化正是满足了未成年人个体内在低级需要,使他们感官及肉体得到高度膨胀,甚至不能自我掌握。 2、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的影响。我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高消费意识盲目膨胀,追求物质金钱的欲望及腐朽思想严峻侵蚀了青少年的身心安康。由于经济收入的差距加大,造成了青少年心理上的不平衡,诱发青少年憧憬金钱物质,使得一些青少年为获不义之财疯狂作案。 三、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对策分析 面对近年来青少年犯罪的新特点,家庭、学校等各方面都应主动行动起来,消退和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发生和扩散。 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施行家庭预防工程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遏止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训练责任,稳固家庭这个堡垒。家庭是一个人一生中所面临的第一所,父母是一个人的第一位教师。父母的举止言行和对孩子的训练方法,对孩子的成长有重大影响。家庭预防青少年犯罪可做到以下三点。 1、观看青少年的一言一行。一般状况下,青少年犯罪都是有前兆的,家长要细心观看,准时加以引导。例如,有的青少年突然变得厌倦学习,不遵守纪律,追求奇装异服;有的青少年那么染上了喝酒、抽烟等恶习,人际关系紧急,常常打架斗殴。这些坏习惯都有可能是违法犯罪的前兆,假如家长能准时发觉,给以正确引导,就会将犯罪消灭在萌芽状态。 2、多与孩子谈心。这种谈心应当是伴侣式的公平交谈,而不是居高临下的训斥。有的家长一发觉孩子有什么不良言行,就大骂出口,大打出手,根本不听孩子说明,不给孩子说话的时机。这种做法很可能使孩子产生逆反心理,干脆破罐破摔,渐渐滑向犯罪的深渊。假如家长可以做孩子的伴侣,心平气和地与孩子沟通,沟通,或许会避开很多不该发生的人生悲剧。 3、别怕家丑外扬。家长应克制虚荣心理,将孩子的不良言行告知教师和邻居们,争取他们的关心、协作,在孩子的四周形成一个监视圈,通过各方面的催促、引导,使孩子改邪归正,安康成长。 (二)施行校内育苗工程 学校是向青少年传授学问的场所,无论在训练的力气上、训练内容上、训练形式和训练时间上,都优越于其他场所,学校训练要把教书和育人结合起来,老师首先树立与我国依法治国根本方略和政治文明建立要求相适应的法律素养,在同学的道德品质训练中以身作那么,与同学公平相待,关心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校训练要加强德育训练,把德育训练放在与文化训练同等重要的位子,使青少年在安定的生活、学习环境中承受良好的训练。 1、老师要与时俱进,改善育人方法,多嘉奖美德,荣誉的奖金总是用之不竭,一本万利的,而老师惩戒同学的手段也不行少(不是指体罚),但要合理而适度。老师擅长以身作那么,通过个人良好的人格魅力影响同学。在教学上,可以模拟生活中的逆境、挫折进展训练。让他们认识到人的一生会遇到许多挫折,关键在于自己如何正确地认识和对待它,任何时侯不要超越人的伦理底线,要有战胜挫折的士气与信念,以此培育青少年安康的性格。 2、学校要开设法制课程,加强对中小同学和老师的法制培训训练。通过走出去(旁听审讯、听取少年犯的反思)请进来(开法制讲座、模拟法庭)等法制学习方式,增加同学法制意识。训练同学当自己遭受不法损害时,要准时向家长、老师汇报,要放宽心胸,有事不要深藏在心理,要说出来,要学会去跟别人沟通,不逞一时之能。增加自我防卫力量和自我爱护意识。 3、要进一步整治学校周边环境,有关部门严格管理网吧和电子嬉戏室经营场所,取缔危害青少年身心安康的黑网吧;推广一批内容安康的网站,净化青少年网上空间。公安机关可在学校附近设治安值勤室或报警点,加强校内周边的巡逻;司法机关在审理青少年犯罪案件时充分利用庭审训练,引导青少年深挖犯罪根源,震憾他们的道德良心,促使认罪服法。 学校、家庭等必需共同关怀青少年的安康成长,实行多种有效措施,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进一步净化社会风气,制造主动安康的社会环境,把青少年的思想引导到主动向上的轨道上来,并让他们学有所成,就业时有一技之长,为社会制造更多的财宝,作出更大的奉献。 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12021年6月 Word版本
收藏 下载该资源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