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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赤锡乡玉锡村库周I及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GD/YTDZXJZK-YMAZD-01) 招标单位: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二一一年七月目 录投标邀请书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 投标须知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附件14第三章 投标文件23第四章 评标办法36- 1 -投标邀请书福清市三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有限 公司就 赤锡乡玉锡村库周及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工程 邀请贵公司投标,请贵公司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文件。1、项目名称:赤锡乡玉锡村库周及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工程。2、项目内容: 玉锡村库周安置点土石方施工;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3、施工周期: 2011年8月至2011年10月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份,售后不退。5、发标、现场考察、答疑及开标时间:详见前附表。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永泰赤锡乡政府移民工作部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详见前附表。8、开标时间、地点:详见前附表。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或递交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招标人: 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日 期: 2011年7月10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 附 表 项号条款号编 制 内 容11.1项目说明招标项目名称:赤锡乡玉锡村库周及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工程工程地点:赤锡乡玉锡村库周及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工程性质:土石方挖运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有效版本的质量工艺及验收标准。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工期要求:2011年8月1日开工,2011年10月15日竣工21.1.2合同名称: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赤锡乡玉锡村库周及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工程。31.2资金来源:自筹42.6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现场踏勘及踏勘日期53.3投标货币:人民币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 64.4投标有效期:10 天72.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10日9:00至18:00发售单位: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发售地址:永泰赤锡乡政府移民工作部 标书售价:500元发售形式:电子文档,由投标方向招标方自行购买84.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份1份,电子文件1份94.6.2投标文件递交至:永泰赤锡乡政府移民工作部。联系人:杨柒洲;电话:(手机)13887555877;投标文件接收单位: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移民工作部104.7.1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7月20日18:00时115.1.1开标日期:2011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14:30 地点: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126.5.2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分法,总分100分;各评分项采用百分制乘该项权重,为实际得分,各项实际得分相加之和为总得分,按总得分为序分排中标名次。13联系人及电话:技术-刘成忠 13508733458 商务-杨柒洲 13887555877Q Q 邮 箱:22922236091总则1.1招标项目说明1.1.1招标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1.1.2合同名称: 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赤锡乡玉锡村库周及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工程1.1.3业主:法定名称: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法定地址:福建省永泰县赤锡乡菏溪村法定代表人:张国鸣1.1.4现场条件:施工场地征地、赔青及拆迁情况:已完成;场内外道路:符合施工要求。1.1.5本招标项目按照公平、公正原则,通过竞争性招标择优选定工程承包方。1.2资金来源自筹。1.3招标范围玉锡村库周安置点土石方施工;赤锡村神庙安置点土石方施工。1.4质量和进度控制目标本项目工程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及项目有关设计技术标准。招标方鼓励投标方提出更高的质量标准,并在项目中实施;工期必须满足业主方的工期要求。1.5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1.5.1合格条件l.5.1.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1.5.1.2投标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施工三级及以上的资质证明文件。1.5.1.3投标单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1.5.1.4投标单位拟选项目经理必须是注册于本单位的二级及以上级别的建筑专业建造师,并具有相同或相似工程的项目管理经历。1.5.2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单位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1.5.3为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业主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合格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应提交下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1.5.3.1确立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或许可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委托授权书、以及其它有关证明文件等);1.5.3.2投标单位过去3年和现在正在进行的同类或类似业绩和合同履行情况;1.5.3.3投标单位情况介绍,投标单位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及执行本工程合同拟推荐的项目经理及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情况简介。1.5.3.4投标单位提供财务状况,包括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1.5.3.5投标单位目前和近3年涉及诉讼的资料,无诉讼也必须提供证明资料。1.5.3.6投标单位目前和近3年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无事故也必需提供证明资料。1.5.3.7有关参评单位的企业荣誉,企业信誉及质量、安全、环保方面的认证证明资料。1.5.3.8施工组织措施:包括针对本技改项目的技术措施,安全体系,文明施工、环保措施,质保体系和质量目标,检修进度网络及工期保证措施、劳动力配备情况等。1.5.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1.6招标时间表招标时间安排见前附表中的说明。1.7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2 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2.1.1招标文件除下列文件外,还包括所有按本须知第2.2条和第2.3条所发出的澄清/修改补充资料和本须知第4.5条所述的标前会记录。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2.1.2投标单位应认真审阅全面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条款、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不能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根据规定,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被拒绝。2.1.3凡获得招标文件者,无论投标与否,均应对招标文件保密。2.2 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7月10日至10日9:00至18:00发售单位:永泰大樟溪界竹口水电有限公司; 发售地址:永泰赤锡乡政府移民工作部 标书售价:500元;发售形式:电子文档,由投标方向招标方自行购买2.3招标文件的解释与澄清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至少5天前,将要求澄清和解答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等,下同)向招标单位提出。招标单位应在接到该请求澄清函3日内,对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澄清(但不说明询问的来源)。2.4招标文件的修改2.4.1至投标截止日前,招标单位都有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的权利。这种修改可能是业主主动提出的,也可能是为了解答投标单位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做出的。2.4.2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投标单位收到修改书后,应立即以电传、电子邮件或电报方式通知业主(招标人),确认已收到修改书。2.4.3为了给投标单位合理的时间,使其在准备投标书时把修改书考虑进去,业主可以4.4.2条规定酌情延长递交投标书的截止日期。2.5现场考察2.5.1投标人应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获取需自己负责的有关投标准备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2.5.2经业主允许和事先安排,投标单位及其代表方可进入现场考察。但明确规定:投标单位及其代表不得让业主在考察中负任何责任。投标单位及其代表必须承担进入现场后,由于自身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2.6现场踏勘2.6.l投标单位或其正式代表应于前附表第4项所述的日期和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现场踏勘。2.6.2现场踏勘的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单位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并允许投标单位考察现场,了解情况。2.6.3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提交问题。2.6.4投标单位所提交的书面问题,招标单位将以书面形式答复并提供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3 投标报价3.1报价原则3.1.1投标单位应认真研究以上内容,针对本次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质量目标,充分考虑到一个有经验的且业绩优良的承包商所应合理预见到的各种风险,按照市场竞争的原则,依据本合同要求,对提供完全且全面的服务及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进行自主报价。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报价应为完成本施工工程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工器具使用费、施工措施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管理费、财务费用、保险费、施工队伍调遣费、利润、税金(报价应考虑最终结算时向业主提供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及其它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报价须按附表格式进行报价,如有需要可以进行扩充,但不得改变附表的格式。3.1.2为完成本合同项目,住宿、车辆交通均由投标单位自己解决,业主不负责提供。投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所需的通信设施由投标单位自己解决,其发生的一切费用与业主没有任何关系。3.1.3. 施工所需全部设备、工器具、材料及附件、办公设备、计算机硬件设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材料等,均由投标单位自备。3.1.4本项目施工及生活所需用电源、水源由招标单位提供条件。3.1.5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与施工现场的其它各承包商之间的工作配合费用,无条件服从招标方的指挥3.2投标价格采用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的承包方式,所报固定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原则上不作调整,可以调整的部分仅限于:由于招标人批准的设计变更或由于招标人原因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a)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其报价中的单价计算。(b)承包方在投标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相近项目的,按福建省执行的预算定额下浮5%计算。(c)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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