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7页
第2页 / 共7页
第3页 / 共7页
第4页 / 共7页
第5页 / 共7页
第6页 / 共7页
第7页 / 共7页
亲,该文档总共7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 幼儿园安全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提高教职员工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有效预防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心健康和幼儿园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园长、分管领导、治保主任、保健教师和各组室负责人组成,分工负责园安全工作。第三条安全工作小组负责每三年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规划,每学期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及时总结。第四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对各部门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处理办法和措施。第五条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日常检查和集中大排查相结合,对检查到的安全隐患问题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复查。第二章培训宣传第六条幼儿园将本规定列入教职员工上岗培训必学内容,做到人人知晓,自觉遵守。安全工作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班主任要熟练掌握本规定要求。第七条安全工作小组负责对教师、幼儿、家长的培训宣传工作。要求教师、后勤、三大员掌握相应的安全知识和防范技能,确保教师、幼儿、家长在出现安全突发事件时的反应、求助和防范能力。第八条安全工作小组每年要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安全突发事件演习。各组室根据幼儿和家长特点开展安全主题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一次,并且将安全教育渗透于日常教学中。第三章应急处理第九条凡我园教职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立即上前制止或处理,消除隐患,淡化矛盾,严防恶性事件发生,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幼儿园相关负责人或直接向园长室汇报。第十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以下流程执行:1、应当遵循就近原则,所有目击的教职员工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局面,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2、现场职级最高的教职工应当立即组织教师、保安、保健教师等人员施救,并指令现场合适人员立即报告幼儿园主管人员和值班人员,情况紧急时可直接拨打当地社会救援电话请求施救。如发生盗窃等事件后难以取证的情况,应当保护好事故现场。3、幼儿园主管人员或者值班人员接到应急处理程序规定组织救援,并根据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或者请求当地社会救援机构施救。4、晚间及休息日发生的事件,值班人员和保安应在现场及时施救,同时向幼儿园负责人和安全工作小组及时汇报。安全工作小组人员掌握情况后应当立即向园长汇报,情节严重的还应当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5、事件发生后,幼儿园有关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人员对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形成书面意见上报园长室。6、具体处理方法按幼儿园各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执行。第十一条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后,应当采取的措施:1、幼儿在正常活动中发生身体的意外伤害时,应当对幼儿进行现场简单救治,并立即送往保健室;经保健教师经急救护并判断须到医院救治的,应立刻送往医院,并通知家长,受伤严重的,应当立即拨打当地救援电话,寻求社会救援。2、园内发生火灾,应立即组织幼儿撤离现场,同时依照有关预案进行处理和汇报。3、如园内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应当立即通知保健教师前来施救,并指定专人保护现场,以便后期开展调查工作,同时现场职位最高的职工应当遵循相关预案要求采取措施,并向园相关负责人、园长室汇报。4、发生其他突发安全事件时,有相关处理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没有处理规定的,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四章结案第十二条事件处理完毕后,有关人员应当将事件经过及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园长室。对于情况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作出结案决定。第十三条积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及时将幼儿情况和事件处理结果向家长通报。班主任在与家长的沟通中要以事实为依据,全面陈述事件经过和幼儿情况。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公布后,对全园教职工进行本规定的培训。1 / 3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