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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门卫值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机关安全,确保审判工作、办公秩序和干警的人身安全,根据院党组安排,特制定本。 一、办理诉讼当事人、旁听群众、来访人员的身份查验和登记手续: 二、对持有法院传票、通知的诉讼当事人和持有有效证件的旁听群众,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审判区; 三、对持有 _件、证明材料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相关部门联系,同意接待的,办理登记手续后,指引进入办公区域由有关部门来人带入办公区域; 四、要求会见院领导的公务、来访人员,应与办公室联系预约,经院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办公区域; 五、对告状、催办、申诉、上访人员,指引其到信访接待室接洽联系或向有关部门告知情况,要求有关部门解决; 六、本院干警亲友来访,值班法警应当与被访干警电话联系核实无误后,来访人员应当履行登记手续,并为干警亲友指引道路: 七、检验和指挥出入法院的车辆; 八、维护审判、办公区的安全秩序; 1 九、对来访人员无理取闹,扰乱审判、办公秩序的,在劝阻无效后,应当采取防止事态扩大的控制措施,对危及法警或其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人,可以采取足以制止危害行为的正当防卫措施。 秦安县 _门卫值班管理制度xx-09-25 22:44 | #2楼 一、值班法警及保安要求和安排 (一)审判楼值班室设专职保安两名,东大门设门卫一名,由法警大队派干警监督指导开展工作,必要时值班人员要服从安排,配合全院的工作。 (二)值班人作期间须按规定着制服,做到认真负责,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岗,禁止脱岗、窜岗。 (三)值班室电话在正常上班期间一律用于工作联络,不准在电话中扯闲话、聊天等与审判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接待来院人员必须热情、讲究礼貌,态度温和、语言文明,登记迅速详实准确,并由值班法警和保安签字。 (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于每个工作日上午8:30前、下午7:00完成交接-班手续。 二、值班时间安排 本院值班西大门实行正常工作日早上8:20-下午7:00,中午不间断值班制度,由两名专职保安按值班表轮流值班;东大门由门卫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值班法警及保安的工作职责 (一)负责院机关前后大门每天的开关,时间为西大门正常工作日每天早上8:20开门,12:10关门,下午2:20开门,晚上6:10关门。本院干警上下班时间从东大门出入,过后一律上锁,有车辆出入办案或其它公事活动时,要即开即锁。正常上班期间本院干警一律从西门出入。 (二) 值班人员负责来院办事外来人员的登记工作,严格执行来院人员登记制度。 (三)统一印制登记簿,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来院事由、所去庭室、 _号码、进入时间和离开时间等。 (四)门卫值班严格实行安检、盘问和登记制度。对进入审判和办公区域的人要严格盘问,查明身份和意图,凭 _等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进入。无有效证件人员经值班人员审查,必要时与法警队负责人及院领导联系,经同意后方可入内。对随身携带物品要进行安检,必要时可寄存于铁柜内。 (五)对进入办公楼的外来人员登记后,由值班人员用内线电话联系相关被访庭室或干警是否接待,如被访庭室拒绝接待或本人不在岗的,一律阻止其进入。 (六)对于小商小贩、闲散人员、推销员、收购废书废报、废旧物品等各类闲杂人员严禁进入院内,更不准进入审判大楼。 (七)对于前来咨询的人员,在登记后指引其到导诉咨询服务庭室。 (八)对于上访、缠诉人员,一律登记后由法院信访室负责安排接待。 (九)对于约见单位 _的非上访、缠诉人员,值班人员要先向法警大队负责人报告,经法警大队负责人与领导取得联系同意后,经登记方予放行。 (十)对于来院的所有外来人员,离开时均应由接待庭室或干警负责在值班登记簿上记录离开审判大楼时间后方可。 (十一)对于举止不端、不遵守法院机关公共秩序、及毁坏公物的人和事,要进行劝阻和教育;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询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法警大队负责人报告;对寻衅闹-事、威胁单位安全、严重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人员,值班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无效时,要向法警大队负责人报告,再视情形采取措施,必要时向110报警。 (十二)规范机动车辆停放,维持法院整洁有序的办公环境。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外来车辆经许可进入院内,应按照值班规定位置有序停放。本院各种机动车辆必须按序停放。被扣押车辆需在院内停放的,需在指定地点按顺序停放。 (十三)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作好防火、防盗工作,每天对本院审判大楼办公室、档案室、保管室、枪-支-弹-药库、羁押室、门窗等设施进行检查,时间为每天上午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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