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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卫字201433号关于印发嘉祥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各乡镇(街道)卫生院(防保站):为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根据市卫生局济宁市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卫疾控字20141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印发了嘉祥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试行)。结合我县近期麻疹、风疹、流腮等疾病的防控形势,认真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2014年7月2日嘉祥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方案(试 行)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工作,不断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有效保护儿童身体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查补对象以乡镇(街道)为责任单位,在本辖区内居住1个月以上,漏卡、漏证和达到免疫规划程序规定时间未接种的15岁以内儿童。二、工作目标通过实施常规免疫和查漏补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达到以下目标:(一)本县(市、区)儿童或外县(市、区)儿童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者建卡率、建证率和纳入信息系统管理率达到100%;(二)所有适龄儿童含麻疹成分疫苗常规免疫全程接种率达到95%以上,其它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三)2岁以内儿童,出生24小时内乙肝疫苗首针和9月龄内含麻疹成分疫苗第一剂次的及时接种率均达到90%以上;所有儿童,其余免疫规划疫苗达到免疫程序规定接种时间后3个月内及时接种率达到90%以上。三、工作要求(一)查补频次1.月查补。在常规免疫基础上,各预防接种门诊每月开展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2岁以内儿童为主。2.季度查补。各乡镇(街道)每季度组织开展集中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以6岁以内儿童为主。3.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每年在儿童入托、入学时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疫苗查漏补种工作。目标人群主要为15岁以内新入托、入学儿童。4.临时查补。根据省、市疾控中心统一安排和全县疾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目标人群相关疫苗集中查漏补种工作。(二)补种原则疫苗补种应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确定的补种原则进行。具体可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未进行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接种的儿童,按照疫苗免疫程序进行补种。2.未完成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规定剂次的儿童,只需补种未完成的剂次。3.未接种卡介苗的3月龄儿童可直接补种,3月龄3岁儿童对结核菌素或卡介菌纯蛋白衍生物(PPD)试验阴性者补种,4岁儿童不予补种。已接种卡介苗的儿童,无论是否形成卡痕均不再予以补种。4.未完成脊髓灰质炎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4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4岁儿童未达到4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4剂。5.未完成百白破疫苗免疫程序的3月龄5岁儿童使用百白破疫苗;611岁儿童使用白破疫苗;12岁儿童使用成人及青少年用白破疫苗。6.未完成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程序的儿童,6岁儿童未达到2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2剂;6岁儿童未达到3剂(含补充免疫等),应补种完成3剂。7.未接种流脑疫苗的2岁儿童,可直接补种A+C群流脑多糖疫苗,两剂A+C群流脑多糖疫苗接种时间间隔不少于3年。8.当需要补种多种、多剂次疫苗的情况下,应优先补种含麻疹成分疫苗和脊髓灰质炎疫苗。9.补种时,多种疫苗如需同时接种,原则上每次最多可接种2种注射疫苗和1种口服疫苗,注射疫苗应在不同部位接种。除有特殊规定,严禁将几种疫苗混合吸入同一支注射器内接种。疫苗使用说明书有不同规定时,按疫苗使用说明执行。10.免疫球蛋白可以与灭活疫苗同时接种;使用免疫球蛋白后至少需间隔28天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接种减毒活疫苗14天后才能使用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的具体使用方法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执行。(三)技术要求1.目标儿童登记与通知(1)月查补。主要通过核对相关资料开展。乡村(社区)医生应定期搜索辖区内适龄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附件1),并根据儿童接种情况及时更新接种卡信息。乡村(社区)医生应妥善保存儿童预防接种卡至儿童15岁。乡村(社区)医生应每月梳理儿童预防接种卡,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应填写山东省 年 月免疫规划疫苗查漏补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联),报送至辖区预防接种门诊。预防接种门诊通过儿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和儿童预防接种登记薄,查询辖区本地和流动儿童中到期未种儿童,同时与附件2进行核对,根据核对情况确定补种的对象,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并将补充完善后的附件2反馈给乡村(社区)医生。(2)季度查补。县疾控中心每季度组织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各预防接种门诊除通过核对资料方式查找漏种儿童外,还要依托街道、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乡村(社区)医生等基层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摸底调查,主动搜索辖区流动儿童、计划外生育儿童和未在册儿童,及时发现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并积极与教育、公安、计生、妇联等部门联动,多途径掌握本辖区内的目标儿童。预防接种门诊对摸底调查中发现的漏卡、漏证和到期未种儿童,填写附件2,发放接种通知单,通知儿童家长进行补种,同时将附件2反馈乡村(社区)医生。(3)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按照嘉祥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版)(嘉卫字201351号)文件要求开展。(4)临时查补。根据临时查漏补种方案开展。2.疫苗补种县卫生局根据规范要求并结合辖区适龄儿童卡介苗接种服务需求,合理安排或指定相应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为在医疗机构产科未及时接种卡介苗的辖区婴幼儿在接种前进行PPD试验并接种卡介苗。各预防接种门诊要严格按照规范等有关规定开展疫苗补种工作,补种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预防接种告知、预检、留观等相关制度。补种工作原则上应在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确因工作需要设置临时接种点时,应报县卫生局验收和备案。临时接种点设置应符合实际工作需要。查漏补种原则上使用一类疫苗,无一类疫苗或家长确有需要的,可以使用二类疫苗替代。补种记录要按规定上卡、上证,及时录入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定逐级上报接种报表。3.资料管理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常规查漏补种的数据,可随每月常规接种情况报表统计上报;每季度集中查漏补种的数据,要填报山东省 年第 季度查漏补种情况统计表(附件3),并逐级上报,县、乡级留存本表备查。补种疫苗中符合常规免疫程序规定时间的接种剂次要同时报每月接种情况统计报表;查漏补种工作中使用二类疫苗接种的,要同时填报每月二类疫苗接种情况统计报表。县疾控中心要每月通过山东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平台查看适龄儿童接种情况,并且每半年填报一次适龄儿童分年龄组接种情况统计表(附件4),计算2岁以上儿童接种率,对辖区查漏补种工作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撰写查漏补种工作总结;半年总结分别于每年6月10日和次年1月10前以县为单位报至省疾控中心(含附件4)。年度入托、入学新生查补资料按照嘉祥县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及补种工作实施方案(2013年版)要求进行报告和管理。临时查补的资料,根据临时查补方案进行报告和管理。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查漏补种工作对于提高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全程接种率和及时接种率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并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县卫生局要履行业务主管职责,加强对查漏补种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考核;县疾控中心负责查漏补种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预防接种门诊负责查漏补种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宣传发动、摸底调查、补种疫苗和统计报告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切实抓好落实。(二)强化业务培训。各乡镇(街道)要开展查漏补种工作全员培训,重点培训查漏补种的组织管理、对象频次、摸底登记、补种原则、资料报送等工作要求。培训对象包括疾控业务人员、预防接种人员和乡村(社区)医生等。要重点加强预防接种人员和乡村(社区)医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指导,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确保查漏补种工作能够规范有序开展。(三)定期督导评估。县卫生局、疾控中心要加强对查漏补种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开展工作评价,及时对查漏补种疫苗的接种率进行快速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做好整改。要将查漏补种工作与疾控机构绩效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预防接种项目考核结合起来,高度重视考核结果的使用,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附件:1.儿童预防接种卡 2.山东省 年 月查漏补种情况登记表 3.山东省 年 季度查漏补种情况统计表 4.适龄儿童分年龄组接种情况统计表嘉祥县卫生局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印发 1 附件1儿童预防接种卡(乡村/社区医生使用)一、基本信息儿童编码: 身份证号: 出生证号: 儿童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时出生医院: 出生体重: 千克父亲姓名: 联系电话: 母亲姓名: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省 市 县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户籍地址: 省 市 县 乡(镇、街道)户籍类型:本县 本市外县 本省外市 外省 其他 迁入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时间: 年 月 日 迁出原因: 异常反应史: 接种禁忌: 传染病史: 建卡日期: 年 月 日 建卡人: 二、接种信息疫苗与剂次接种日期疫苗批号生产企业接种地点备注乙肝疫苗123卡介苗脊灰疫苗1234百白破疫苗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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