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嵛山一级渔港防治船舶活动水污染应急预案福鼎市嵛山镇人民政府2016年12月8编 制 说 明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2015】26号),福鼎市嵛山镇人民政府需编制嵛山一级渔港防治船舶活动水污染应急预案,作为省、市政府考核福鼎市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制的任务之一。福鼎市嵛山镇人民政府于2016年12月编制嵛山一级渔港防治船舶活动水污染应急预案,我镇组织工作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在充分收集和分析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关于编制中心和一级渔港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重点沙滩修复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嵛山一级渔港防治船舶活动水污染应急预案。目 录第一章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处置原则第二章 自然概况2.1 地理位置2.2 气候概况2.3 灾害源及事故特点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3.1 组织机构3.2 工作职责第四章 应急响应程序4.1 应急响应条件4.2 处置程序第五章 应急终止和后期工作5.1 应急终止5.2 后期工作第六章 保障措施6.1 应急队伍的建立6.2 应急设备6.3 经费保障6.4 宣传、培训与演习第一章 总 则1.1 编制目的应对发生在嵛山一级渔港内的船舶活动溢油和火灾事故危害渔港及海洋生态环境,迅速、妥善、高效地防范和减少危害,保护渔港及海洋生态环境,促进渔港可持续发展。1.2 编制依据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闽政【2015】2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的要求,特制订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嵛山一级渔港溢油和火灾事故的海洋处置工作。1.4 处置原则遵循渔港管理工作“常备不懈、统一指挥、积极应对、保护环境”的方针,认真贯彻旋行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第二章 自然概况2.1 地理位置嵛山岛位于福鼎市东南方,地处闽东北沿海突出部的闽浙交界海域,地理位置特殊,区位优越,扼闽浙海路之咽喉,为南来北往船只的必经之路。嵛山一级渔港位于嵛山镇马祖村,地理坐标为东经1201012027,北纬26552658。2.2 气候概况本地区属亚热带海洋季风气候区。据福鼎气象站1954-1980年实测资料统计:本地区常年气温18.5C,极端最低气温-4.3C,极端最高气温达到39.9C;多年平均雾日数12天;年平均降雨量1281mm,历年最大降雨量1831.1mm,历年最少降雨量809.1mm,历年最大日降雨量300mm,年平均雨日151天;多年平均风速1.7m/s,全年8级日数平均为6.1天,台风最大风速可达15级以上;多年平均相对湿度79%。本港没有长期气象资料,设计采用紧邻的三沙气象站1960年1966年和1970年1986年实测资料统计结果。一、降水当地每年六月份降水量最多,十二月降水量最少,夏末秋初为台风影响季节,暴雨较多。多年平均降水量:1213.5mm历年最大降水量:1925.5mm(霞浦气象站资料)历年最长连续降水天数:29天(1985.2.151985.3.15)二、气温多年平均气温:18.8C历年极端最高气温:38C历年极端最低气温:-1.2C最热月平均气温:27.6C(7月)最冷月平均气温:9.1C(2月)三、风况三沙地区强风向和常风向均为东北向,频率29%,最大风速34m/s,极端风速40m/s。每年9月至翌年6月中旬,以东北风为主,最大风力78级,阵风9级。每年69月以西南风为主,最大风力78级。三沙海区台风频繁,平均每年入侵3次,多出现在79月。福建沿海是台风多发区,据福建省气象局统计,该省台风登陆地点主要在闽江口至厦门一代沿海(占56%),闽东地区次之(占31%),闽南地区较少(占13%),袭击本省的台风大多发生在79月份(占88%)。台风风暴潮引起的增水在闽江口最严重,三沙港在19651979年间,发生超过1m的台风增水共有3次,最大增水为1.84m。2.3 灾害源及事故特点(1)突发风暴潮:受台风影响较大,年均发生台风次数3次。(2)水上作业:货运船舶、渔船。(3)人员聚集场所:嵛山码头。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3.1 组织机构(1)船舶溢油火灾应急指挥部(简称应急指挥部)负责本预案在渔港港池的全面实施。(2)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嵛山镇镇长,常务副总指挥:分管嵛山一级渔港安全生产的副镇长。成员:嵛山镇渔业站、义务消防队、边防派出所、渔业局执法中队。3.2 工作职责(1)船舶溢油火灾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预案的实施;启动和结束船舶活动水污染应急预案;建立溢油火灾应急技术咨询专家组。(2)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渔业站:承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24小时接受渔港火灾、溢油事故报告;通报相关成员单位;负责事故发生后的新闻宣传报道和后勤保障工作。义务消防队:火灾、溢油事故现场支援。边防派出所: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发生的起因,明确事故责任人,总结事故海洋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总结汇报。第四章 应急响应程序4.1 应急响应条件渔港港池一旦发生溢油事故、火灾事故即启动本预案。4.2 处置程序(1)迅速报告应急指挥部。(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一方面应要求报告人对污染事故现场进行继续报告和补充报告,同时派人现场取证;另一方面,根据现场敏感区、水文气象资料及溢油、火灾事故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召集专家小组有关成员进行评估。(3)根据事故大小决定是否应向福鼎市海洋与渔业局、福鼎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下令停止海上作业。第五章 应急终止和后期工作5.1应急终止应急指挥部根据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在征求专家咨询组意见的基础上,经评估后认为应急处置行动达到以下条件时,可宣布应急处置行动结束:(l)整个应急处置工作完成;(2)溢油源、火灾得到控制;(3)现场抢险活动(包括人员搜救、海绵溢油围控与清除、污染源控制和处置、灭火等)己经完成;(4)海洋环境监测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环境标准;(5)导致的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宣布应急工作终止:(6)紧急疏散的人员己安全返回或得到妥善安置。5.2 后期工作(1)指挥部办公室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查处理事故,即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全体职工没受过教育不放过,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2)参加应急处置的单位认真核对参加应急处置的人数,清点应急处置装备、器材,整理保存应急处置记录,书面材料,各自写出应急处置报告,上报指挥部办公室。(3)由应急指挥部派出渔业生产指导工作小组,指导当地群众做好受灾自救及恢复生产等善后工作。第六章 保障措施6.1 应急队伍的建立6.1.1船舶溢油、火灾水污染防治应急队伍建设(1)培训应急指挥和管理人才,以提高组织指挥和协调管理方面的能力和技术水平。(2)同其他相关单位协作,尽快组建专业溢油应急队伍,进一步提高处理海上溢油、火灾事故的应急反应能力。(3)加强兼职应急队伍的管理,定期进行应急演练。(4)加强水污染防治人员后备力量的建设,监理以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为主的水污染防治志愿者队伍。6.1.2船舶溢油、火灾水污染防治应急队伍管理(1)积极开展应急人员的培训。(2)定期(至少每年一次)演习,提高应急人员技术水平和防治能力。(3)逐步加大计算机应用力度,建立应急队伍人力资源库。6.2 应急设备应配备必要的救生、消防设备以及围油栏用于火灾或定范围内的溢油围控和清除工作。为确保火灾、溢油事故的报告、报警和通报及应急信息能及时、准确的传输,指挥部办公室电话24小时开通。6.3 经费保障实施一级渔港防治船舶活动水污染应急预案所需经费,根据应急响应行动所开展的工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同时积极向省、市、县有关部门争取补助经费。6.4 宣传、培训与演习最大限度公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信息,向渔船船主及员工宣传自救常识。同时对应急值班人员及港区内有关渔船、渔业行政执法船舶和相关人员进行船舶溢油、火灾事故水污染防治的培训和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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