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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招 标 人:招标代理公司: 日 期:二一六年十月目 录招标文件备案表 03第一章 招标公告05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0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7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47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48第六章 图 纸49第七章 发包人要求 50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4招 标 文 件 备 案 表 招标编号:序号项 目 内 容1招 标 人法定代表人2项目名称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3项目概况1、 本招标项目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691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以凤发改字201628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采用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代理招标。2、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参照国家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3、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4、建设地点:XX路旁。5、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63.4亩,总建筑面积187080平方米,其中:新建医疗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06250平方米;新建感染楼病房1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值班公寓1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新建高压氧舱1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新建生活与医疗垃圾站1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健康中心1个,建筑面积21230平方米;新建疗养中心1个,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预留病房楼,建筑面积16900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新建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000万元。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6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 60日内提交施工图。7、质量要求: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 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8、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9、 招标范围: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其中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电气、消防、人防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土方场平、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通讯、消防、环保等相关配套设施和新建医疗综合楼、新建感染楼病房、新建值班公寓、新建高压氧舱、新建生活与医疗垃圾站、新建健康中心、新建疗养中心、预留病房楼、其他用房、建(构)筑物及装饰装修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10、 标段的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11、承包方式:设计、勘察、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12、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比例返还。13、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将按基数下浮2%作为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下浮费率应大于或等于该值(即至少下浮2%);勘察部分费用:本次招标勘察部分,按每孔1500元包干价报价,每孔深度为15米,超过15也不增加费用;设计部分费用:设计费按暂定价700万元进行投标报价,具体结算按甲乙双方合同约定执行;设备采购:由总承包单位负责,采购前须经业主同意并报凤凰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结果报业主确认后做为结算依据。4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和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4、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勘察、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7、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公告发布媒介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6招标代理机构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熊 炯7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备案意见 日 期:第一章 招标公告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X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已由凤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字201691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以凤发改字2016283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地方自筹及申请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凤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招标代理机构为XX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名称: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2.2 建设地点:XX路旁。2.3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63.4亩,总建筑面积187080平方米,其中:新建医疗综合楼1栋,建筑面积106250平方米;新建感染楼病房1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新建值班公寓1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新建高压氧舱1座,建筑面积500平方米;新建生活与医疗垃圾站1个,建筑面积200平方米;新建健康中心1个,建筑面积21230平方米;新建疗养中心1个,建筑面积9800平方米;预留病房楼,建筑面积16900平方米;其他用房建筑面积18200平方米;新建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绿化、给排水、电力、通讯、消防、环保等配套设施建设等。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5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 合同签订完成且接到招标人开工令后36个月达到竣工验收要求。中标人在与招标人合同签订后45日内提交总平面图、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报建图),初步设计经批复后 60日内提交施工图。2.5 质量要求:勘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设计需要;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及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要求保修。2.7 招标范围:XX综合型医院(民族中医院、人民医院、妇保院迁建)建设项目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EPC)。其中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包括总图、建筑、结构、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亮化、电气、消防、人防等)及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专业全过程设计及方案设计阶段估算、初步设计阶段概算的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采购部分:按设计要求与招标人工程进度安排。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场区土方场平、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景观绿化、通讯、消防、环保等相关配套设施和新建医疗综合楼、新建感染楼病房、新建值班公寓、新建高压氧舱、新建生活与医疗垃圾站、新建健康中心、新建疗养中心、预留病房楼、其他用房、建(构)筑物及装饰装修等经评审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2.8 承包方式:设计、勘察、采购、施工一体化总承包。2.9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比例返还。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和市政行业设计(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4 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全国注册一级建筑师资格和高级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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