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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羊口35MW光伏电站-110KV新羊变35KV线路工程技术安全协议发包单位:中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包单位: 签订日期:2015年8月 日一、安 全 协 议发包单位: 山东中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_ (以下简称乙方)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承发包双方的安全责任,提高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及山东省电力集团公司发承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在签订工程发承包合同的同时,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一、承包工程项目(一)工程项目名称:寿光羊口35MW光伏电站-110KV新羊变35KV线路工程(二)工程地址:寿光市羊口镇二、协议内容(一)安全文明施工目标1.不发生一般人身伤亡及以上事故。2.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电网及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 3.不发生一般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4.不发生火灾事故。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6.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7.达到甲方提出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二)本工程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国家经贸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 1 部分: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5.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2、DL5009.3)6.国家部委办相关安全的规定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8.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9.国家电网公司相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规程10.建设工程所属的地方安全、环境法规11.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三)甲乙双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国家电网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标准制度,执行建设单位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切实履行本协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责任。2.分包项目按照“先订工程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后开工”的原则,双方在未签订分包合同和安全协议前,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或要求提前开工。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现场安全(包括防火)、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的专职安全员和相关的安全检查检测装备。4.施工期间,甲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乙方指派专人负责本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并配备安全监督人员2人。5.按照国家、国家电网公司、建设单位、总包单位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标准与要求,设置相关的安全文明施工、环保设施、安全标识标牌,双方不得擅自拆除、变动;确需临时拆除、变动的,必须按照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变动,并及时恢复或重新设置。6.工程施工中组织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重视对安全问题、事件的原因分析,落实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7.按规定在施工场所、生活区域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和安全通道,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保障消防设施和器材有效、完好。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各自的员工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合格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并监督、教育员工正确使用。9.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安全施工作业票、动火工作票等制度和措施。10.施工现场总平面由甲方统一策划,分区管理,各负其责,不得随意变动。安全、文明施工、消防、环保等的标志、标识和设施,按策划统一组织,乙方施工区域由乙方实施。11.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火灾、机械设备、环境污染、场内交通等事故,双方应尽力组织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及时向各自的上级单位、地方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协助或组织事故调查,吸取事故教训,做到“四不放过”。12.因违反本协议造成的安全事故或环境影响事件,由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四)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对乙方的资质、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材料复印件存档保管;乙方资质、资格不符合规定的,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2.组织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及时向乙方传达公司等上级单位安全工作要求的文件和通报。3.组织或监督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安全考试合格。4.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组织向乙方的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关安全人员进行开工前的全面安全技术交底,收集、提供地下管线、设施等相关资料,并提出保护措施要求,做到有据可查。5.编制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护措施要求。对在有危险性的电力生产区域内或临近带电设备、线路作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承包方制定安全措施,并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落实专人监护,做到有据可查。6.建立健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设施等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7.组织同一区域交叉施工各方签订相应的安全协议,督促上下道工序各自做好安全措施。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题会议,组织安全监督网络活动,协调解决现场的安全问题。9.组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进行考核扣款。对查出问题整改不力的,可视其严重程度责令其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10.组织对乙方编制的重大作业项目和大型机械的安装拆除等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会审,报送监理审定签认。11.建立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组织编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12.按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检查考核,作为安全保证金的考核依据。13.如可能对其他施工单位或人员造成安全影响,乙方要求其他单位人员临时撤离或停止作业,甲方应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五)乙方的安全文明施工权利和义务1.按规定提供本单位的所有安全资质、资格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2.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服从甲方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配合安全检查(包括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的上级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工程项目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落实整改。3.按照甲方总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甲方备案,并组织落实。4.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的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建立完善相关安全记录台帐。5.按照规定和要求,编制并落实各项有针对性的安全文明施工具体措施,组织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的全员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6.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新进厂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核;配合甲方组织作业人员(包括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入场安全教育,为安全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胸卡(安全合格)证”上岗作业,做到有据可查。7.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包括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复审,持证上岗,并报甲方备案。对工程录用的工人要签定“安全合同”。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在明知是违章、违规的前提下蛮干及盲目作业而导致的事故,由本人负全部责任。8.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身体检查,做到健康合格上岗,并按照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有人身意外保险。9.开展危险源分析预控工作,进行作业场所危险点的告知并落实防范措施。10.对地下管线、架空线路、通讯线路以及已建成的装置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本工程线路走向与多条10kV线路并行或交叉跨越,经咨询电业局此次施工10kV线路不能停电,基础施工,组塔,架线过程中必须采取防护措施方可施工。涉及到交叉跨越10kV、0.4kV电力线、通讯线路的,必须采取搭设跨越架等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可施工,所经厂区门口按施工需要和厂区要求搭设跨越架。11.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和整改。登杆作业时,登杆人员要使用安全带,并不得失去安全带保护,严禁将安全带绑在导线上,登杆前要先检查各种工具,如:脚扣子、安全带、手绳等;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有相应的检验合格证,并在检验期限内。杆上作业,上下传递物品一律使用绳子,严禁抛投,杆下人员要监督杆上人员的作业情况,要起监护作用;12.为施工人员配备合格、规范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施工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定期对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等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验试验和更新;做好安全工器具的检测,确保合格、有效。13.建立和完善现场施工机械管理制度和验收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对特种机械进行检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和检测合格证书报甲方备案。14.按规定编制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机械等的安装拆除的施工和安全措施方案,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安装拆除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15.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应经安全验算,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报甲方和监理审查通过后实施。16.落实现场施工环境保护要求,对施工产生的噪声、振动、大气污染、废水泥浆排放、扬尘、固体废料和危险废料等进行控制。17.按实际情况和季节特点制定包括防火、防大风、防汛、防冻、防暑、防雷、防雨、防雾等安全措施或管理办法,落实相应的安全设施。18.建立和执行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根据甲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临时用电实施方案报甲方审批后执行;按要求选用合格的配电箱,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架空线敷设、接地等符合规范。19.建立和执行起重、电动工器具等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检测,符合安全使用要求。20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必须系带,无安全帽保护的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方可登高作业。21.临近带电设备作业,应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必须指定专人监护。严格关于危险点控制和标准化作业措施及10KV及0.4KV线路检修作业危险点及补充控制措施要求,有顺序地作业;工作人员与带电体的安全距离:10kV及以下距离0.7米;35kV距离1米;110kV距离1.5米;220kV距离3米;500kV距离5米。22.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错时施工等安全措施。23.施工特殊临时用电应符合规定,落实安全措施。夜间施工应按照地方的环保要求,控制噪声、光污染等可能对周边造成的环境影响。24.建立和执行现场施工脚手架验收检查管理制度。按有关规定组织脚手架使用前的验收、使用中的检查和维护;对大型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方案组织专家论证。25. 按规定组织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的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并落实支护的安全措施。26.土石方开挖应按相关规定报甲方批准同意或备案,并采取防塌陷、排水和相关地下管线保护措施,周边应设置围栏和警示标志,防止水土流失。(不包括爆破作业)27.落实土方开挖、运输的防尘措施,工地出入口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污水和污土污染周边环境。28.施工废水经处理合格后排放。29.大体积混凝土浇灌,应设立专门指挥人员,指挥现场砼搅拌车按照次序进出场,设置安全通道,落实安全措施。30.结构吊装、临边和孔洞作业应采取设置相应作业平台、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绳、防坠装置、安全网等的安全措施,做好孔洞盖板、临边围栏的安全措施。31.各种起重工器具要做到充分检查,包括绞磨、钢丝绳、抱杆、大绳、各种滑车、缓冲器等,不合格的绝不准用。立放杆应使用专用工具,要有专人指挥,统一信号、统一口令、统一指挥,要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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