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87页
第2页 / 共87页
第3页 / 共87页
第4页 / 共87页
第5页 / 共87页
第6页 / 共87页
第7页 / 共87页
第8页 / 共87页
第9页 / 共87页
第10页 / 共87页
亲,该文档总共87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铁道部文件铁运2008231号关于发布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的通知各铁路局,各专业运输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全路站细编制工作,努力满足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与现场行车安全和运输组织的客观需求,特将新编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201-2008)予以发布,于2009年5月1日起实行。铁道部原发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铁运199176号)同时废止。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TG/CW20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 制 规 则 二八年十月总 则8第一篇 行车工作组织10第一章 车站概况和技术设备10车站的位置、性质、等级和任务10第1条 车站的位置、性质和等级10第2条 车站工作量12第3条 车站示意图12线路、道岔、调车设备13第4条 办理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和客、货运业务及其它用途的线路13第5条 道岔15第6条 调车设备16信号、联锁、闭塞18第7条 进、出站(进路)固定信号18第8条 调车固定信号20第9条 联锁20第10条 闭塞20车站信息系统21第11条 车站行车信息系统21第12条 票据传输设备21通信、照明、供电、给水设备21第13条 车站通信设备21第14条 站场照明22第15条 供电给水设备22第16条 站内机车整备设备22第17条 侵入建筑限界的设备23第18条 与行车有关的其它设备23客运、货运设备23第19条 客运、货运设备23第二章 日常作业计划及生产管理制度24班计划、阶段计划和调车作业计划24第20条 组织指挥系统24第21条 班计划的内容、编制、审批和下达办法24第22条 阶段计划的内容、编制和下达办法及时间24第23条 调车作业计划的内容、编制和有关标记符号的规定25日常生产管理制度25第24条 现在车掌握办法25第25条 列车预确报办法25第26条 各种技术作业表填记要求的补充规定25第27条 车流去向代号的规定25第28条 货运单据的传递、保管和交接办法26第29条 计划人员交接班制度26第30条 班工作总结制度26第31条 日常运输分析、考核制度26第32条 站车交接的补充规定26第33条 列尾装置使用和管理规定26第34条 设备施工、维修登记制度26第35条 车站管理道口及平过道的规定27第36条 道岔清扫制度27第37条 各行车地点有关行车备品管理的补充规定27第38条 地区联劳组织27第39条 其 它27第三章 接发列车工作27正常作业27第40条 组织指挥系统27第41条 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用语27第42条 接发列车进路准备办法28第43条 各方向停止影响接发列车进路上调车作业时机的规定28第44条 信号开放、关闭时机和确认开闭状态的办法28第45条 车站直接发车办法28第46条 接发旅客列车的规定29第47条 接发超长、超限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列车的办法29第48条 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规定29第49条 车列编成后报告的规定29第50条 行车人员交接班制度30第51条 其它规定30非常办法30第52条 无联锁条件下接发列车办法:30第53条 电话中断时的行车补充办法30第54条 天气恶劣时接发列车办法31第55条 电化区段接触网停(断)电的接发列车组织办法31第56条 其它规定31第四章 调车工作31第57条 组织指挥系统31第58条 调车工作管理制度31第59条 调车区域的划分及调车机的分工31第60条 计划的下达和变更31第61条 使用无线调车电台调车的规定32第62条 出站调车的有关规定32第63条 接发旅客列车时调车作业的规定32第64条 到发线调车作业办法33第65条 转线、转场、越区作业办法33第66条 调车工作方法33第67条 驼峰与牵出线作业的有关规定33第68条 铁鞋制动的有关规定34第69条 使用人力制动机制动的有关规定34第70条 使用其它调速设备的规定34第71条 要道还道办法35第72条 限制机车类型及调车速度的规定35第73条 联系信号的补充规定35第74条 同一线路上的同时作业办法35第75条 天气不良时的作业办法36第76条 禁止溜放线路及其作业的规定36第77条 停留车辆的防溜办法36第78条 调动、停留装载特种货物车辆的有关规定37第79条 装载超限货物车辆调车的规定37第80条 电化区段内调车作业的规定37第81条 调车作业连结车辆软管的规定37第82条 排风作业的规定37第83条 货物线、段管线、岔线取送车办法38第84条 手推调车办法38第85条 本务机车、企业自备机车在站内作业的规定38第86条 调车机车整备、替换办法39第87条 机车出入段办法39第88条 其它规定39第五章 客货运工作40客运工作40第89条 与行车有关的组织指挥系统40第90条 与行车有关的作业办法及联系制度40货运工作40第91条 与行车有关的组织指挥系统40第92条 货物检查办法(包括到达、出发、装载和加固)40第93条 货物装卸作业的防护办法40第94条 货位、装卸作业能力40第95条 直达、成组装车组织办法41第96条 鲜活货物运输作业、货车洗刷消毒的作业条件和联系办法41第97条 其它41第六章 军事运输工作42第98条 组织指挥系统42第99条 接发军运列车前的准备、联系工作42第100条 接发军运列车办法42第101条 检查列车运行和装载加固的规定42第102条 接发军用列车线路的规定42第103条 军用列车编组、隔离、补轴的规定43第104条 军运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及有关标记符号的规定43第105条 军用车辆调动的有关规定43第106条 军事专用线取送作业的规定43第107条 其他特殊规定43第二篇 各项技术作业程序和时间标准44第七章 车站行车量及车场分工44第108条 邻接区段牵引定数和通过能力44第109条 各方向行车量44第110条 车场分工46第111条 调车场(编发线)线路固定使用方案47第八章 列车技术作业程序及机车出入段、整备时间标准47第112条 各种货物列车技术作业程序及时间标准47第113条 各种旅客列车技术作业程序及时间标准50第114条 列车机车出入段程序及时间标准53第115条 调车机辅助生产时间标准54第九章 列车解体、编组时间标准55第116条 列车解体时间标准55第117条 各种列车编组时间标准57第十章 集结及各种等待时间标准58第118条 集结时间标准58第119条 各车场间转场(交换)及其他作业时间标准58第120条 各种等待时间标准59第十一章 各种车辆停留时间标准60第121条 中转车停留时间标准60第122条 货物作业车停留时间标准61第123条 车辆停留时间标准及历年完成情况汇总表64第124条 车站最高限额现在车数64第三篇 车站通过能力和改编能力65第125条 计算车站通过能力和改编能力的基本规定65第十二章 咽喉通过能力67第126条 各项作业占用咽喉道岔组的时间标准67第127条 咽喉道岔组的选定68第128条 咽喉通过能力70第十三章 到发线通过能力71第129条 各种列车占用到发线时间标准71第130条 到、发车场(或到发线)通过能力72第131条 编发线的发车能力74第十四章 改编能力75第132条 驼峰解体能力75第133条 调车场尾部编组能力76第134条 既担当解体又担当编组作业的驼峰或牵出线的改编能力77第135条 调车线能力利用率78第136条 改编能力的确定78第十五章 车站最终能力79第137条 车站通过能力及改编能力的汇总与分析79第138条 车站最终能力83附件:有关单位向车站提供的技术资料84总 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是车站行车工作组织的基本规章,是车站编制日常作业计划,执行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和各项技术作业,进行日常运输生产分析总结、铁路局下达技术指标任务的主要依据。凡在车站作业的车务、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信息等部门人员必须遵照执行。一、站细的编制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和逐级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运用效能,合理组织好路内单位在车站作业,做到各项作业的连续性、均衡性,最大限度的组织平行作业,减少各种等待、干扰时间,加速机车车辆周转,实现安全、正点、高效、畅通。二、站细由车站站长组织有关单位,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 行车组织规则(以下简称行规)、铁路运输调度规则、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以及其他有关规章要求,结合车站运输条件及设备情况,从理论到实践,深入进行论证,共同做好编制和修订工作。三、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供电、信息、房建等有关单位必须积极配合车站站细的编制和修订工作,及时向车站提供编制站细所需的技术资料。四、遇技规、行规、列车编组计划、列车运行图等有关规章重新颁布,以及车站新设备(包括改造后的设备)投入使用,使车站的运输组织方式、作业组织方法发生改变时,车站应在设备投入使用、新运输组织作业方法施行前完成站细的编制或修订工作,并按规定程序审核报批,抄送有关单位。因特殊情况车站不能及时完成站细的编制或修订工作时,须制定临时规定下发到各个相关作业职场,同时摘录给相关站段。五、各铁路局可结合管内各站的技术设备和作业的具体情况,对按本规则各条款内容可适当增补或省略。中间站站细可不编制第二、三篇内容。有关军事运输内容,与各驻局军代处根据管内实际情况确定。六、站细应采用国家、铁道部统一规定的术语、符号、计量单位,做到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逻辑清晰、内容简练、用语规范、简明易懂。书面正本应采用活页式A4纸张,封面“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为黑体48号字,站名为幼圆体小初号字,落款“铁路局”为隶书体小初号字,篇标题为宋黑2号字,章标题为宋黑3号字,节为宋黑4号字,条为黑体5号字,正文为宋体5号字,表格内文字为宋体10磅字,正文字间距为标准,行距为单倍行间距。七、站细原则上不宜抄录技规、行规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