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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名称:设备防腐蚀保温管理规定制度编号:XNPJD5043A-2009XX公司设备防腐保温管理规定1 目的 为适应公司生产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防腐保温工作,降低腐蚀损失和保温热损,改善生产现场面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使公 司设备管理标准具有更好的可实施性,特制定本规定。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新能凤凰(滕州)能源有限公司各单位,与防腐保温工作相关的设计、选材、施工、运行、检维修等均应遵守本规定。3 职责3.1 公司机动部是全公司防腐保温工作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制定 公司防腐保温管理标准和制度,对公司防腐保温工作进行规划、协调, 对公司各单位防腐保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各单位上报的防腐保温 计划和施工方案进行审定,收集和掌握易腐蚀的关键设备腐蚀数据, 对防腐保温材料的使用进行规范,参与重要防腐保温项目的检查验收, 对防腐保温方面的新技术、新材料进行宣传和推广应用。3.2 各生产单位负责对本单位防腐保温工作进行全面具体管理。对 本单位防腐保温工作进行规划,制定和上报防腐保温计划,对易腐蚀 设备建立腐蚀档案,对日常防腐保温项目进行方案编制、材料确认、 施工管理和检查验收。3.3 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基建项目和大型技改技措项目的防腐保温 施工进行管理和组织验收。3.4 工艺防腐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4 管理内容与要求4.1 防腐管理基本规定4.1.1 各生产车间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防腐保温的管理工作,向施 工单位宣传公司和本车间的防腐保温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监督和检查 执行情况;组织日常防腐保温检维修项目的施工和验收。4.1.2 凡在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蚀的设备、管道、建筑物 和构筑物,在设计时应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以保证其正常使用。防第 70 页 共 247 页腐设计中应注明防腐材料的技术要求(包括材料的型号、规格、技术指标、施工及验收的技术标准或规范)。选用涂料防腐时,应对涂刷层 数、厚度提出明确要求。使用单位要建立易腐蚀设备的腐蚀档案和卡 片。档案内容包括介质腐蚀成份、温度、压力、流速、防腐蚀材料及 施工时间和施工单位、施工队伍、验收记录等作明确记录。此外还需 对防腐蚀工艺、定期检查的记录、监测数据等加以记录。4.1.3 对生产中出现的腐蚀问题,使用单位要跟踪调查、掌握腐蚀 状况、摸清原因,制定防腐措施并付诸实施。对于那些腐蚀严重、对 生产影响较大的管道、设备还应采取进行定期、定点测厚,安装腐蚀 挂片等手段进行监测,以掌握动态,及早采取防范措施。已有的防腐 蚀措施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效用。利用工艺措施进行防腐 蚀的设备,生产部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操作参数,在操作运行时应严格 控制工艺操作指标在规定范围内,确保设备得到有效保护。不得在未 经论证和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取消、修改或破坏已有的防腐设施及工艺。 因生产介质条件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设备腐蚀加剧,需对原有防腐措 施进行改变时,需经过充分论证,由生产部提出,公司机动部认可, 必要时还应由设计单位重新设计。4.1.4 凡易受到腐蚀的设备及管道,均应采取合适的防腐措施,以 确保设备能正常安全运行。对已有的防腐设施或防腐工艺,使用单位 应严格按照规范执行并定期对防腐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维护,确保 其效用。未经机动部许可,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取消、修改或破坏防腐 设施及工艺。如需更新改造应提出计划,经机动部审定后实施。4.1.5 为保证设备的使用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设备的工艺操 作条件必须严格控制,严禁超温、超压、损坏防腐层。严禁任意排放 有腐蚀的物质。4.2 防腐材料的选用和防腐工艺的确定4.2.1 防腐材料的选用要注重整体效果。应本着高效、可靠、安全 、 耐久性长的原则选材。4.2.2 选择防腐材料时应对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工况和腐蚀介 质全面考虑,既要适应长期开工条件下的使用,又要满足开停工过程 的特殊要求。要避免选用在工作介质条件下可能产生应力腐蚀的材料第 71 页 共 247 页(例如:在硫化物或氯化物存在的条件下不得选用奥氏体不锈钢;在有湿硫化氢存在的条件下,不能选用 16Mn 等高强钢)。4.2.3 利用工艺措施进行防腐时,应确保缓蚀剂、中和剂等添加剂 不会对产品或后道工序造成不利影响。4.2.4 选用涂料防腐时,应综合考虑腐蚀介质的特性和腐蚀程度、 涂料的适应性(如:表面处理要求、干燥和固化的温度速度等)、现场 施工条件、涂料的配套性等因素。具体条件下的涂料选用可参照附录 和按 HGJ229工业设备,管道防腐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以及国家石油 和化学工业局 SH 3022-1999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 范的相关规定选择。4.2.5 用于油罐等非导电介质内防腐的涂料必须按有关安全规定 选用导静电涂料,并进行电阻率测试。4.2.6 防腐涂料的种类、层数、厚度应符合现场实用要求。在碱性 环境或基体表面呈碱性时(如:混凝土表面、合成氨现场),不得选用 耐碱性差的生漆、漆酚漆、酚醛漆、醇酸漆等涂料。潮湿环境下不得 选用醇酸漆、酯胶漆等耐水性差的品种。户外条件下不得选用耐侯性 差的沥青漆、环氧漆作面漆。在现场除锈困难不易达到除锈标准时, 应优先选用环氧带锈底漆或锈转化型涂料等与锈蚀基层亲合力好的底 漆以提高基层附着力,确保防腐效果。4.2.7 铝皮、镀锌铁皮本身已具有相当的耐腐蚀性,而且涂料在其 表面的附着性很差。因此表面包有铝皮、镀锌铁皮外保护层的设备、 管道,如果铝皮、镀锌铁皮本身未出现明显腐蚀,不应再涂刷防腐层。4.2.8 设备和管道表面涂料的颜色和标志应符合 GB3181-82 的要 求及设计规范。4.3 防腐施工管理及验收4.3.1 凡在公司进行防腐施工的队伍必须具备与所承担施工项目 相符的资质,并且经公司机动部和财务处进行过年度资质审查登记, 在安全处办理安全资质审核,并办理好各种入厂手续。4.3.2 防腐施工项目在施工前应由项目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进行 明确的对接交底,施工单位根据图纸或生产车间要求写出施工方案, 并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方能办理施工手续。为确保防腐质量和效果,第 72 页 共 247 页所有防腐项目及所有设备内防腐项目的施工方案及材料选定要报公司机动部审定备案。所有防腐项目必须先有方案、办理完开工手续后才 能施工。4.3.3 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进 行。对有配比要求的防腐涂料,施工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配料并做好 记录。对第一次使用或缺少使用经验的涂料,在施工前应进行小范围 的试配、试涂,确定最佳施工方案。施工单位对施工的各环节要有检 查、有记录。对喷砂除锈、防腐层测厚、针孔检测等关键环节,施工 单位必须设立停检点,请项目管理部门或项目管理部门认可的检验单 位进行检查确认。隐蔽工程的防腐施工必须在检查合格、项目管理部 门认可后才能进行隐蔽施工。未经中间环节检查验收的,公司有权拒 绝最终验收,工程不予审核结算。罐内防腐时,罐底涂刷完第一道底 漆后必须进行附着力测试,不合格时必须找出原因并进行返工;侧壁 面漆刷完后,必须进行表面电阻率测试。4.3.4 防腐施工所用的原材料必须有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在施 工前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核认定。大型关键项目和 20 万元以上的防腐项 目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单位还应将材料送公司认可的第三方检验单位 进行复检或实验确认,并得到项目管理部门确认。进行材料代用时, 必须经项目主管部门、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机动部)和设计单位签字 认可。4.3.5 进行设备、管道的防腐涂料或外包覆层(防腐胶带、沥青或 树脂玻璃布等)防腐施工时,原则上应在强度试验和气密试验后进行, 以便进行检漏。如因工程需要前期涂覆施工,应将焊缝、法兰等检验 部位留出,试验合格后按要求补做防腐。埋地管道填埋时,不得损坏 防腐层。4.3.6 下雨或其他不利于保证施工质量的条件下不能进行防腐施 工,以确保防腐施工质量。在防腐施工完成后,未达到规定养护期限 和条件的,不得投用。4.3.7 为保证防腐施工的安全,凡需防腐的设备或管道须将介质处 理干净,且经过置换、冲洗、吹扫后经安全检查合格,方可交付施工。 施工中所用的介质有毒、有害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第 76 页 共 247 页4.3.8 为确保防腐效果,防腐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委托第三方检验单位对涂层厚度进行测定(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如果项目管 理部门认可,也可由施工单位测定,项目管理部门现场一同测定,最 终出据检测报告。测试比例为:均匀随机地抽取测点,管道每 20 米测 一处,且每条管道测试不得少于 3 处;设备每 10 平方米测一处,且每 台设备测点不少于 3 处。合格标准为:90%以上的测点达到规定厚度(规 定厚度由设计图纸确定或参照本细则附录要求执行),剩余达不到规定 厚度测点的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规定值的 80%。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须加 倍抽测,并对不足处补刷。超过 20%测点达不到规定厚度时,必须全部 补刷并复检。进行贴玻璃布或衬胶内防腐的设备还应对衬里进行电火 花针孔检漏。4.3.9 所有的防腐项目必须按公司的要求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必须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设计要求、审批生效的施工方案。属 于涂料或衬里防腐的,验收人员必须检查测厚结果或电火花检漏记录 达到合格要求。一般检维修防腐施工项目在施工项目完成后进行,大 型基建项目按公司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有质保要求并留有质保 金的,在付质保金前还应由项目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组织进行质量复 审。达不到质量保证要求的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属施工质量原因 的要扣除质保金,并责成其进行善后处理。验收人员要对所确认的工 作量、材料、验收质量负责,如果因工作不认真、失职而造成损失的, 要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4.3.10 为保证防腐质量,对防腐施工项目实行质量挂牌追踪制。 每一个防腐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悬 挂统一格式的质量监督牌,牌上注明施工内容及日期、施工队伍及负 责人姓名、质量保证期、项目管理及验收人员姓名,生产车间同时建 立质量跟踪台帐。对零星维修防腐项目,如果挂牌不方便,必须通过 工作票的形式进行跟踪监督。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因施工质量原因满 足不了防腐要求时,施工单位除了免费返工外,同时在质量跟踪台帐 中进行记录,还要根据其性质进行必要的处罚直至清除出公司。4.4 防腐蚀周期 埋地管道和设备内防腐按设计周期进行管理。厂内露天设备、管道、建筑物、构筑物根据腐蚀介质和防腐材料的种类不同,一般每 3至 5 年进行一次外防腐。室内设备在此基础上延长 2 年以上。在强腐 蚀环境下工作的设备管道根据具体情况发现涂层老化、剥落时应及时 处理。4.4 保温管理基本规定4.4.1 生产中的设备及管道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保温(冷)或对保温(冷)层进行修复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及其附件表面温度超过 50时(特殊 设计除外);设备、管道及其附件的保温外表面散热损失超过 GB4272-92设 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规定值的 1.2 倍时;保温层外表面局部温度超过设计温度 30以上及保温层破损出 现漏雨、漏水时;为防止设备、管道内介质冻结、凝结时;设计中规定需要保冷的部位以及原有的保冷层出现结霜或损坏时。但以下情形可以不进行保温(冷)设计中要求散热和必须裸露的设备及管道;要求及时发现泄漏的法兰;生产中需经常检测,防止发生损坏的部位;工艺中放汽、排空、排烟及不需要保温的部位;各种不需保温的热工艺表系统;施工中的临时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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