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5页
第2页 / 共5页
第3页 / 共5页
第4页 / 共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专业技术文件 / DOCUMENT TEMPLATE 编号: 安全评价管理制度(完整 正式 规范)编制人:_审核人:_日 期:_安全评价管理制度说明: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促进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和制度化管理,提高施工安全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设工程安全评价(以下简称安全评价),是指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以下简称)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结论。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全过程具体的安全评价工作由工程技术主管部门委托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简称安监机构)进行。 第四条、工程开工前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同期提供下列资料,由安监机构审查。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要求; (三)施工组织设计;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五)安全教育制度; (六)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第五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专职安全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施工措施,基坑支护,模板工程等专项技术方案和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并经项目总工程师审核签名和加盖公章后才能使用。 第六条、安全评价按下列五个阶段进行; (一)施工准备评价。在施工现场准备完毕后,对场地平面布局、临时用电、给排水、办公和生活设施进行评价。 (二)达标评价。该阶段的评价应在工程施工至一定进度时进行。 (三)结构施工评价。分项工程完工后作一次评价;主体工程应每3个月评价一次,直至完工验收。 (四)装饰施工评价。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装饰施工安全评价。 (五)竣工评价。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进行一次工程竣工评价。 第七条、每次安全评价前,组织班组、作业队、项目部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检查,如实填写记录、检查情况,对需整改的,提出整改意见,并由技术、安全部门按标准规定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的内容填写自评意见。 第八条、安全评价检查组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其中电气和机械专业的专业人员不少于1人,依据标准对现场进行各项检查评分,作出评价意见和评定等级。检查组综合五个阶段的评价意见、安全事故记录,并作出总体评价结论意见,报安监机构负责人核定等级和签发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第九条、按规定工程施工每一阶段的各次安全评价,根据标准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其中文明施工单项检查80分及其以上为优良,80分以下、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为不合格。竣工评价结论按历次评价评分的平均值评定等级,施工阶段发生1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2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降低一级;施工阶段发生2起重大安全事故或安全评价及文明施工单项检查累计3次不合格的,竣工等级评价为不合格。 第十条、对于各次安全评价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问题,限期整改。 第十一条、工程技术和安全环保主管部门应结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评比活动,定期组织对本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和安全评价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对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或部按规则作业的班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不履行管理职责,弄虚作假,或不落实安全评价制度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与警告、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人员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提供虚假安全评价意见的,视情节轻重,给与批评、警告、经过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责令停工或安监机构责令整改的项目,未经许可擅自开工或不按要求整改,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组或个人,给予相应的出发和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贵阳二建 东山壹号项目部 20_年3月15日 第 2 页/共 2页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