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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门诊部财务工作管理制度一、 财务处工作制度 1、正确贯彻执行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门诊部财务制度和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等各项财经政策,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严格财经纪律。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同一切贪污盗窃,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 2、严格执行国家对药品作价的规定和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和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等物价政策,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凡是该收的应抓紧收回。凡是预算外的,无计划的开支应坚决杜绝。对于临时必须的开支,应按审批手续办理。 3、根据总部及门诊部事业发展计划,正确及时编制年度和季度的财务计划(预算),保证经营业务经费的需要,办理会计业务。根据上级总部的要求,按时报送会计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决算)。 4、加强门诊部的经济管理,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门诊部及总公司领导提供有价值的财务分析资料,以便领导正确决策,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经济核算的管理工作。 5、凡本门诊部对外采购开支等一切会计事项,均应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如发票、账单、收据等)。原始凭证由经手人、验收人和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方能以据报销。凡白条、三联收据、自制收款收据等一律不能作为正式凭据,出差或因公借支,须经门诊部领导批准,任务完成后及时办理结帐报销手续。 6、会计人员要及时清理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减少呆帐。 7、财务部门应与有关部门配合,定期对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家具、器械等)和流动资产(药品、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等)等资产和物资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及时清查库存,防止浪费和积压。 8、每日收入的现金要当日送存银行、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的规定限额。出纳和收费人员不得以长补短。如有差错,由经手人详细登记,每月集中讨论,找出原因后报领导批示处理。 9、会计核算、原始凭证、帐本、工资清册、财务报告、财务决算等,以及会计人员交接,均按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二、财务管理规定 1、预算编制按照事业发展计划,采取门诊部领导、财务部、各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办法。由财务部拟定门诊部年度预算,经门诊部领导办公会审议通过,报上级总部批准后,由财务处统一掌握执行。 2、收支预算要参考上年度实际支出水平以及本年度工作计划、采购计划、收入预算、物价变动等因素,既要保证医疗业务活动的需要,又要本着开源节流,增收开收,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原则编制,基本略有结余。 3、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制度、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4、在门诊部主任统一领导下,各项支出由财务处统一安排,掌握使用,根据批准的预算,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按制度规定及定额标准,实行指标控制。 5、各职能部门预算内开支,要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由财务处审核后执行。超预算或计划外开支,有关部门要提出书面报告,交行政部审核其必要性后,由门诊部领导批准执行。 6、固定资产实行财务部负责总账和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台账(建卡)的制度。 7、低值易耗品实行“定额管理、定期核销、部门核算”的管理方法,根据各部门的实际消耗量,核定消耗定额,按定额以旧换新。 8、药品实行“金额管理、数量统计、实耗实销”的管理办法,合理核定药库和药房储备资金。 9、卫生材料和其它材料按照“计划采购、定量定额供应”的管理办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购买。 10、专项资金的管理,遵循“先提后用、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的原则,按照规定的用途和开支范围以及开支标准办理。 11、凡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药品、卫生材料等财产物资的购买,必须办理入库。 1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有关制度规定执行 三、财务收支管理制度1、门诊部各项收支必需列入年度预算,实行收支预算管理:业务收入根据上年度的实际水平,结合预算年度的工作计划,预计的门诊人次并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药品控制指标分别确定门诊收入,医疗收入和药品收入,并报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批准执行。财政补助收入及上级补助收入应根据主管部门核定的额度、分配的意向编制。人员经费的支出,就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临时用工人员数、离退休人员数,并结合上年度实际人均人员经费支出水平和国家的有关工资福利政策、社会保险政策计算编列。专用材料费用的支出根据预算年度的药品收入数结合上年度的药品综合差价率和药品价格政策变化因素计算确定。卫生材料根据预计的医疗收入额和百元医疗收入消耗比例计算确定。其他公用经费的支出,凡与职工人数成比例增减的费用,以职工人数作为费用定额编制,如行政办公经费、水电费支出等,凡与业务量有直接关系的费用如业务用水电费、医疗印刷费等应以门诊人次作计算单位来确定相关费用,凡与实物消耗量有关的费用,根据实物消耗来确定费用。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门诊部的各项医疗收费要认真执行国家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巧立名目乱费。门诊部的物价员,应及时检查和收集医疗收费情况,保证门诊部收入的合法性、完整性。3、 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 收费票据必须分财政部门统一监制,所有票据须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实行领用核销制度。不得出借出让收费票据,行政事业性收据不得用于经营性收费。4、门诊部的全部收入纳入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门诊部的收费主要由挂号、收费处办理,其他各种收费及收款由财务部出纳统一办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病人或单位直接收取任何费用。挂号、门诊收费员应将每日收到的现金及支票及时存入银行,同时将收费日报表及附件送交财务部,财务部出纳应根据收入凭证及时入帐。严禁任何部门私设小金库。5、实行成本核算。加强门诊部成本管理,做好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基础工作,建立健全与成本核算有关的各项记录,保证成本核算原始资料真实、完整。门诊部应严格遵守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正确划分费用支出界限。6、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项目完成后应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书面报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7、严格控制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门诊部的各项开支要按批准的预算及规定的经费开支范围、标准执行,并严格按门诊部的审批程序和范围办理审批手续。四、内部牵制制度 为加强会计人员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核对,提高会计核算工作质量,防止会计事务处理中发生的失误和差错以及舞弊行为,特制定内部牵制制度。 1、现金、银行存款的支付,应由门诊部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审核批准,出纳人员付款。财务部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共同分工负责(银行结算业务的财务章和法人章必须由两人分开管理)。 2、门诊部购入材料、药品,应由门诊部领导审批,采购员采购,药品检查员、仓库保管员、采购员验收入库,会计根据入库单登记入帐。 3、用材料、药品,由库管人员发货,经办人员领用,会计根据出库单入帐。4、发放工资,由人事管理部编制工资表,财务部审核后,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分发工资。 5、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6、会计不得兼任现金及实物的保管工作。 五、稽核制度 稽核制度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帐证进行审核、复查的一种制度。 1、会计凭证稽核:原始凭证所记载经济事项的内容、单价、数量、金额等是否一致;原始凭证是否合法、真实、完整,所具要素是否齐全;应用的会计科目是否正确,记帐凭证是否连续编号;记帐凭证所附单据张数是否正确等。 2、会计帐簿的稽核:校核会计帐簿的登记是否以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为依据;会计凭证的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等是否逐项记入帐册;记帐凭证上的签章是否齐全、记帐符号是否注明;是否顺序、连续登记;是否按规定过次承结帐帐页;总帐与明细帐是否相符等。 3、会计报表的稽核:审计会计报表是否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定期编制;会计报表是否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进行编制;数字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内容是否完整;有关责任人的签章、单位公章是否齐备等。 4、稽核人员发现不真实的会计凭证、弄虚作假、隐瞒篡改会计记录的行为,应立即加以制止并责令限期改正,及时报告财务责任人和单位领导。 5、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对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 6、审核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帐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帐实是否相符;不符时应责令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并提出整改措施。 六、会计监督制度 1、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2、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在制定各级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3、各级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4、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5、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6、对于大型设备购置、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审报手续自行购置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7、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部不予报销。 七、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支出范围 支付职工和临时工工资,各种补贴、津贴、福利费、劳务提成、加班费。 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零星开支及购买办公用品等。 单笔开支超过1000元的必须使用转帐或者支票付款,不得以现金支付。 2、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透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 3、派人到外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部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4、预借差旅费,出差人员按出差时间长短,路途远近,匡算出所需金额,由本人填制借据,门诊部领导审签后借支。 5、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部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6、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7、出差人员的各项借款,在出差人员返回后,必须一周内到财务部结算报销。原则上必须遵守前帐不清,后帐不续,所借款项金额不能超过其一月工资。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八、原始凭证管理制度 1、所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和编号;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的名称和财务专用章;经办人员签章。内容必须真实、完整。 2、经济业务发生时,要及时取得或编制原始凭证。经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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