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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隔层合同范本下载 钢结构隔层工程施工协议 钢结构隔层施工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确保 工程工程质量及进度,甲方将钢结构隔层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分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秉持公平自愿的原则,签订本钢结构隔层施工协议如下: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甲方权利及义务: 1.按施工进度按时交纳各期工程款项,付款日期以协议规定付款日期为准,以免因资金不足影响工程进度。 2.甲方可监督乙方施工,提出合理化意见或建议。 3.如遇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乙方工期顺延。 4.如甲方未能按时交纳工程款项或其他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后果自负。 5.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恶意毁约,按工程总造价30% 对乙方进行赔偿。乙方施工工艺及权利义务: 1. 主梁用16#钢槽、化学螺栓固定,5#角铁与主梁焊接(框架密度为主梁60mm*副梁40mm),打掉焊渣,刷醇酸防锈漆两遍(红、灰色各一遍),25mm30mm防腐木做楼板,钻尾螺丝固定。 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并承担由本分项工程所引发的相应安全事故责任。 3.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 4. 按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5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能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得顺延。 主要材料要求: 国标16#工字钢(160*88*6.0,马钢)、国标16#A槽钢(160*63*6.5,马钢)、国标5#角铁(50*50*5) 原木杉木板 双方注意事项 1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2 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申请由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予以认证。 工程期限及合同价款 工程期限 天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合同工程造价人民币 元 ,不包含税收及发票。 大写人民币 付款方式 钢结构隔层报价元/平方米,首期付款总工程造价70%(于合同签订之日付清);中期付款总工程造价20%(于钢结构焊接完毕,防锈漆刷完之日付清);尾期付款总工程造价10%(于工程完工之日付清)。 其他补充备注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公司地址: 年月日 年月日篇二:钢结构承包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钢结构工程承包合同 二一五年五月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月子会所 ”项目的钢结构优化设计、制作、安装事宜(以下简称“钢结构”)达成一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月子会所钢结构隔层、钢结构电梯井道等工程() 1.2工程地点:友谊西路号 1.3工程内容:详图设计、制造、安装本项目地面以上的全部钢结构及屋墙面系统(详见合同价格清单、施工图等附件)。 1.4总工期:35天 1.5开工日期为:2015年5月6日 第二条 双方责任 2.1甲方责任: 2.1.1按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 2.1.2提供工程安装所需水、电线路的接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2.1.3负责确保安装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并 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1.4保证乙方吊车进场行走路线,吊车场地夯实,有足够大地耐力,不陷车。 2.1.5向乙方提供钢结构拼装场地,租借材料、重要工具临时存放仓库。 2.1.6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1.7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2.1.8甲方应严格履行上述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2乙方责任: 2.2.1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进行钢结构设计、制造、安装,并确保符合设 计图纸(此处设计图纸指乙方提供给设计院并经设计院审核盖章的施工蓝图)的要求、确保本工程使用要求和技术附件的条件。 2.2.2根据设计院审核盖章的施工蓝图进行加工制作,加工和安装满足国家相关规 范和本工程使用要求,绘制施工详图,编制并提供四套符合城建档案要求的钢结构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并协助甲方进行审图工作。 2.2.3及时向甲方代表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2.2.4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用的用电、机械、防火等设施及安全保护措施等。如乙 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2.2.5遵守地方政府和小区管理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及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 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规定承担相应的手续费用。 2.2.6做好施工现场原建筑的保护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 2.2.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2.2.8负责现场钢结构构件的卸货工作。负责所卸材料的清点、整理、堆放、保管、 搬运等。 2.2.9严格按照国家的施工规范和安装标准进行施工,否则承担一切后果。 2.2.10乙方负责地脚螺栓的预埋,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施工后进行复测。 2.2.11必须在施工制作、安装等阶段按时填写有关质量监测等施工资料,不得后补; 并对甲方或监理的检查验收提供便利和安全保障。 2.2.12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及甲方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要求,清 除钢结构安装产生的建筑垃圾。 2.2.13乙方对所安装钢结构进行保修,保修期为两年,但质量保证为设计年限。 保修期从竣工之日算起。竣工之日定为竣工验收之日或甲方开始投入使用之日。 2.2.14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2.2.15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送交甲方代表,甲方 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乙方代表按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方案和合同要求组织施工。 第三条 工程进度 3.1乙方收到预付材料款后三日内,开始进场施工。 3.2乙方完成钢结构加工制作,并通知甲方进行发运进场的具体时间及方案。 3.3乙方应在安装开工前3天,将施工安装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 在2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方案已经批准。乙方须按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 3.4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3.4.1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变化; 3.4.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12小时; 3.4.3不可抗力。 3.4.4甲方不能按合同按时付款。3.4.5非乙方原因验收或其他配合土建、安装单位交叉施工等拖延时间。 3.5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 到报告后2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3.6乙方不能按开工日期开始安装,应在3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 求,甲方代表在2天内签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签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 3.7安装如需提前完工,双方另行签订协议。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 方应在3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 第四条 工程变更及合同价款调整 4.1甲方若在设计图纸确认后,要求变更钢结构设计或已经双方确认的技术条件,应以 书面方式通知乙方。 4.2安装中甲方要求对设计进行变更,获得相应图纸和说明之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 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4.3变更内容: 4.3.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4.3.2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4.4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5发生下列情况,可调整本工程价款,调整本工程价款以工程量签证形式进行。 4.5.1合同中约定工程数量以外的工程量增减; 4.5.2甲方要求的设计变更(因设计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变化不在此范围)。 4.6乙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3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 方代表批准后通知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相应调整本工程价款和顺延工期: 4.7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乙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 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九条方法解决。 第五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 5.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小写:240000 .00元整)(以下 简称“合同总价”),本价格已包含措施费、管理费、利润和税金等工程一切费用;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自己承担;本价格为本工程包死价。 5.2本合同签定后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作为材料预付款。 5.3主钢构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进度款。5.4土建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5%进度款。 5.5合同总价5%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在安装结束一年之后,钢结构工程无质量问题,甲 方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5.6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项以支票方式支付。 第六条 验收和结算 6.1钢结构或钢材运到工地现场前,乙方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其发运日期以便甲方为乙 方提供工作条件上的便利,例如提供现场物资存放的道路、场地及水电供应等。货物到达工地现场后,甲方应及时验查货物质量。 6.2钢结构或钢材到达现场,乙方应用书面方式通知甲方检验。若甲方接到乙方书面验 收通知后三天内未安排配合乙方进行验收,则乙方可以认为甲方已默认验收合格。 6.3如在验收过程中,甲方或监理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与设计图纸、合同等不 符合,乙方应按甲方或监理的要求退换或修复,达到合同要求。如有争议,甲方或监理可申请西安技术监督局就产品质量、规格、性能进行检验,所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6.4工地现场的卸货由乙方负责。 6.5乙方应认真按合同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监理的检查。检查应不影响安装正常 进行,否则工期顺延。 6.6主结构及次结构安装完成,工程进行中间验收,乙方在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 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和中间验收的内容、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后甲、乙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否则可视为中间验收已经通过。 6.7钢结构安装全部完工,乙方按国家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的符合城建 档案规定的钢结构验收资料和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在5天内进行钢结构单项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否则视为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因特殊原因,部分钢结构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尾完工时,双方订立协议明确责任。 第七条 乙方声明和保证 7.1乙方对产品作出下列声明及保证: 7.1.1所有材料为全新、未曾用过。 7.1.2钢结构设计、制造和安装是以国家相关规范、规程为标准,并满足本工程使用要求。 7.2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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