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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民政事业统计台账质量整改专题工作会讲话稿我们今天把大家请来召开一个特殊的例会,以进一步强化我省的民政统计和报送工作。刚才,湘贵同志宣读了民政部关于2016年四季度社会服务统计季报及台帐报送情况的通报,传达了罗宁厅长的有关批示精神,大家对我们前期存在的问题症结、根源应该已有所思考,具体下步工作如何整改,厅机关相关处室的负责同志也来了,大家来共同研究。下面,我先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在讨论中参考。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负起民政部门绕计数据质量的主体责任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的重要工具。我的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统计工作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强调了各行各业和有关部门数据统计的真实、科学、完整、精准。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的职能部门,在以往相关统计方面,各级民政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决策的依据,为助推民政工作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民政涉及社会服务统计的类别多、要求高的背景下,我们统计工作依然存在诸多不适应。从民政部这次通报的情况看,我们存在的问题不少。作为分管领导,我有责任,在座的同志也有责任。究其原因,问题应该是多方面的,但根本的问题还是认识问题。据了解,有的地方认为统计数据是两张皮,一些地方的领导只注重资金和项目的安排,不注重实际使用效果,更不注重效果的统计工作,甚至有的地方上报的统计数据不同程度存在拍脑袋、想当然这么一种现象,等等。从职业要求的角度上讲,我们必须站在全局战略高度,强化对民政统计工作的认识。第一,民政统计数据是一个地方民政事业、社会服务状况的基本反映。特别是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十三五期间,民政部门在服从服务国家经济建设大局助推全面小康建设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尤其是社会救助、社会治理、社会服务等相关统计指标都列入了经济社会发展范畴,统计中缺少某一项都不行。没有统计工作或者统计不准确,对我的自身工作就没有比较,就不能正确认识我们的差距和问题在哪里。因此,我们各级必须高度重视民政统计工作,切实把民政统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好抓扎实。第二,民政统计数据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研判民政事业发展的依据。重视统计工作也是重视宣传工作。我们常说,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就是要通过数据来反映和研判我们的工作成效。当然这个数据必须是准确的、实事求是的,而不是胡编或拍脑袋的。我们现在有的地方的问题是,工作做了不去总结、不去统计、不去宣传,其结果一年四季忙忙碌碌,不知干了什么,这也反映了我们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设想如果大家都不重视,统计信息的错误、缺失、失真,其负面影响是多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讲,会影响上级有关部门的决策,也会影响上级对我们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支持。第三,民政统计数据质量也是衡量我们责任心强与不强的问题。应该说,我们现在各级领导同志和统计财会人员都是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为什么在这次统计工作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呢?我认为还是责任心和重视不够的问题。各级要牢固树立统计工作无小事的思想,强化责任意识,以高度的责任心加强领导,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把我省的统计数据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二、严格规范,切实做好统计工作与业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及工作衔接近两年来,为配合国家人口库及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民政数据入库工作,完善机构和人员信息一直是省厅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每次通报或工作任务布置时均反复强调,并投入了大量时间对不完善信息进行清理,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理想。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业务数据时效性滞后、民政类机构未办理法人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更新不及时、民政对象身份信息缺失等,统计台账质量难以提高,这也此次通报暴露出的是我省存在难点和痛点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是多方面的。从业务上讲,要着力抓好三个方面的衔接工作。一是抓好统计台账中单位机构信息完善与“五证合一”改革的衔接。2015年6月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确立包括社会组织在内的各类法人由多码变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五证合一、一照一码”,五证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2016、2017年为该项工作的过渡期,2018年所有社会组织与单位机构将全面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适应改革需要,民政部已取消了统计台账中单位机构及社会组织的法人登记证号和部门登记证号,只保留组织机构代码和新增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我省机构类台账出错率偏高的原因很大部分就是未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这就要求民政部门一方面要抓紧督促下属事业单位换领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另一方面要抓紧为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换发新证。问题的核心就是善于协调、主动协调,统计人员要作为领导常协调,不能用拍脑袋方式,想当然方式应付。二是抓好机构类台账统计规范性与业务数据需求的衔接按照民政部机构类台账统计的要求,只有在编办、工商、或民政部门办理了注册登记,同时具有法人、独立账号、专门工作人员和固定场所的机构才能统计在机构台账内,任意一项不符合的,就只能在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台账中统计或者在本级业务数据中统计;而业务部门在提供和审核信息时,主要从业务性质出发,关注的重点是被统计对象是否独立承担了某项业务工作,如未办理法人登记的敬老院、各类福利院、救助站、未保中心、烈士纪念设施,承担某项具体业务的内设机构如社会救助局、婚姻登记中心、救灾储备库等,要实施有依据、科学的分类统计,比如说,我们经常出现的在数据对接时业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单位与统计部门不符,各级民政领导也常会提出我们建了某某院,我们有某某单位,为什么你们不统计等问题,对承担同项业务的单位有统计在机构台账的、有统计在社区服务机构和设施台账的,导致很多不能称为机构的单位统计进来,台账数据自然就会出现无法填报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错误。这次培训,规财处和相关业务处室对照表讲清楚,确保今后不再发生错误。三是做好与业务部门民政对象身份信息提供的衔接由于国家人口库的入库需要,城乡低保对象、农村特困对象、医疗救助、优抚对象、孤儿以及婚姻登记、遗体火化均是民政部信息核查的重点,目前比较集中的问题就是这几类对象的身份证信息错误、缺失以及重复的问题,目前全省围绕开展大扶贫大数据战略行动,对整合利用扶贫、民政、统计等部门及“扶贫云”工作平台数据,构建覆盖全面、调查精准、反映及时的大扶贫统计监测体系也有明确要求。统计台账中人员信息的采集来源于各类业务系统,是民政工作的真实反映,各级民政统计部门要加强与业务部门沟通衔接,请业务部门提供符合质量的原始数据,把好数据来源的第一道关,绝不允许统计人员在身份证信息上搞什么复制粘贴、胡编乱造,这样的数据也绝对通不过民政部身份信息的审核。在这一方面,我首先要肯定省厅的各业务处(局)和规财处的配合协调十分良好,统计数据发现问题时,业务部门积极回应,从业务管理的角度与规财处共同督促市、县一级进行核对解决。我们这次培训的目的,期待此后,各市州的领导要在这一问题上把把关,要根据全省民政统计实施细则把你们自身的统计工作流程建立起来,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共同助推统计台账质量提高工作。三、稳定统计队伍,提高统计人员业务能力,夯实统计工作基础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也是今天不能不提的问题。一支业务精通、认真负责的统计人员队伍是做好统计工作的有力保障。统计工作具有周期性和一定的专业性,长期以来,由于机构人员编制的限制,我们的统计人员,特别是县一级的统计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且变动频繁,由于体制原因,我们无法强求各级一定要配备专职统计人员,但必须强调:一是要为统计人员预留足够的报表期时间,保障他们正常开展民政统计月报、季报、年报的审核填报及台账更新工作;二是要保持统计队伍一定的稳定性,特别在年报期间,尽量不要更换统计人员;三是要建立新老交替制度,在出现人员更替时必须要加强工作前后衔接;四是要加强统计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培养,建立一支能吃苦、通业务、懂软件的统计人员队伍。总之,这次通报对我们是一次警醒,是一种鞭策,希望大家齐心协力,化压力为动力,将这次台账质量的整改作为提升我们工作的一个着力点,以统计数据真实反映民政工作,用统计数据的整改助推民政工作的规范和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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