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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聚焦三对标自查对照检查材料为固化“主题党日+两个一”季度点评制度,落实“一季一评”、“一季一督”,持续推进“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西乡县扎实开展“一聚焦三对标”工作,助推追赶超越。多年的扶贫开发不仅改善了贫困地区的面貌和贫困群众的风貌,也为其发展创新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精神动力,但严峻的现实还是不容我们乐观,据统计我县仍有贫困人口15.4万人,贫困发生率达到6%,仍有3.8万人居住在深山区、库区、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需要搬迁。特别是扶贫开发过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面对解决。一、扶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由于数量上的限制,我县十五十一五期间只有207个行政村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仍有149个行政村未实施,这些未实施整村推进的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落后,发展投入不足等问题。即使已经实施了整村推进项目的重点村,因资金太少(每村50万元)仍然存在有限的扶贫资金与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这一难以调和的矛盾。特别是项目经费存在尾欠,留下了不同程度的遗留问题,这些遗留的债务有的欠农民工工资,有欠工程队材料款,有的欠移民后扶款,有的欠村干部在信用社的贷款等。因为集体经济缺乏收入,债务无法化解,导致村干部工作很难开展,并严重影响基层稳定。此外,产业扶贫资金相对欠缺。因为现阶段整村推进扶贫的重点是改进落后的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但产业扶贫包括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培训还不够,规模效益不明显。有的不仅不能发挥很好的产业效益,反而劳民伤财。因为产业扶贫欠缺,贫困村发展后劲不足,往往扶一轮贫后贫困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二、扶贫资金和农业开发项目资金难形成合力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多年来在不断加大农村水利、交通、能源、农田改造、农业开发等基础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专门增设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就现阶段而言,扶贫资金侧重支持外延发展摸式,而其他农业资金则侧重支持内涵挖潜模式,共同目标都是促进农业增量、增效,农民增收,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央财政每年投入农业开发项目大部分与扶贫开发项目接近,甚至类同,但由于管理办法、管理部门不同,难以形成合力。条块分割、资金分散导致了农业缺口项目、拼凑项目难以避免,极大地影响了财政农业投入资金整体效益的发挥。三、扶贫政策自身设计存在一定缺陷,导致政策执行难以到位一是扶贫补助标准偏低。比如移民搬迁扶贫,我省补助的标准是每人3500元。现在农村即使盖100平米的平房,最低也需30000元,仅靠这点补助,贫困户依然无法搬迁。这样导致移民扶贫项目偏离贫困区域和目标群体,如有自筹能力的农户才能搬迁获得补助,而一些特困农户却由于无法自筹搬迁以至不能获得扶持。二整村推进项目建设扶助标准偏低,加大基层工作压力和工作难度,使一些项目在项目计划和项目实施上采取“报长建短”、“报大建小”、“报新建旧”或者降低建设标准的方式;三是扶贫项目除扶贫培训、扶贫到户贴息贷款无需缴纳税费外,其它项目基本上都要缴纳税费,且存在重复收取税费问题。一些扶贫项目实施时所需的物资如水泥、钢材等,采购已缴纳了应征税额,但却因报账时必须按工程总造价到税务部门开具大额发票,又得再缴纳一次税费。扶贫项目税费收取不规范导致了扶贫资金的流失,基层干部、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四、整村推进与农民个体脱贫不甚协调整村推进扶贫模式的确立从指导思想上是要实现整村脱贫,形成整村致富的氛围。但贫困村内的收入差距有不断扩大的趋势。整村推进的扶贫项目中几乎一致是修路、建桥、打井等基础设施的扶贫工程,但对贫困户个体的脱贫扶持似有不足。目前整村推进扶贫模式,对绝对贫困户的扶贫力度在弱化,这个问题不受到重视,整村推进的目标就很难实现,且会造成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贫困村中收入差距在不断扩大,这与整村推进的宗旨是相悖的。这是因为整村推进中基础设施改善的受益度与农户经济基础成正比。相对富裕的农民更有机会利用基础设施改善的机会发展家庭经济。五、贫困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够高,参与程度比较低虽然这几年我县积极探索参与式扶贫,但实际工作中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单向度的政府行为,贫困人口的参与只是被动的投工投劳和自筹资金,主观能动性和发展决策权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和挖掘,这种状况会造成以下一些问题:一是扶贫项目在实施和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群众监督;二是由于贫困群众对政府组织实施的项目责任感不强,因此缺乏对这些项目进行后续管理和维护的积极性,造成了扶贫行为的短期性和扶贫资源的浪费;三是扶贫项目的设计脱离了贫困农户的实际需求,影响了扶贫的效果,这同样也造成了扶贫资源的浪费。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政府部门对扶贫项目的设计、实施和管理习惯于包办代替,排斥群众参与;二是政府长期的包办代替,养成群众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严重;三是当前农村大部分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家里的基本是妇女、老人和孩子,由于劳动力不足,很难组织群众参与。六、转移就业培训重点不够突出当前扶贫系统开展的转移就业培训是13个月的短期非学历培训,这种培训方式的优点是培训范围广、成本低、见效快,但缺点是对最需要转移就业的贫困人口帮助不大,13个月的短期培训并不能有效地帮助他们提高自身技能参与市场竞争。因此,必须突出转移就业培训的重点,探索出新的培训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转移就业,扩大转移就业培训的成效。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1、实行分类指导,做到瞄准式扶贫。按照现行模式,继续实施整村推进是一个很好的分类指导方式,建议加大资金投入额度,以保证重点村项目建设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使项目村短期内发生巨大变化。对贫困农户贫困人口的脱贫进行分类指导。在科学确定贫困对象的基础上,加快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基本生活靠农村低保,脱贫致富靠扶贫政策,真正体现“真扶贫、扶真贫”。2、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和管理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国家、省对老区贫困县扶贫资金的投入力度,巩固存量,力争增量。同时,提高一些扶贫项目的扶助标准。由于余下的贫困区域的生产生活条件都比较恶劣,在这些地方修建基础设施如道路、饮水工程等项目建设难度非常大,而且当前项目建设所需物资、劳务价格也不断上涨,项目单位投资越来越高,因此,要进一步提高项目建设资金标准,尽量按实际投资安排项目资金,减少甚至取消到户项目要求农户特别是特困农户自筹的资金,减轻贫困群众负担。要统一规范扶贫项目税费收取。针对当前扶贫项目税费收取名目繁多、税率不一、管理混乱等现象,建议尽快统一规范。扶贫资金扶持的都是贫困区域和弱势群体,因此除国家硬性规定不能免除的税费外,所有扶贫项目尤其是直接扶持贫困农户的项目,都应免税。一聚焦三对标自查对照检查材料篇二开展督导检查,对各单位“一季一评”、“一季一督”和“一聚焦三对标”工作开展情况明察暗访,对存在问题的人和事下发督办单并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力、整改不实的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程序。同时,县委作风办将各单位“一季一评”、“一季一督”和“一聚焦三对标”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一、当前我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信息资料精准度低。近期,结合督查工作,我们对今年拟脱贫30个村中的7个村(城关镇全安村、富家村,东木镇木王村,焕古镇大连村、东河村,红椿镇侯家坪村、上湾村)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走访贫困户35户,其中:镇党委书记包抓7户、镇长包抓8户、人大主席包抓4户、镇副职领导包抓6户、驻村第一书记包抓10户。35户贫困户资料中,家庭成员信息有误的10户、收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17户、生产生活条件信息与实际不符的12户、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的23户、致贫原因没找准的6户、帮扶措施与致贫原因不对应的9户。从调查数据看,基础信息的精准度达到第三方评估所要求的“精准度98%”标准,差距很大。2、工作队员业务素质差。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贫困村脱贫目标不明确。7个村的脱贫攻坚工作队中,很少有人能够准确掌握贫困村脱贫六项标准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指标,导致贫困村脱贫的目标不明确,对村情户情掌握不全面,比如,村脱贫的人均收入都定为8000元以上,但不知道收入基数怎么定,对增收产业方面的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相关标准认识模糊,对收入增长额及增长幅度把握不准;在基础设施方面,对水、电、路、讯等基本情况掌握细致;在公共服务方面的一些具体指标理解不透;不知道村脱贫的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标准与户脱贫的设施保障、住房保障之间的逻辑关系等等;二是贫困户脱贫目标制定不精准。在制定贫困户“收入有保障”目标时大多定位为3500元以上、制定“养老有保障”目标时大多定为“督促缴纳养老保险”等;表册之间的数据逻辑不严密,有的一个内容,在不同表中的表述不一致,一些数据经不起推敲等等;三是贫困户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知率低。干部在建立贫困户档案资料时,与贫困户交流的少,导致贫困户对自己家庭的基本情况、实施脱贫措施所要达到的效益效果不清楚,回答问题时的一些内容与资料档案上记载的内容不一致;四是政策理解不到位。对脱贫标准中的一些具体指标规定理解不透彻;填写档案过程中,缺项少项;对一些基本数据的时间节点把握的不准;档案资料中的一些内容重复、繁琐;推进脱贫项目时,运用政策的灵活度不高等等。3、基础设施建设进展慢。根据行业扶贫部门下达的贫困村建设项目任务完成情况看,所调查的7个村项目推进速度都较慢,如:全安村2.5公里公路硬化只完成路基改造、1处饮水及10口水窖工程刚开工、新建村活动室仅完成征地;富家村7.5公里通村水泥路、5.3公里观光路硬化、1处人饮工程、通讯基站等项目均未有实质性进展;木王村4.6公里通村水泥路硬化还未动工铺路面、1处人饮工程及15口水窖工程未动工;侯家坪6.4公里公路硬化路面工程刚刚开盘,1处饮水工程及10口水窖、1公里低压电网改造等还未开工;上湾村、大连村、东河村等路、水、讯等竣工项目都相对较少。4、人居环境改善难度大。大连村计划安置30户和24户交钥匙工程、东河村计划安置24户的安置点、木王村计划安置25户的交钥匙工程等均未动工;根据不完全统计,全安村26户需改善居住房屋条件的农户只完成6户;富家村需改善居住房屋条件的51户,除7户拟进安置点和5户拟进城的外,还有23户未动工;木王村需改善住居住房屋条件的78户,有43户未开工;侯家坪需改善住房条件的165户,还有89户未完工;上湾村需改善房屋的131户,还有29户未动工;从数据看,完成人居环境改善任务形势异常严峻且与基础项目建设之间的矛盾突出。三、存在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1、责任心不强。从本次调查发现的问题情况看,特别是贫困户基本信息方面的问题,都不是技术难度大的工作,关键是干部责任心不强,工作不认真、作风不扎实所致。2、思想不重视。截至目前,全县15个行业扶贫部门共计下达各类项目535个13212.55万元,文件下达已近两个月,但真正全力以赴抓实施的不多。特别是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第二次会议后,一些行业扶贫项目仍没有实质性进展。3、措施未夯实。领导干部包抓贫困村的措施落实不彻底,脱贫措施不精准,脱贫支撑资料不详实;极少数干部包抓贫困户责任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帮扶内容。四、对当前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建议1、明确要求,统一标准。围绕如何通过第三方评估,进一步明确要求,统一相关指标的标准。要对照贫困村脱贫的六项标准,详细掌握村情和户情,结合村情实际,逐项逐指标的找出工作中的差距和薄弱环节,建好村级脱贫档案;对照贫困户脱贫的六个保障,根据户情实际,分门别类的理出工作重点,结合贫困村脱贫的差距和问题,理清脱贫攻坚工作思路,分清工作主次,建好问题清单,倒排工期,强力推进;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统筹好相关业务部门的技术力量,深入研究脱贫标准中的政策要求,对概念模糊,不易于把握的标准要统一口径,比如贫困村脱贫标准中的“增收产业标准”中,主导产业到底是几项,劳务能不能算主导产业,龙头企业或者专业合作社的规模和形式有哪些具体要求,村民人均纯收入基数怎么定,支撑材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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