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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医院的垃圾管理,为医院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需要制定并实 施相应的管理制度。笫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 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 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形成以法治 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院参与的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绿色发展的 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医院管理和服务,创造良好的环境。二、强化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全院员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员共同 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三、完善机制,创新发展,加强技术创新,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垃圾分类效 率。四、协同推进、有效衔接。加强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 置等环节的衔接,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高效的全过程运行系统。五、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必须 将有害垃圾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 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六、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 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LI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七、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 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八、易腐垃圾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漏、遗撒和臭 气的控制。九、根据可回收物产生的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储存空间,实现单独分类、 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十、动员全院员工积极参与。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环保理念,积极开 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垃圾分类收集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建立医院 垃圾分类督导员及自愿者队伍,引导分类投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媼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宣传部、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局)、环境保护厅(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 商务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为全面落实健康中国的战略部署,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 源回收利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 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 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要求,决定在医疗机构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实施范围。所有医疗机构(含中医医疗机构,下同)应当实施生活垃圾分 类管理。其中,实施方案中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医疗机构 应当按照属地要求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未实施强制分类的城市和区域, 医疗机构应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二)工作目标。到2020年底,所有医疗机构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 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 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0%以上。二、明确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一)明确分类类别。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严 格医疗废物的源头分类管理,规范收集暂存,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 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 圾四类。1. 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镉線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 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胶片及废相纸等。2. 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 卉垃圾等。3.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 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包装箱,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 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4. 其他垃圾。(二)明确分类投放要求。1. 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 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收集、暂存,并在醒LI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 志。2. 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容器 单独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 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 明显。(三)明确分类处置要求。1. 有害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 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2. 易腐垃圾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 产生的易腐垃圾III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 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易腐垃圾。3. 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 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 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 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 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 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 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2. 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 (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 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3. 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 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 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 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 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三、加强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一)完善体系衔接,畅通处置渠道。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责任, 在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同时,加强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的衔接。逐步拓宽回收渠道,改进处置方式,发展循环经济,提升各类垃圾的回 收、处置和资源再利用能力。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提供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 地方住建部门应当提供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名单及联系方式。(二)加强业务指导,落实主体责任。1. 医疗机构是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认真落实医疗 机构内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和暂存的主体责任,制定有关工作制度,开展生活垃圾 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并安排专门部门负责落实。2. 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防止出现监管空口,促 进形成回收规范、监管到位、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垃圾综合处置模式。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住建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的行业指导和管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危险 废物处置单位的环境监管。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予 以支持。商务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回收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业和信息化 部门负责对再生资源利用单位进行行业指导和管理。(三)突出宣传引导,确保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报道医疗机构 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 论氛围。医疗机构应当加大机构内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力度,通过采取宣传栏、海 报、机构内宣教显示屏、宣教节LI和新媒体等宣传手段,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 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引导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及就医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 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 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 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 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处理。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 物,并及时密封处理。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 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 封口紧实、严密。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 或者增加一层包装。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 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 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 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 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 扩散。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 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 垃圾。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 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 用药。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处理后 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2. 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3. 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 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4.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 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釆取相应的 处理措施。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 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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