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预览内容
第1页 / 共65页
第2页 / 共65页
第3页 / 共65页
第4页 / 共65页
第5页 / 共65页
第6页 / 共65页
第7页 / 共65页
第8页 / 共65页
第9页 / 共65页
第10页 / 共65页
亲,该文档总共65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前 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质量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受施工及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住宅工程还存在着渗、漏、裂、滴、潮等质量通病,这些质量通病不仅影响着房屋的使用功能,而且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也影响用户的身心健康,引起了建筑界同行的高度关注。为了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促进住宅产业健康发展,宁波市建筑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了宁波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该措施主要内容按总则、基本规定建设各方主体管理职责、地下防水工程、砌体及混凝土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楼地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全防护工程、室内环境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竣工交付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处理程序及技术措施、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验收分类编写。以现行国家设计、验收规范及技术标准为主要依据,从材料采用、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提出了预防和控制质量通病的具体对策,供建筑工作者在学习、工作过程中参考使用。本措施通过实地调研、试点实践、经验总结,在广泛征求建设、施工、设计、监理、物业等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多次研讨和修缮完成。内容详实,条理清晰,具有较强的实用性、针对性、专业性,对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加强工裎质量管理,防治工程质量通病,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 由于编写组水平有限,加之时间仓促,疏漏和不足在所难免,所涵盖的内容与深度有待于补充和完善,敬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以便我们修订或再版时加以改进。目 次 1总则1 2基本规定2 3建设各方主体管理职责3 3.1建设单位3 3.2设计单位3 3.3施工单位3 3.4监理单位4 4地下防水工程5 4.1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漏5 4.2柔性防水层空鼓、裂缝、渗漏7 4.3地下室基坑回填土沉陷8 5砌体及混凝土结构工程9 5.1砌体裂缝9 5.2底层砌体返潮11 5.3混凝土现浇板裂缝11 5.4钢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偏差13 5.5混凝土构件的轴线、标高等几何尺寸偏差14 6屋面防水工程15 6.1屋面防水层渗漏15 6.2屋面面层接缝密封材料硬化、开裂、渗漏18 7楼地面工程19 7.1楼地面面层起砂、空鼓、裂缝19 7.2楼梯踏步阳角开裂、脱落19 7.3卫生间、厨房楼地面渗漏208装饰装修工程21 8.1顶棚抹灰空鼓、裂缝、脱落21 8.2内粉刷空鼓、裂缝21 8.3外粉刷空鼓、裂缝、渗水、脱落22 8.4装饰面层泛碱23 8.5门窗变形、渗漏239安全防护工程25 9.1防护栏杆、扶手不合格25 9.2不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26 9.3无障碍设施不规范2610室内环境工程 28 10.1地漏泛臭 28 10.2管道噪声 28 10.3电梯机房及井道噪声 28 10.4设备噪声及辐射 2811建筑节能工程 30 11.1外墙外保温系统开裂、保温效果差 3011.2外墙外保温面层粘结强度低、空鼓和脱落 31 11.3外窗隔热性能达不到要求 3111.4给水系统节能设施不完善 3112给水排水工程 3212.1给水管、器材渗漏及爆裂 32 12.2消防设施设置不合理 32 12.3雨、污水系统设置隐患 32 12.4水泵、水池(箱)3313电气工程35 13.1防雷及接地、电气保护接地及等电位联结不到位35 13.2配电保护装置缺漏、无安全保证36 13.3电气导管敷设不规范36 13.4电气主干线敷设不合理38 13.5电气线路连接不可靠3813.6电气节能、消防及安全设施不完整3814竣工交付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处理程序及技术措施40 14.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处理程序4014.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处理技术措施4015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验收 4615.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工程资料 46 15.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 46附录1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分部工程验收记录表 48附录2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验收记录表 56附录3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评估表 57附录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设计专项审查表 58本措施用词说明 591 总 则 1. 0.1 为进一步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控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规范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管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措施。1.0.2本措施控制的质量通病,是指住宅工程中常见、多发的,对正常使用功能和观感带来一定影响的工程质量缺陷。 1.0.3 本措施适用于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新建住宅工程,其他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措施执行。 1.0.4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除执行本措施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现行标准、规范。 2 基本规定2.0.1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应从设计、材料、施工、管理等方面进行综合预防和治理。2.0.2 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应将通病控制列为招标文件审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将通病控制措施和费用列为竞标的内容。2.0.3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列入审查内容,并提出专项审查意见。2.0.4 办理住宅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施工图专项审查意见。2.0.5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将住宅质量通病控制作为监督重点。2.0.6 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组织质量通病控制的专项验收。交付后应对控制效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住宅工程创优评比的主要指标之一。2.0.7 工程竣工交付后发生的质量通病可参照本书第14.2节的技术措施处理。2.0.8 住宅工程中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3建设各方主体管理职责3.1建设单位3.1.1 全面负责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组织实施,督促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建设各方制定和实施质量通病控制措施,并在相应的合同中明确质量通病控制的责任。3.1.2应将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作为设计任务书的内容之一,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列人工程概预算。3.1.3在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及标底编制中,应列入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措施项目和费用。3.1.4招标文件中工期约定不得低于定额工期的80%。3.1.5应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单位进行质量通病控制的专项验收和评估。3.1.6在保修期内负责组织质量通病的治理。3.2设计单位3. 2.1初步设计文件应包括质量通病控制内容,施工图设计应采取具体的质量通病控制措施。3.2.2施工图设计交底应包括质量通病控制的设计措施内容。3.2.3参与工程质量通病的分析和治理。3.2.4参加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专项验收和评估。3.3施工单位3. 3.1工程开工前应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施工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实施。3.3.2专业分包单位应编制分包工程的通病控制措施,由总包单位核准、监理单位审查同意后实施。3.3.3应按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作业班组进行技术交底。3.3.4及时进行质量通病控制施工工序质量检查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整理相关技术资料。3.3.5施工过程中,及时分析和总结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情况,不断完善和改进施工工艺。3.3.6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总结报告,申报并参加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专项验收。3.3.7参加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评估。 3.4监理单位3. 4.1开工前应审查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编制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监理细则,明确具体监理措施。3.4.2监理过程中应加强旁站监理和平行检验,及时进行质量通病控制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整理相关监理技术资料。3.4.3组织召开工地例会和专题会议,及时分析和总结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情况,协调和解决质量通病控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3.4.4工程完工后编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监理报告,参加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专项验收。3.4.5参加工程质量通病控制的评估。4地下防水工程4.1 防水混凝土结构裂缝、渗漏
网站客服QQ:2055934822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